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的混同?

首页>>法律知识

    

    债的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



  ‌债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说的混同仅指狭义的混同而言‌。




  债的混同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两类:
  1、概括承受
  概括承受,即债权债务概括转移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为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



  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



  2)债权人继承债务人,比如父亲向儿子借钱后死亡,儿子继承父亲的债权和债务。



  3)债务人继承债权人,比如儿子向父亲借钱后,父亲死亡,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财产。



  4)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比如儿子甲向父亲乙借钱后,因意外事件二人同时死亡,由甲的儿子丙继承他们二人的财产。



  2、特定承受



  特定承受,即债权人承受债务人对自己的债务,或者债务人受让债权人对自己的债权,这时债权债务消灭。特定承受主要包括:



  1)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的债权,比如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签订合同后,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乙。



  2)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比如甲乙二人签订合同后,债务人乙的债务转移给债权人甲。



  合同关系的存在,必须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当事人双方混同,合同失去存在基础,自然应当终止。合同终止债权消灭,债权的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债权同时消灭。但当债权是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债权不能因混同而消灭。比如甲与乙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甲交纳了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后,取得了对预售的房屋的权利。随后甲将取得的预售房屋抵押给了丙。半年后,甲乙二公司合并,如果此时合同终止,甲不必取得对于预售房屋的所有权,就会损害抵押权人丙的利益,此种情况,甲乙二人的合同不能终止。



    债的混同的效力
  南京律师110:84-110-110的值班律师认为,债的混同使债的关系消灭。债权消灭,债权的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债权等同归消灭。



  当债权为他人的权利标的时,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债权不消灭。如,债权为他人质权的标的时,为保护质权人的利益,债权不因混同而消灭。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如何快速有效追讨债务
      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申请先予执行,申办强制执行公证,还有提起代位追偿诉讼。    支付令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一种督促程序,目的是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迅速实现。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等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

·代位权的入库规则
      入库规则是指依传统的债权人代位权法理,行使代位权取得的财产应先归入债务人的一般责任财产,然后再由债权人依据债的清偿规则从债务人那里接受清偿。传统意义上的债权人代位权,强调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以期确保各个债权人能平等地受偿。也就是说,代位权实行的效果,并不是为了满足......

·债的履行原则
      债的履行原则,是当事人在履行债务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在这些基本准则中,有的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例如,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等;有的是专属于债的履行的原则,例如适当履行原则、协助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情事变更原则等。对于基本原则,此处不赘。(一)适......

·交付动产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1款规定:“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对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属于交付动产的执行。义务人拒不履行时,具体的执行方法如下: &#......

·马鞍山讨债
      马鞍山讨债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宗旨,代理讨债、收债、追债等法律服务,为企业和个人解决经济纠纷。马鞍山讨债律师解决各类经济纠纷,包括:个人借款、货款、拖欠工程款、合同纠纷,多年清债经验,专业讨债队伍,专业追收各种疑难欠款现金收购债......

·长丰县看守所
      安徽省长丰县看守所地址在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西路,水曹路庙岗村西200米,省道311北侧,是长丰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二级看守所。来访导航:在长丰县一中门口,坐1号公交车直达长丰县看守所。律师提示:长丰县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2022年黑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参照数据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4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8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42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2021年黑龙江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      ......

·田律师就担保问题的归纳总结
          最近,很多当事人就担保人的相关问题进行咨询,田律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就较为关心的一些法律规定,归纳如下,希望对有所需要的朋友提供帮助。    《担保法》    第五条: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欠条的有效期限
·请专家指我能否得到补,专家您好:我是吉林省吉林市我家住在市区临街住宅楼的一拥有百
·你好!因感情不合想要离婚,现在分居两地有1年多了,有
·五官伤口属于多少是轻伤害??
·我的银行卡跟身份证丢了被别人拿去洗钱,问我在哪里做什
·网恋被骗将近一万,我能要回来吗,对方还威胁我
·征地赔偿半边户有吗
·你好想咨询我出轨问题但想分手后来那男的偷拍
·我是第三手,原一手房东不愿意迁出户口,怎样办?
·网上被骗,那家公司存在却按地址找不到,我怎么才能找到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