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殖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首页>>法律知识

    农村养殖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如果想要在农村建立养殖场的话,由于农村的土地性质比较特殊,一般情况下只有农用地和宅基用地。而养殖占地通常情况下占用的都是农用地,所以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和正常情况下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是有所区别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农村养殖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一、农村养殖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畜禽养殖要尽量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个人提出项目建设书面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畜牧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的予以项目备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个人持畜牧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表,到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具体落实项目用地选址、合理确定用地位置、范围、面积等;畜禽养殖个人与被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农村土地出租、转包合同,占用耕地的,还应写出复耕保证书;畜禽养殖个人持项目备案表、土地出租或转包合同、标有尺寸的平面布置图、位置图(涉及占用耕地的还应出具复耕保证书)等文件资料,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的予以用地备案。
  二、土地使用证的作用
  土地使用证的作用主要是为了保障产权安全:通过土地登记对购房人土地合法权益进行保障,经登记的住房用地,如果登记错了,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登记机关负赔偿责任;如果没登记,购房人就不能对抗恶意第三人,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保障交易安全:通过查询住房用地登记资料,可以判定所要购买的房屋土地是否合法,是否有合法的产权,以此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 按规定,所有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取得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 住房的人除办理房产证外,还必须办理土地使用证。
  三、土地使用证的用途
  
  1、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2、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3、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如果在农村建立养殖场的话,应该提出书面申请,还必须经过镇级人民政府同意以后,而且有着比较严格的审核程序,经审核以后,确认土地占用的面积和范围等,还需要当事人写出复耕保证书以后,国土资源局才会根据实际情况为当事人办理土地使用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房屋土地使用证能不能过户?
      房屋土地使用证能不能过户?在我国,单位和个人不能享有土地的所有权,只能通过法律规定的手段获取土地的使用权。一旦单位或者个人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是否可以再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房屋土地使用证能不能过户的问题的答案。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

·非法买卖土地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买卖土地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

·河南焦作文昌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焦作文昌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我国,虽然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但国家在征收土地时,应给予被征地人员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保障被征地人员的合法权益。而经济补偿的标准在各个城市是不同的,我们就以河南焦作为例,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河南焦作文昌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房地产商之间的竞争也...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房地产商之间的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您在购房的时候可能会发现,店员会说的天花乱坠,尽量的将自己房子的性价比压的越低越好。但是可能您在实际买房过程当中才会发现,房子的面积超过了合同当中的面积,自然会影响到付款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房子......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详细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马鞍镇七里村,是南京......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成都追债律师哪家强?
      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是个人还是公司都会经常面临对方借钱不还等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想请教一下法律知识
·和女朋友订婚后,第一次支付宝转账10001元备注
·前公司是西安的,主要做外包软件开发,在19年老板接单
·工人工资拖欠不还
·你好我想质询一下房子纠纷的问题就是一审法院判决产
·我们结婚两零三个月了,经过别人介绍的,有一个儿子,一
·扣车了,我该怎么办?
·有个民事纠纷案想咨询您,您电话多
·农村拆迁,兄妹两家共建一块地皮,问产权证怎么办
·我想咨询一下,由于遇到了一位不负责的法官,我还能有其他办法去办理我的案件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