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什么是刑事自诉刑事自诉的范围是什么一、什么是刑事自诉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
协议签署履行后发现伤残的能再索赔吗?一、协议签署履行后发现伤残的,能再索赔吗?首先,如果当事人调解时,已将可能出现残疾的因素考虑在内,或赔偿范围已涵盖将来可能发生的费用项目,受害方再行索赔就不应保护;反之,如果赔偿协议没有考虑将来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后续费用,那么所遗漏的项目就仍应赔.
“借名买房”实际房屋权利人应如何认定 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公示公信效力,亦仅是一种推定效力,登记行为本身不产生物权,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为真正权利人时可以推翻不动产登记的推定,维护事实上的真实。借名人通过借名买房,将真实物权登记于出名人名下,并非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限购政策,亦不违背公序良俗,当物权登记与.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残疾人如何立遗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残疾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由他人代书遗嘱或者是自己订立的。遗嘱是自然人生前所做的于其死后生效的、处分其遗产或事务的意思表示。法定继承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比例都是有法律加以规定的,但这并不一定符合被继承人生前的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去哪里办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去哪里办理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