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已判决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首页>>法律知识

    离婚房产分割已判决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1、胜诉之后,如果一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如果男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5、《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特殊情况下的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处理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民法典》的基本原理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但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要经历缴纳首付,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
  
  实践中大多数案例出现在缴纳首付款,按揭贷款之后,尚未全部偿还贷款之后的环节。因为业主还应当偿还银行的贷款,在偿还贷款之前,尽管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该房产证被抵押在银行手里。也就是说,该房产还存在抵押权。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实际上房屋的合同价值就是已经支付房款与剩余贷款本息的总和。
  
  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总和的(实践中极少出现),则应当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
  
  (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
  
  婚前取得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房产直接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这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房屋所有权与房屋价值并不完等同。由于婚后偿还贷款因素以及房屋升值因素的介入,就房屋的价值而言,离婚时候的房产价格(房屋实际价值减去尚未偿还贷款后的差额)绝对大于结婚时候的价格(房屋的实际价值减去结婚时候尚未偿还的贷款差额)。此种情况下,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是否构成夫妻双方该南通共同财产,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来选择。
  
  如果能够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直接归属其本人,除非是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不能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则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按揭贷款。不论是双方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或者是双方偿还贷款的份额,均不影响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性质。此种情况下房产归签订购房合同的一方所有,但是房屋两种价格差额部分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
  
  (七)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
  
  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父母在赠与时候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其中一方的赠予的除外。
  
  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出资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借款的,作为婚后共同债务。当对于父母出资不能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的,推定为赠与。
  
  有可能就是当事人住在家中坚决不搬出来,或者是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等这些情形,因此主要看对方不履行所采取的具体的方式才能决定下一步的行动的。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一些强制性的措施协助原告方获得房子的真正产权。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一、房屋租赁登记撤销如何办理?
      一、房屋租赁登记撤销如何办理?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注销手续。需要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出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等。地方可能对于注销房屋租赁备案有不同规定,例如北京市规定需......

·父母给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给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对于上述规定的适用......

·订立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
      订立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订立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1、租房前应当了解的情况:(1)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住房,要看其产权证,验看出租人的身份证是否与产权证一致。(2)该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即《房屋租赁许可证》。(3)查看房屋的实际使用条件与状况。(4)红......

·嘉定区离婚房屋分割律师的规定是什...
      嘉定区离婚房屋分割律师的规定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磐安县看守所_磐安县看守所地址和电话,金华磐安县看守所拘留会见取保候审
      浙江省磐安县看守所地址:磐安县深泽乡屋楼村,是磐安县...关押犯......

    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先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家暴保证书净身出户具有法律效力吗?
    家暴保证书净身出户具有法律效力吗?家暴后写的净身出户保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建议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问题进行约定。如果为避免以后因此发生纠纷,建议委托律师进行起草,这样能帮助受害人尽快的妥善完成这个过程。净身出户保证书没有明确的书写要求和格式,......

    交通肇事中致重度颅脑损伤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
    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哪个部门?关于认定合同无效或者是有效,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才能对合同的效力做出认定。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效力有......
    公司法股东资格具体是什么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
    一、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法律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是比较多的,其中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说是其中比较好的方法。但很多人就不清楚......
    离婚起诉后一年能自动判离吗?不会自动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不存......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安徽 湖北连锁销售能做吗?是传销吗?
·??日,在上班期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癫痫病,医疗
·梅花篆字印章!~现在可以使用吗?
·起诉离婚,律师费用大概是多少
·无锋剑无尖刃的剑算管制x具吗
·保险?了,退保怎么算,一交3000元,中国人寿?
·公司未经员工同意就调整工资组成形式,降低基本工资
·陈律师,你好,请问一下,在10多万没有合同的投资里,
·一审民事判决被告一上诉被告二不上诉,一审判决效力?
·1.本人2007年提出离婚【她是四川人】,开始分居,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