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标准多少钱一天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首页>>法律知识

    一、国家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二、
?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3、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因为侵犯人身权益的不同,赔偿金额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一天的赔偿金额按上一年度职工的日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侵犯健康权的则应该支付医疗费以及因误工所减少的收入,当然吊销许可这样的行为造成的损失,按照直接损失赔偿。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分居期间私生子算重婚罪吗?
      重婚罪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一项罪名,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哪些情况会构成重婚罪呢?很多人都想了解在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的时候有了私生子,会被认定为重婚罪吗?今天整理了一些关于分居期间私生子算重婚罪吗的资料。供您阅读。一、分居期间私生子算重婚罪吗?根据《中......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如果只是夫妻中的一方愿意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此时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通常会怎么来判决呢?其实,对于起离婚的案件,你要有明确的证据来证明夫妻二人感情破裂了,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丶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第一次起诉离婚......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有有制度的约束,社...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有有制度的约束,社会各界才能和谐的发展。我国生活中的各项生产基本都有相应的制度来进行约束,对于建筑工程也是如此。建筑工程最重要的就是工程的质量了。对于工程质量是需要相关单位放在第一位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有哪些?建设......

·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再次起诉离婚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实践中,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会这么认为,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再起诉,法院就一定会判离,那么这样的观点是否有法律依据呢?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第......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详细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马鞍镇七里村,是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公交线路导航:地铁s1号线→地铁3号线→地铁s8号线→631路,全程约93.0公里。六合区刑事辩护律师提示: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

·南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
      南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提供看守所会见,无罪辩护,取保候审,缓刑等服务,解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从犯处罚、立案标准、非法吸收资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处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等咨询。南......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田律师为你分析交通事故中交强险赔偿限额及超出限额的承担方式
      近期,交通事故频发,很多朋友咨询交通事故中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及承担问题。交强险是机动车强制保险,强制保险在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伤亡残疾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的赔偿限额。限额指的......

·苏州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和电话是多少?在哪个地方?位置如何导航?
      苏州市共有四个看守所,分别为..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第三看守所、第四看守所(女子看守所)。地址在苏州市黄埭镇康阳路390号,具体位置为康阳路和春耀路的交叉口往西即可。★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8516500148(看守所会见、......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请问,丈夫给予小三八万元,应该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怎样处理?
·认为砍树打烂我家楼房,造成损坏的赔偿标准?
·男方户口以前在河南,现在嘉兴,女方户口在河南,结婚证
·别人欠我钱,我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被别人打,派出所协调没有做出任何补偿,对打人者也没有
·占地费用的问题,我们那里占地费用给的35元每平!但是临村给的是六十
·个体户税务问?一个人在不同地区各注册一个个体户营业执
·蔡律师您好,能咨询一些问题吗,工伤
·租地生产食用菌需要搭建大棚和厂房应办理什么合法手续
·我怀孕6个月男友逼我引产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