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务如何清偿

首页>>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往往会涉及到很多后续事项,比如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外还有债务,在离婚后债务应该如何清偿了?对于夫妻离婚后债务如何清偿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出讲解,请阅读下文。

一、离婚后债务如何清偿

(一)下列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欠债务;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家庭析产所分得的债务;

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等所欠债务。

(二)下列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四)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五)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六)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离婚时伪造夫妻债务怎么处理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即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不只要面临着偿还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财产重新分配的情形,而且其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要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2、离婚时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这是对离婚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行为的一种处罚。

(三)离婚后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我们可以知道,离婚后发现对方离婚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诉讼时效:离婚后发现一方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3、对于离婚后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时,也可以请求多分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由上文可知,夫妻离婚后对外还有债务存在的情况下,如果是共同债务,则以共同财产清偿,如果是个人债务,则以夫妻个人财产进行清偿。要是对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你登陆网站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他们将为你答疑解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是否允许?
      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是否允许?在民间借贷中,债务人要根据协议约定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那么如果债权人想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所允许?民间借贷债权转让有哪些特征?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整理总结了相关资料,让我们一起看看下文的分析。一、债权转让是否......

·债权债务登记日是什么
      债权债务登记日是什么债券债务纠纷是太琨律核心业务领域之一,太琨律合同纠纷律师团队由资深律师、拥有法院审判经验的辞职审判人员、国内重点院校高材生组成,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厚的理论功底、极强的业务操作能力,熟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致力于为国际国内客户提供无以伦比的......

·没有借条还可以要回欠款吗
      没有借条还可以要回欠款吗?一、没有借条还可以要回欠款吗?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若协商不成......

·合同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有法律效力吗?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文件,大部分合同上都约定了债权债务,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转让合同权利的情况发生。那么在转让合同权利时需要注意什么吗?合同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有法律效力吗?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一一解答这些问题,请......

·句容交通事故律师
      句容交通事故律师细致调查事故现场证据,尽全力帮助交通事故受害人争取人身、财产损害赔偿。为镇江句容地区提供一个专业的交通法律平台,旨在为句容有交通事故问题的朋友提供各种类型的交通事故咨询以及事故损害索赔服务。句容交通事故律师擅长:工伤认定......

·南京讨账
      南京讨账律师办理债务追讨,利用合法高效的要账技巧,承接各地欠款、讨债经济纠纷案件,清收企业或个人欠款。南京讨账律师办理债务纠纷解决、应收账款追收、货款追收、工程款追收、工资款追讨等各类债务催收催要等业务,处理追账催账、私人债务追讨、企业......


江苏 刘武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新增涉外管辖权
      根据批复,从2022年3月1日起,南京江北新区法院依法管辖发生在南京江北新区范围内诉讼标的在2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不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商事判决、裁定,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申请撤销、不予执行仲裁裁......

·无锡律师对一起诈骗罪案件成功辩护
      被告人刘某某虚报住址、简历、身份证号码并使用假的学历证明应聘到某某公司任销售员,以便找机会非法占有公司财物,并使该公司无法找到他。刘某某在某某公司任销售员期间,刘某某为某某公司到徐州收取其经手销售给客户货款。刘某某收取货款之后,遂更换手机号......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上月交?800的保障金在北京艾宝堂拿钻石字回家加工
·女方提出离婚,还要拿回嫁妆,男方是否可以不给
·儿子于1989年工亡,父母有无抚恤金
·我这里发生了机械伤人!后期问题怎么处理
·超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到百分之一百的怎么处理
·离婚纠纷一案
·法盲求助,工伤,我是一学生
·外国企业特许权使用费当缴纳所得税
·和别人吵架,对方要把我从高的地方扔下来,这样的事怎么
·我想询问一下驾驶证在实习期内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给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