闽清县拘留所
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
邮政编码:
网友造谣群发称闽清灾后死亡余人 被行政拘留
网民“黄某某”在网群发布含有“闽清灾后死亡余人,失踪人”的信息,分钟后,其再次发布该信息,并在信息尾部加上“闽清县救灾指挥部”字样。经初查,从系统判断该网民为首发,其真实身份为黄某某,男,岁,闽清县塔庄镇人,家住闽清县梅城镇恒晟晶都小区。
经查,曾某某,闽清县金沙镇人与其父从北京回到闽清县城,因通往金沙的道路损毁暂住在其父亲朋友黄某某位于县城恒晟晶都小区的住宅中。当晚曾某某因手机没电向黄某某借用手机玩。
曾某某在黄某某所使用的手机为的微信内的闽清恒晟晶都业主群内发布“.,闽清受灾最新消息”,内容为:据不完全统计,全县不含因通讯中断尚未上报的白樟、白中、金沙、省璜等乡镇,此次受灾中被困人员人以上,死亡百余人,失踪人。详细灾情正进一步核实中。曾某某于时分将其中的“死亡百余人,失踪人”改写为“死亡余人,失踪人”发布在黄某某手机微信群为“闽清塔庄中学届”人的微信群中;并于时分将该微信内容添加落款单位为“闽清县救灾指挥部”后,发布在黄某某的手机微信群为“福建陶商联盟”的微信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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