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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
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此外,还涉及到相应的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
《工伤
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
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
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
合同的,由工伤
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1、
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
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二、个人工伤认定材料要哪些?
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
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4、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5、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6、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7、道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
交通事故的)
8、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9、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综上所述,骨折工伤十级赔偿主要包括一次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残疾赔偿金、
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护理费等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伤残补助金的数额为本人工资的六倍。我们提醒您,在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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