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违约金过低怎么办,违约情况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商品房违约金过低怎么办,违约情况有哪些? 一、商品房违约金过低怎么办?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为按照银行逾期付款的法定违约金为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而你们双方约定的确是日万分之零点三,实在是过低,而且由于合同多半是开发商事先制定的格式性的,因此综合上述理由,你可以考虑要求法院或是仲裁机构予以调整.
   二、商品房违约情况有哪些?
  1、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没有取得工程主体质量验收合格而不能交付,从而造成逾期。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解释和现有的任何有关房产开发销售的规定来看,工程主体质量验收合格这一条都是强制性规范。
  2、工程主体质量验收合格了,但尚未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安全居住方面的验收。这种情况实践中比较多,针对此类情况,购房人完全可以拒绝收房,因为是没有具备强制性安全性的基本交房条件而导致的,所以该期间理应属于开发商的逾期。诉讼实践中,该类观点是比较明确的。
  3、工程主体质量经工程质量主管部门验收通过,但约定规划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未建设完毕。有关这一条的辨别是最模糊的,这也成了很多开发商打交房擦边球的借口。但只要合同和开发商的广告里及原始规划里已经规定或约定的项目,开发商应该完成。如果因此造成购房人拒收的,也属于开发商的逾期。逾期交房怎么要求赔偿。现在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合同中关于交房期都有较为严格的具体规定,并且还有晚交房的惩罚性条款,比如在逾期若干天内要付违约金,逾期若干天内购房人有权退房,并要求发展商偿付利息及支付双倍定金等。
  事实上,如果购房者遇到如上文提到的三种常见逾期交房违约情况,购房人均可拒绝收房,直至达到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为止。其次,因逾期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可依据最高院关于商品房纠纷解释的规定,要求开发商按照同类房屋租金标准予以赔偿。最后,购房人还有合同解除权。当开发商逾期时,经催告后起三个月的合理期限仍未履行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未经催告,在一年内购房者仍有权解除合同。
  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商品房违约金过低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而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对此也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我们可以请求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者是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的形式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当然,在交易中是否有违约也需要我们根据上述的情况进行判断。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公证?
      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公证?一、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公证(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二)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2、......

·对于房产税,如今尚未在我国全国范...
      对于房产税,如今尚未在我国全国范围内开始征收,只是在个别城市,如重庆,开始了试点工作。但这不并不排斥以后会开征房产税,因此当事人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房产税是如何征收的,标准又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具体指开征......

·房开商泄露个人信息违法吗?
      许多购房者在买房后就会接到各种骚扰电话,甚至还会接收到诈骗电话,而您还未意识到,自己的信息已经遭到了泄露,泄露信息的有可能会是房地产开发商。房开商泄露个人信息导致了购房者的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房地产开发商这样做其实是违法的,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

·征收房产税的目的是什么?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改革,房地产越来越多,有供应就有需求,购房者也越来越多,所以为持续经济增长,共同发展,减少贫富差距,国家征收房产税,那征收房产税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我们以此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开征房地产税的目的和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征收房产税的目的是......

·南京市拘留所
      江苏省南京市拘留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主要关押南京地区违反......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115062590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省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江苏省看守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电话:025-8......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咨询职工上班时发病倒地死亡
·城镇里的国有土地土地与土地之间建筑物有没有法律上的规
·离婚问题,以及孩子的扶养权
·未满16一个人去外地旅游可以开房吗有身份证
·女方在杭州临安区法发出传票,男方在桂城离婚及财产分割
·民事纠纷,因口角我嫂子被人打伤脑袋被缝6针  太阳穴被缝1针
·您好是这样的有人诋毁我胡编乱造的破坏我名誉背
·学生权益受损,请求法律救援。
·我民?6平方米过户得多少钱啊
·咨询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