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萌水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萌水法庭
详细地址:杨萌路胜通化工有限公司东侧米
联系电话:

周村法院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
周村法院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院党组、代谢宜冰就做好当前和今后法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首先由各部门负责人逐一汇报了本部门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打算。
  院党组、代谢宜冰在听取了各部门汇报后,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全力抓好审执主业。当前正值年终岁尾,各审执部门要对照案件收结比目标全力以赴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同时要遵循审判客观规律科学谋划明年工作,推动法院工作更好发展。二是从严治院、从优待警,充分调动发挥干警的积极性。加强文体活动开展,丰富干警业余生活,干警之间要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既要把工作干好,还要把生活活好。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对超过个月和个月未结的案件要加大清理力度,要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上网率,确保上网率达到%,未完成上述目标的,将实行约谈,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由院党组副、副张黎伟主持,其他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会[找律师网]。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萌水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淄博律师
许义园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8年
13061416368

山东律师·淄博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等各个方面的不断发展,国家也越来越关注良好社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等各个方面的不断发展,国家也越来越关注良好社会秩序的的建立,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到微信诈骗这样的情况,如果被骗了,人们常常会感到十分着急,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处理的方法还是挺多的,那么在微信被骗可以报警吗?我们来了解下。一、如果在微信被骗可以报警吗在微信.

讨债技巧 —多说,少写、文武兼施。
    讨债人振振有词,咄咄逼人,是理直、义正的表现,有较大威慑效果和瓦解作用。以不伤害对方自尊、体面为前提,多说几句、调子高些无妨。讨债文书或诉状却要落笔简洁,用词严谨,不可多写一个字。严格避免了为了显示文才,反而节外生枝。.
  当前的新闻报道中我们常常会发现许多新生儿、残疾儿童被遗弃的事件,这种行为在农村更是极为常见,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他们并不知道遗弃小孩的行为其实已经构成遗弃罪并应被处以相应的惩罚。以下是对遗弃罪的解释和处罚:一、什么是遗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

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建筑工程在进行修建的时候,像脚手架这些工具都是必不可少的,工程人员在脚手架上面攀高下低,所以说对于脚手架的工程质量一定要有所保障,否则员工的生命安全就会存在很大的隐患。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当中的脚手架工程也会承包出去,我们将为您介绍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
  夫妻双方另一方去世财产怎样分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淄博律师
许义园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8年
13061416368

山东律师·淄博律师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工伤赔偿的相关问题咨询
  • Q车被撞了,基本报废,人还好,受到惊吓,心脏不好,在住
  • Q受物业公司所托,收到一张诉前告知函,说是已经用电话,
  • Q咨询交通事故,责任我是30%,对方是70%
  • Q请问越南人嫁到中国护照十期到期应怎样办理新护??
  • Q销售伪劣产品的刑事诉讼
  • Q我老婆跑了四年了,现在回来跟我要赔偿。我该给吗?我该怎么做好呢??、/
  • Q麻烦律师咨询一下公积金的事,我老爸已退休,请问他在职期间从工资里扣除的公积金现在
  • Q交通事故调解为什么不划分主次责任?
  • Q我在河北隆化县。打工开发的是本地的,老总是邯郸的。劳
  • Q公司刚换了法人,新来的领导要我重新签劳动合同,双休变
  • Q你好律师我在网上贷款把卡号写错了怎么
  • Q当前煤合同怎签,煤资源大量供应
  • Q我在一家单位连续工作9年,与去年11月份离职,公司年底没有向
  • Q我老婆走了三年了,没办结婚证,走后没给过抚养费,我现
  • Q可是我并不安心,让我找第三方医调委员会,不知道该怎么
  • Q办理取汇票委托书,我怎么没有看到你的回复呀?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萌水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法律机构导航
    www.cnLaw.net 中法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