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次数期限是多久?

首页>>法律知识

    一般情况下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任何企业公司都会对安全问题十分的重视,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意外事故发生的几率很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在工伤认定的期限上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那申请工伤认定次数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申请工伤认定次数期限是多久?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条款只规定了受理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期限申请的可能性,而对职工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申请,是否应当审查超期的理由,没有明确规定。 二、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 (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6号)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61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9号)认为,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休息时受到他人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 ([2006]行他字第17号)认为,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注:依据最高法院民一庭2013年的答复意见,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关的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法[2008]139号)认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用人单位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恢复交通、通信、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道路抢修、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晶的供应、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等过程中,临时雇用员工受到伤害的,可视为工伤,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五)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国家机关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死亡如何适用法律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2号)认为,鹤岗市公安局东山分局东方红派出所临时聘用、未参加工伤保险、不是正式干警的司机王奎在单位突发疾病死亡,应由鹤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是否属于工伤、确定工伤待遇的标准。有关工伤待遇费用由聘用机关支付。(六)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认为,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七)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应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236号)认为,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就会给工作者的身体带来一定的损失,事故发生之后要及时的像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并且不能超过规定的申请时间,在部门的认定之后按照不同的受伤程度将会给与一定的赔偿,来保障受害者的利益。

⊙专业律师:

上海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8年
130614163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8年
13921104310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相关内容:
·劳动法假日加班工资基数是什么?
  劳动法假日加班工资基数是什么?加班费基数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应当按不低于劳动......

·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多少
  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未按照规定签订的话,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多少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浙江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什么?
  浙江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什么?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发改委、财政局: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适应建设市场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

·劳动合同没有盖骑缝章,合同还有法...
  劳动合同没有盖骑缝章,合同还有法律效应吗?骑缝章就是为了防止换页特意加盖的,但是没有骑缝章的话不影响法律效力,合同依旧是成立的。合同和总公司签订是成立的。1、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

·南京市浦口区离婚房产分割
  南京浦口区离婚房产分割律师专业为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离婚......


⊙专业律师:

上海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8年
130614163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8年
13921104310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一、遗嘱信托家族信托的区别是什么?1、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
·民间借贷利息问题怎么处理
  在生活中,朋友之间借钱是彼此相互帮助的一种表现,这能促进友谊的稳固,但也可能会因为与之相关的问题而引起纠纷,如:借款双方就利息问题谈不拢而不欢而散等等。那么,民间借贷利息问题该怎么处理呢?简单来说,如何解决借贷利息问题?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

    分公司签的合同起诉的话起诉谁?一般情况下,在起诉分公司的纠纷中,总公司基本上也会被列为共同被告,或被追加为共同被告。分公司......
    为了判断孩子和父母之间是否具有血缘关系,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很多人都会选择去专业机构进行个人亲子鉴定。但是对于普通老百......
·农村宅基地房主能立遗嘱吗?
  农村宅基地房主能立遗嘱吗农村宅基地房主不能立遗嘱的,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

    我国规定装饰工程质保期几年整个工程修建完成以后,其实是有各种各样的分项工程组合而成的。因此对于整体工程在进行质量验收的时......
    一,肖像权名誉权的关系是什么?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一)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任何民事主体都享有名誉......
    工伤险的全称应该是工伤保险,一般劳动者在参加工作之后,用人单位所购买的社保里面就有工伤保险,并且工伤保险的费用都是由用人......
    存单质押的质权人有哪些权利?①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人有权留置权利凭证。②除质押合同另......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违法拆迁及补偿?1965的地,因特殊的历史背景,至今
·您好!请问对方借钱不还,手中有欠条跟电话录音,我该怎么追回我的钱??
·我要辞职,公司让我带新人,结果新人做错成品,公司能罚我款吗
·移门欠款何时过期,欠款在规定日期内超过多长时间失效
·我家人在石籽,受伤严重,受者中午人
·在厂伤否有误工费
·验证结婚证真假,查询婚姻状况,看看是否伪证
·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
·起诉离婚,对方不肯离
·贷款买房房产证还没在房管所备案,但贷款人没交一分钱首付,独占此房产权因起的纠纷,受害人该怎样维权?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