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在工作中,许多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比如高空作业者、农民工、流水线工人等等很容易在工作中受伤,劳动者在工作中受的伤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成功后用人单位可以赔付医疗费和损失费。那么劳动法中对于工伤认定又有哪些规定呢?下文对事故证明与工伤认定有哪些法律规定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工伤认定的定义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
(一)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1)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2)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3)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
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①用工单位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承认受伤职工是其职工或不在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地点受伤的;
②用人单位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有殴打、恐吓、驱逐受伤职工情形的。
③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④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二)办理委托代理合同时:
1、详细向其告知调查、仲裁诉讼程序中律师能够做出具体事项;
2、应明确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后应配合律师做的具体事项;
3、应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哪些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
4、应送达相关委托文书、质量监督卡等;
5、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还应详述委托合同的内容及律师收费办法等相关情况以免代理后发生争议;
6、对于风险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费的情形,应在委托合同着重予以书面确认,避免发生分歧或争执;
7、对于特别授权或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及特别授权事项。
(三)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1)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2)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3)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4)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5)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1)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2)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3)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4)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包括病历、CT报告单等);
(5)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6)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
(五)
劳动仲裁程序:
(1)制作《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清单》;
(2)与用人单位联系,可否调解;
(3)向劳动争议仲裁递交《申诉书》及证据材料;
(4)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位的答辩意见等;
(5)参加庭审;
(6)庭后和解或调解。
三、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四、事故证明的格式
出险人姓名: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投保单位:
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发生详细经过:(请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证人、有关方面处理情况等)
事故发生诊治经过(诊断、治疗):
投保单位盖章:
出险人签字:
时间:
标题为:证明
内容:写上时间,发生了什么意外,导致了某某(身份证号)意外受伤,
落款: 单位名称, 时间
上文对事故证明与工伤认定有哪些法律规定做出了详细的回答,根据上文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工伤认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办理,工伤认定还需要很多材料,事故证明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材料,事故证明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来写,专门机构盖章才能生效。对于在工作中受伤的劳动者需要了解一些有关法律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要求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要求有哪些?在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要求质量过关,尤其是建筑和食品更是要求严格,食品质量出现问题可能会食物中毒危及人的生命,建筑也不例外,建筑上质量出现问题同样可能会危及人的生命安全,所以建筑工程质量评定要求严格,下面我们就为您简单讲一些建筑工程......·
二级工伤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导致工人上午的,单位要组织进行救治,在工人伤情稳定后,申报工伤鉴定。劳动局拿到资料后,要查看是否齐全,决定受理的话,组织专家开展鉴定。目前,工伤等级分为十级。那么,二级工伤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一、二级工伤鉴定的标准是......·
人防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体有哪些
人防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体有哪些?人防工程的修建对抵抗侵略战争具有重大的意义,它可以用来储备物力人力,为人民提供一个十分良好的庇护。正是由于该工程具有较大的存在价值,人防工程的质量则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们将给您介绍人防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体有哪些?一、人防工程介绍......·
劳动争议调解前置是必须的吗
劳动争议调解前置是必须的吗?发生劳动争议时很多人都会先选择调解,如果调解不奏效,才会选择劳动仲裁。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首选方案,同时也是最佳方式。那么是否劳动仲裁前都必须经过劳动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前置是必要的吗?如果不是,调解前置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呢?下面我们就带......
·
扬州工伤律师
扬州工伤律师致力于工伤保险制度研究和工伤维权实践,为工伤职工提......
·
山东省菏泽市各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菏泽市看守所电话:0530-3332151/3332149地址:菏泽中国石化......
说明借条什么时候作废怎么写?说明借条在三年的诉讼时效已经经过的情况之下,基本上就作废了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
离婚后还可以改离婚协议吗?离婚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如果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
职工在节假日加班算几倍工资?职工在节假日加班算3倍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不予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有哪些情形一、不予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有哪些情形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亮点是什么自从我国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及素质教育以来,我国的国民素质得到了提升,公众的......
同居中的同居财产分割一直是同居纠纷的焦点,为了避免发生财产纠纷,有的人就想进行财产公证。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同居双方......
一、公司法合伙公司章程是否必须要设立?章程一般是公司所需要的,合伙企业不需要。但是,合伙企业需要合伙人拟定合伙协议,确......
很多人购买房屋会使用按揭的方式,一般在进行他项权利登记之后,房屋的他项权证是由专门的房管部门发放的,并且他项权不是由购买......
国家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一、国家发明专利包括什么?1、产品发明,是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