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
详细地址:位于南通高新技术开发区文贤路北侧、世纪大道西侧
电话:0513-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951945636


南通高新区法庭今日挂牌成立
今日,江苏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正是成立,将大大方便园区企业和群众诉讼,有利于完善园区综合功能,营造园区良好法制氛围。
记者了解到,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国家级高新区,近年来经济规模持续壮大,辖区企业数量不断增多,人员结构日趋多元化,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趋强烈。
据介绍,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目前借用原金乐小学进行办公,新建法庭正在筹备之中[找律师网]。新法庭的设立,将大大方便园区企业和群众诉讼,有利于完善园区综合功能,营造园区良好法制氛围。。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南通律师
谢庆斌 律师
执业19年
13921104310
南通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南通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江苏律师·南通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离婚前男方可以带孩子回家抚养吗?可以,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
  在诉讼过程中,往往会碰到一些专业性问题时,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了。但是在缺乏相关知识的情况下,处理上事务就会出现纠纷。接下来我们将为读者们介绍下有关于法院申请司法鉴定程序的相关知识,法院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其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为您解答。法院司法鉴定的程序:一、.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募集起点是多少,收益怎么确定?有限合伙制产品属于一种基金形式,由投资者与管理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结成合伙关系,所有资产均交由管理人管理运作,每个投资者都是基金的股东。而这类理财产品最为吸引人的地方是收益率较高。一、起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于2007-06-0.
  简单的入股合作协议书的内容简单的入股合作协议书的内容入股合作协议书甲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乙方:有效身份证号码: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并由甲方.
  玩忽职守犯罪标准是怎么样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南通律师
谢庆斌 律师
执业19年
13921104310
南通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南通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江苏律师·南通律师



在线咨询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咨询
  • Q法院判决书拿手上六年了,找不到当事人,拿不到钱咋办
  • Q猥亵罪是坐几牢?他会不会请律师
  • Q家人在福建省南安市大霞美那边的看守所服刑,今天10月
  • Q协助介绍卖淫可以判几年
  • Q我们是第一批办的烟草证,以前都是发个不向未成人售烟的
  • Q请一个律师打官司需要多少钱
  • Q本人骑电动车被别人开车追尾致肋骨4567骨折,一般能
  • Q买卖双方就办房产证存在意见分一致!
  • Q你好!向律师我是三级残疾精神病人,可办工商营业执照合
  • Q张律师你好,通过朋友介绍在网上app,在家做手工加工
  • Q邀标单位任意毁标
  • Q一开始对方让我让我交500平台费和800服务费中间我
  • Q你好,有个欠钱不还,有借条还需要什么证据起诉,怎么申
  • Q关于房产证的问题,急问!!
  • Q你好,前段时间办了一张信用卡,被威胁要求给钱,可以报
  • Q二婚女可以带满18岁的孩子迁户入男方么
  • Q农村建房被私人强拆,法院会受理吗?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全国法院导航
    www.cnLaw.net 中法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