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的发展势必会带来的建筑行业的兴起,实业是每个行业能得以快

首页>>法律知识

    经济的发展势必会带来的建筑行业的兴起,实业是每个行业能得以快速发展的基础。在建筑行业里,建设工程单位的数量多,那么在雇佣这些建设团队的时候,需要进行筛选。在法律上,建设工程招投标法的具体操作是怎样的。
  
  根据建筑法规定,建设工程招投标法的具体条例如下: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十五条 招标代公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通过对上述建设工程招投标法条例的阅读,我们可以知道。在招标与投标的过程中,无论你作为哪一方,都应该遵守最基本的规则,公平竞争。而发标方应该更明确自己的立场,择优而选,给予招投标市场一个公平的环境。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建筑模板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模板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建筑模板购销合同书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乙方因建筑需要,向甲方购买建筑模板等专业材料,根据国家《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135条、141条、115条等《买卖合同》法律条款,本着友好合作及互惠互利精神,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一......

·我国违法建筑可以强拆吗?
      我国违法建筑可以强拆吗?我们身边存在着各种违法建筑。对于违法建筑一般是要进行拆迁的,再我们理解里面,拆迁时必须要户主同意的,那么,我国违法建筑可以强拆吗?那哪些部门有权拆除违法建筑呢?可能很多人对此就不是很了解了,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进行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具体内容是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购买商品房后,就成为了小区业主。因为特殊情况,有时我们会同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在小区建筑物所有权上发生纠纷。为此,最高法也出台过指导处理该类纠纷的司法解释。那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通过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了解一番。......

·如今可能因为要修建一些新的建筑,从而遮挡...
      如今可能因为要修建一些新的建筑,从而遮挡了周围已有建筑的采光。需要注意,采光权是法律赋予房屋所有人的一种合法权利,如果因为新修建的建筑遮挡了采光的话,此时一般是会认定对他人采光权的侵犯,那通常侵犯他人采光权要如何解决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侵犯他人采光......

·南京市浦口区律师
      南京市律师为南京市浦口区个人和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服务范围......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购买商品房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承担违约责任
      原告诉称:1999年3月1日,我公司与神木大厦公司在《外销商品房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在私企打工.每周双休.现在私企更改了工作时间周六要
·租房者提前搬走,但拒不交钥匙,是否有权收回房子?
·你好,我咨询一下我谈了个对象半年了,没想到她是个骗子
·我家土地租出去了,国家要占地,钱是直接打到租户手里么
·我未婚夫是外国人,我想问问关于涉外婚姻,婚检是强制的
·是不是医疗事故???
·商户招牌是否必须与营业执照的字号相同
·律师你好,我老公在公地受伤的,现在都还没赔,他是跟骨
·强*未遂使用暴力的该怎样定罪
·你好,如果在学校同性恋早恋被学校停学然后还被辱骂那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