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记期限的效力如何会过期吗由于个人资金等出现问题,而将自己的房屋等抵押给他人,这时双方可能会签订协议,并确定抵押登记期限等,那么抵押登记期限的效力如何呢?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解答相关问题。一、抵押登记期限的效力《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抵押合同中约定有抵押权.
股权质押直接过户,股权出质登记所需提供哪些资料?一、股权过户需要资料: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包括重新推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一、误工费有没有上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
关于起诉离婚律师费是双方均摊的吗这个问题,从律师的角度来说,律师的收费是有标准要求的,一般是根据标的物的金额按照一定百分比收费,对于离婚案件的收费则是根据离婚财产的的标的,当然律师费用是委托方支付的,在一起案件中,律师只能做一方委托律师,收费也只向委托人收取,并没有均摊的情况,当.
一、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办?1.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2.如果参加保险了,可以把相关的手续以及交警的处理意见先拿到保险公司去,让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3.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伤者的医疗费问题。医疗机构对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