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黄洲方正大道
联系电话:0769-86101036
执行局:0769-86101391
刑庭:0769-86101220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147094815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简介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核心区、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成立于2009年,管辖包括东城、南城、莞城、万江四个主城区在内的17个镇街(园区),占全市镇街50%以上;现有26个部门,319名在编在职干警,其中政法编制288人(含员额法官224人),事业编制31人,是东莞市最大的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受理辖区内一审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含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部分知识产权民商事案件)以及执行案件。近3年,年均收结案数超过十万件,2023年受理案件118069件,审执结案件107588件,法官人均结案489.04件,6篇案例被采纳为国家级、省级典型案例,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东莞律师
张逸 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东莞律师
魏向阳 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广东律师·东莞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后业主怎么维护自己的受损利益?企业破产对员工的利益会造成损害,同样地,那么在房地产领域,房地产公司破产也会对业主的利益有影响,那么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后业主怎么维护自己的受损利益呢?下面,的我们将就该问题为您仔细地解答,请您参阅。一、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后,将对业主造.

农垦截留征地补偿款的比例是否有统一规定
    农垦截留征地补偿款的比例是否有统一规定?我国国家层面的法律对征地补偿款可以截留多少是没有规定的,如果要截留征地补偿款的,一般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
  是为了保护在先权利人和厉害关系人的利益。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
  一是犯罪客体不同;二是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是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其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群体,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债权人要求还钱的途径有哪些?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东莞律师
张逸 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东莞律师
魏向阳 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广东律师·东莞律师



在线咨询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咨询
  • Q建筑施工赔偿问题在线等待回复!
  • Q今年12月11号捷信小额贷款
  • Q农民工民事纠纷工伤
  • Q刑事案件辩护怎么收费?
  • Q有关遗嘱问题,我想咨询一下!我若立遗嘱
  • Q交通事故,我骑电动车带人,被逆向行驶的三轮电动车撞到
  • Q关于离婚后抚养费的问题
  • Q家暴但没有确实的证据可以起诉离婚吗
  • Q我手机外屏裂了,预约的时候说可以光换外屏但到店就说不
  • Q想咨询,电话是空号打不通
  • Q劳动法不签协议的赔偿期限
  • Q劳动纠纷,1、我是一家公司的品质部主管
  • Q几个小孩打架,致对方一个小孩鉴定为轻伤。我家小孩也在
  • Q胡律师,您好!我的儿子五岁了,平常婆婆带着,但几年来
  • Q遗属去世后,补助是领全的还是截止到去世月份
  • Q网络诈骗有需要请律师吗?
  • Q被人故意损坏个人财物

  •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全国法院导航
    www.cnLaw.net 中法网
    收藏-转发-分享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