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知识

劳务工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劳务工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务工辞退赔偿标准是严格的根据我国劳动
合同法47条的规定,按照每工作满一年的时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报酬。根据《劳动
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
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
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1、第36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
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
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
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
在当代社会,现在对于劳务工作者来说的话,他们是和用人单位存在着劳动关系的,所以不能够随意的辞退他们,如果是辞退,必须要符合劳动
合同法当中规定的法定辞退或者是协议辞退的情形之一。否则必须有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发放。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
临时工工资个税是怎样缴纳的?
临时工是指短期在工作场所工作的员工,一般不同于正式的工作人员,没有劳动合同和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工资通常以日薪或者周薪结算。临时工的工资在发放以前也要纳税。那么临时工工资个税是怎样缴纳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一、临时工工资个税......·
河南省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是我国劳动大省,建筑工人众多,一些工人在工地上受伤后,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确定属于工伤的,再到相关部门进行工伤鉴定,明确伤残等级,这样工人就可以凭借工伤鉴定书领取伤残补助金等。那么,河南省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一、河南省......·
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怎么办
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其实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的。但由于实际的情况不同,此后企业作出的处理也就不一样。那么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
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劳动者的工作目标就是工资,因此拖欠工资的行为是最可恨的。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为了讨要工资选择自杀或者与老板同归于尽,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们就觉得惋惜。那么拖欠工资该怎么办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拖欠工资怎么......
·
南京市六合区律师事务所
南京律师为南京市六合区个人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
·
南京市下关看守所_南京市鼓楼区下关看守所地址电话和邮编,乘车路线和地图,律师会见拘留取保候审
南京市下关看守所即南京市鼓楼区下关看守所(原南京市下关区看守所......
名誉权受到伤害的案件诉讼时效有多长名誉权受侵犯时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的,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主张民事权......
违反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一旦我们在某一工作单位工作,就避免不了要签署一个竞业协议。也就是承诺自己在入职......
·
像故意杀人罪属于严重刑事犯罪,被告通过会被处以无期徒刑或者死
像故意杀人罪属于严重刑事犯罪,被告通过会被处以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在侦查及庭审阶段,被告没有代理人,按照法律规定,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这样,通过无偿的律师服务来为自己辩护,那么,故意杀人罪辩护词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下面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 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流程是怎样的?一、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流程第一步,股东会决议。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
·
没签劳动合同但写了辞职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金吗?
没签劳动合同但写了辞职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金吗?是否可以得到赔偿金是根据劳动合同确定的,对于没有签订拉动合同的情形,一般是得不到相应的赔偿金的。二、员工不签劳动合同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和合同内容必须具备法定内容,是...... 要是夫妻协议离婚的话,那此时肯定是按照规定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不过这离婚协议书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之后,才会具有......
鱼塘征收面积是按水面面积征收吗一、鱼塘征收面积是按水面计算的吗如果属于租赁鱼塘的,应该按鱼塘的实际占地面积计算;属于放养......
如何有效避免企业拆迁矛盾?近些年来,拆迁成为了一个热词,拆迁矛盾纠纷也时常成为社会热点新闻,处理好拆迁过程中所产生的经......
·
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列为护理买房补助的
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列为护理买房补助的,优惠力度更大,具体的优惠有以下几点: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