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首页>>法律知识

    军事永远都是一个国家能够防卫其他国家不法攻击的重要资源,尤其是国家会利用各种人才来研究那些威力足以威慑其他国家的武器作为后盾,但是其他国家可能会派遣一些人到我国偷窃军事秘密。那么,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一、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担负军队重要职责的人员利用职权或者其他特殊便利条件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获取的手段恶劣;获取了重要的或大量军事秘密;从作战、机要、保密、军务等重要部门非法获取的。情节特别严重,如获取大量的或者重要的军事秘密,造成重大损失的。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认定
  
  (一)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法条竞合问题
  
  本法对这两种犯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对军人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应优先适用本章的规定,以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论处。
  
  (二)非法获取军事秘密后又将军事秘密故意泄露的定罪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后又将军事秘密故意泄露的定罪问题,应根据情况区别对待。平时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因平时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法定刑比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的法定刑轻,所以应定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而将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作为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的从重处罚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如果是在战时将非法获取的军事秘密又故意泄露的,因战时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法定刑比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的法定刑重,所以应定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而将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行为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三)以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方式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定罪
  
  军队的许多武器装备、军用物资本身就包含需要保密的内容,如性能、构造、成份等,是军事秘密的载体。为了非法获取军事秘密而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其行为同时触犯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和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当根据具体案情,选择适用处罚较重的法律规定定罪。
  综上所述,如果国家发现了公民在为其他的国家从事窃取军事秘密的不法活动就会被认定为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而被处以刑罚,而具体的处罚就由上述规定作为基准在结合实际的危害程度来增加适当的量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个人信息是非常重要,如果让不法分子获得了就可能被有针对性实施诈骗等行为,但是生活中邮寄快递、申请办卡等都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国家为了保护民众的信息安全,将泄露信息列入到了刑法的范畴,那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为您解答。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

·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
      抢劫是在我们生活中时常发生的暴力行为,不仅损害他人的利益,而且对社会治安造成威胁。所以必须有效防范,增强安全意识。今天我们将为您讲解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请继续往下阅读。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

·数罪并罚刑期怎么算
      之前我们了解到数罪并罚包括了三种情况,即判决前的,漏罪的以及新罪的。在不同的情形下,数罪并罚刑期是不同的,并且实际的计算也不一样。那到底数罪并罚刑期怎么算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数罪并罚刑期计算的一般规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

·一般未成年犯罪算前科吗?
      一、未成年犯罪算前科吗?算前科,但但是有案底封存制度。《刑事诉讼法》第286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是如果未成人犯罪时的罪行被判超过5年以上刑罚,则不属封存范围。目前我国实行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南京股权律师
      南京股权律师办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合同、股权转让、股权变更流......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婚约彩礼纠纷案★原告诉请被驳回-王成军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徐某某婚约彩礼纠纷一案,被告徐某某委托我作为......

    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离婚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之中,广泛存在着民事主体,在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已经诶司法机关判处刑罚、行政处罚,或者是民事处罚之后,不......
    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一、私募基金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通过私募形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EQUITY......
·一般缓刑结束可以出国吗?
    我国的法律对犯罪分子的极其严格,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也体现出人性化,缓刑就是在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时候进行执行,在延缓执行的时间,只要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就能得到宽大处理,这样有利于罪犯的改过自新,那缓刑结束可以出国吗?下面就详细介绍。一......

    1、付给余期土地使用权补偿费提前收回使用权时,出让方应根据土地使用权的余期、土地的用途、土地使用者对土地进行投资开发的情况......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钢筋混凝土工程是建筑工程的重要子工程,其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寿命。按照规定,在......
    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一、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
    签署房地产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现在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将商品房建设完毕后,并不是自己销售,而是交给代理公司。这种是比较新颖......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正常的婚迁派出所居然以户口所在地不存在为由拒绝接受迁入人,这
·几人合伙买经营长途车该怎么写合同
·非法买卖二手手机,我朋友在101日被公安局拘留至今
·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是否有约定
·网络散播涉黄图片,根据什么来量刑
·城镇户口退役军人安置问,你好
·夫妻感情不和隐瞒病史
·在微信上面付款了5800元。对方一直拖着不发货。已经
·为什么我这次仲裁一定说女性是50岁为退休龄,
·我想咨询律师怎么离婚 没有相关的证件,怎样才能起诉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