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查补税款罚金还追究刑事责任吗

首页>>法律知识

    税务稽查查补税款罚金还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税务稽查查补税款罚金还追究刑事责任吗 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二、“偷税漏税多少”(逃税罪)构成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三、如何规避逃税漏税现象? 1、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纳税意识 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尊,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有生产,经营活动及所形成的所得都因按规定依法纳税一是加强税法教育,把税法纳人普法教育的内容,不仅在全体公民中进行学习教育,而且将其作为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及财会人员任职的条件之一;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使税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是每个公民都意识到税收对社会,对自身的重要性,强化全民族的纳税意识,逐步树立依法纳税光荣,偷漏税可耻的社会新风尚,培养公民依法纳税的自觉性。 2、完善税收制度,堵塞偷税漏税源头。 税收制度的缺陷,成为偷税漏税的罪魁祸首,要堵塞偷税漏税,要抓好源头的改革。由于税制过于复杂、繁琐,反而降低了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加大征管的难度和征收成本,造成征管乏力。因此,税法的制定应当详略得当,既不能过于繁琐,也不能过于简单,该详实的要详实,该简化的要简化。让纳税人可以看得明白,算得清楚。同时要加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改革的进程。 3、加强对征收行为的管理 一方面是要加大处罚的力度,垫高纳税人的逃税成本,使得发生偷漏税款的纳税人在博弈的过程中“入不敷出”。另一方面,就是要在加大打击逃税力度的同时,要尽量减少稽查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从而达到抑制逃税概率上升,提高税法和税务机关的威性的作用。 4、明晰税收征管权 在所得税的征纳领域税收征管权的不明晰往往导致了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地方保护主义大行其道。地方税务机关为了自身利益和当地企业相勾结,牺牲国家利益,纵容偷漏税的行为也时有发生。笔者认为可以考虑以企业所得税为中央税的性质,把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工作划归国税部门统一征收,以此来加强对征收行为的集中管理,提高征税效率。 5、加快税收立法进度,加重违法处罚程度 加快税收基本法的立法进程,同时对处于主体 种的所得税,流转税要进一步改革并加以完善,堵塞税法先天形成的诵洞.同时加重对违反税法的处罚程度,特别是对偷漏税案件的处理规定,应从严处治,对违反税法,以各种非法行为偷漏税者加以重罚;对那些公然以审视法的偷漏税者,决不能心慈手软,迁就姑息,要严加处治。此外,对纳税单位发生偷漏税的行为,应对其直接责任人及该单位领导也应从中处罚,不能因为他们为了集体或企业的利益而逃进或减轻法律的制裁。 综上所述,税务稽查查补税款主动补交的是可以不用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之后还偷漏税的是会追究刑事责任的。而税收是作为国家的经济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行,所以对于偷漏税的行为更是严厉禁止的。

⊙专业律师: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民间借贷还不起钱后果包括哪些
  民间借贷还不起钱后果包括哪些可以说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构成欠债不还的理由。而对于债务人而言,如果还不起钱的话那也是会产生一些不利后果的。那究竟民间借贷还不起钱后果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民间借贷还不起钱后......

·股东在外所欠债务可以查封股权吗
  股东在外所欠债务可以查封股权吗可以通过法院查封。股东在股东名下的股权法院是可以查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在借给他人财物时,并不是有了借条就万事大吉,一旦借条过了诉讼时效,则很难追回欠款。具体来说,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现实生活中,不少熟人之间的借贷是没有借条凭证的,此时,如果没有借条应该怎么起诉讨回欠款呢?这些问题对于债权人来说是......

·个人借条怎么样写才有效
  个人借条怎么样写才有效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

·戚墅堰律师_常州市戚墅堰律师事务所在线法律咨询,推荐戚墅堰律师
  戚墅堰律师_常州市戚墅堰律师事务所在线法律咨询,推荐戚墅堰......


⊙专业律师: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肇事逃逸车损怎么赔偿?
  肇事逃逸车损怎么赔偿?肇事逃逸车损怎么赔偿?保险里面有规定,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是不予理......

    他物权当中有一种权利叫做他物权,他物权是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种物权。与他物权十分相似的,有一种名为他项权利的权利,但这项......
·核电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核电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有哪些?国家相关单位对于诸如核电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的质量的要求是比较高的,一般来说,政府会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方,并对工程的质量实施管理。不同工程的管理内容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核电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

    同事坐你车上班途中发生车祸身亡,首先,如果你和对方车辆双方能协商解决的,就尽可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尽可能联......
    可以。重婚罪是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刑事案件。也说是说,对于犯有重婚罪的,公安机关有责任立案调查,并在证据充分后移送检......
    二手房中介费什么时候交?按照行业惯例来看,二手房中介费一般是由买方来承担的,具体给多少的中介费,当事人之间应该一开始就......
    房抵押贷款有哪些条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到......
·三个孩子离婚会怎么判
  三个孩子离婚会怎么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

    强迫交易辩护词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强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民营非企业办培训班需要什么资??
·业主欠我装修工钱,现在不接电话,找不到人,房子租给别
·,我想问我朋友也算参与盗窃吗
·我家房子旁边建了一个公共厕所和我家还没一米的空间占用
·双方都争抚养权怎么办?
·商标及外观设计知识产权有关问题
·再婚夫妻的生育题,各位律师:  你好!  我哥和我嫂是属于再婚夫妻
·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转让协议
·这属于手术后的并发症。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医疗事故吗?还有争取的余地吗?
·你好,王律师!离婚的时候两个小孩给男方,现在女方想起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