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金阊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金阊法庭
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1308正北方向40米
电话:0512-12368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地址: 苏州市金储街298号
邮政编码: 215008
电话:0512-12368
执行局电话:0512-68856620
执行110电话:18012796110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金阊法庭
  在国家首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的古街水巷里,坐落着一个小小法庭。
  2018年,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金阊人民法庭成立。作为苏州唯一一家位于城区的派出法庭,金阊法庭以民生法庭为定位,负责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涉少民事和家事纠纷三类案件。
  法庭自成立以来,着力打造“反家暴天平港湾”,积极化解“老字号”企业法律困境,有效落实“适老”诉讼服务贴心举措,在这片古街水巷里谱写了一首和谐暖心的民生曲。2021年3月,由金阊法庭负责创建的姑苏区法院“反家暴天平港湾”品牌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相关评审会上荣获一等奖。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921344401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金阊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无锡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无锡律师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20年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无锡律师
姜舂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7年
18921344401

江苏律师·无锡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故意伤害的加重情节是怎样的有两种加重情节: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多少人监事会是公司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部门。一般情况下,一些比较正规的大型企业,公司都设立的有监事会,并且监事会有自己的工作职责,监事会的人员也是有要求的。关于这些在我国的公司法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的,要求各公司都必须遵守。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多.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和思想,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出现两个相同性格和思想的人,因此在人与人相处中难免产生一些矛盾。如果只是简单的小摩擦,则解决方式比较简单。如果矛盾致使伤害则会比较麻烦,而损害补偿也会分为多个方面。那么,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一、构成要件概述(1)、一般侵权责.
  投标保证金比例及上限是多少呢?提起投标保证金,首先要明确它的定义。投标保证金就是投标人在招标的时候,和自身的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的一种投标的责任担保。对于投标保证金比例及上限是多少这些朋友们最关心的问题,认真的了解详细答案是十分必要的,下面我门来共同学习。一、投标保证金定义投标保证.
  什么是破产清算,公司破产清算后没钱还会赔么一、什么是破产清算?根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破产清算指宣告企业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有关机管一般.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无锡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无锡律师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20年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无锡律师
姜舂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7年
18921344401

江苏律师·无锡律师



在线咨询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咨询
  • Q买软件他没有帮我开通然后他我就叫他退钱,他不退。反
  • Q想问一下请律师的费用高不高,就是一般的债务纠分,对方买了农民的菜后,每次骗说要还钱都是骗人的。
  • Q工伤十级伤残赔偿
  • Q您好,我父亲于2021年10月份右手手指受伤,治疗期
  • Q他爸死了,房产证找不到,该怎办
  • Q别人争抢我继承权我该怎么??
  • Q离婚关于孩子,我是否能得到赔偿
  • Q我的工资拖欠了一个月,现在要?个月没给我电话也不接钱
  • Q借款百分之三十利?天逾期百分?0合法?
  • Q车辆违章驾驶员不去处理,提供驾驶员个人信息交警有权利
  • Q工厂恶意招收身份信息不确定的员工改如何处理?
  • Q判刑了为什么不让探监<BR>
  • Q理财公司,监事写的我名字,如果如果公司出事了,将承担
  • Q女方提出要离婚,男方提出要青春损失费,合理吗?
  • Q建筑材料款未按合同付款,且不接电话不面处理,一直拖着将近2年了请问怎么办
  • Q律师您好!我是教育局的县聘老师,当时签
  • Q你好,男女朋友分开了,有一个孩子,14周岁,法院调解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金阊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全国法院导航
    www.cnLaw.net 中法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