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什么是医疗事故?
  
  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2、事故鉴定。医疗事技术故鉴定程序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交由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2、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
  
  (五)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1、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鉴定并不是想鉴定就能鉴定的,除了要根据具体客观的事实来看外,还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具体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绝不损害人民的利益,用最大的法律条件来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也是我们每个人,每个法律制度的原则。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相关内容。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北京医保外地可以用吗
      北京医保外地可以用吗医保是属于社保中的一种,每个人和单位都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这个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缴纳的。不同地方对于医保的政策都是有点不同的,那么到底北京医保外地可以用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一、北京医保外地可以用吗1、异地就医需办理审批手续,否则难予......

·工伤鉴定是在职工在被认定为是工伤...
      工伤鉴定是在职工在被认定为是工伤的基础上,在他医疗期满之后,由专门的鉴定人员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那么这笔工伤伤残鉴定费用谁出更合理呢?下面就由我们为你介绍,详情请阅读了解。工伤伤残鉴定费用谁出更合理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

·医疗事故纠纷诉讼费用是多少
      医疗事故纠纷诉讼费用是多少一、医疗事故纠纷诉讼费用诉讼费需要根据起诉的数额确定。法律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

·当涂离婚律师
      安徽省当涂县离婚律师代理离婚财产分割、诉讼离婚、涉婚谈判、协......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深圳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看守所会见、刑事案件出庭辩护
      深圳刑事律师办理深圳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及无罪......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从在公司上班,有买医疗保险,工伤
·在软件上借款被收百分之二十服务费,还是私人账号,这是
·关于兄弟之间争吵的问题原由
·日子过不下去了,分居已两年,第三次起诉离婚如何胜诉?
·结婚半多因迟迟没有夫妻生活女方提出离婚,并说女方陪嫁
·劳动纠纷公司因业务发展需求,在某公司购买了一些项目,
·公司不给税票,我该寻求什么样帮助
·今年7月在闵行一家餐饮加盟商签了协议,交了定金180
·您好!我想问一下,钱被骗走了还能追回来吗?
·想离婚,但我放不下孩子。求助。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