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般给抚养费多少钱?

首页>>法律知识

    农村一般给抚养费多少钱?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法律只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及方式,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女今后的生活。因此,离婚时,应将他们明确地写在民事判决书中。
  
  
  离婚后农村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可参我国《婚姻法》第37条的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
  
  
  具体的计算方式为:
  
  
  1、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般给抚养费是没有具体标准的,这是要看孩子的实际需求来进行考量,因此,在协商抚养费给多少的时候一定要从多个角度出发,这样对于双方来说也是必较好的,尽量用和平的方式来解决一切的问题,对于孩子来说也可以避免更多的伤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相关内容
·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包括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的禁止男女结婚的情形包括两种,一种是人们熟知的近亲之间结婚,另一种就是患有不适宜结婚疾病的情形。但就普通人而言,可能并不是很清楚法律中规定的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包括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包括......

·双方一方不离婚怎么办 离婚手续应该怎么办...
      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双方都是想要离婚的,出现一方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也是很常见。但这样的情形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了吗?当然不是的,那么双方一方不离婚怎么办才好?如何做才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手续应该怎么办理当事人自愿离......

·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财产协议不一定就是在夫妻离婚之际才能做出,生活中在共同生活期间或分居期间,夫妻都是可以就彼此的财产做出一个协议约定。那么您知道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夫妻财产协议除非另有约定外,应自双方达......

·结婚没有结婚证离婚彩礼要返还吗
      如果是按照国家的要求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同时双方都满足了结婚条件的话,自然会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因此男女结婚没有结婚证的,一般是不符合结婚条件,这样的情况下肯定就是没有结婚证。那此时离婚的话彩礼是否要返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结婚没有结婚证离婚彩礼......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地址:南京市石榴园28号(靠近新街口王......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交通事故律师:异地车辆违章应该怎么处理
      很多车主自驾去异地,最不想看到的是异地违章。毕竟驾车去外地,......

·商标变更和转让可以同时吗
    可以。商标转让和续展可以同时进行,两个同时提交申请文件。商标转让需要提交的文件如下:1、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转让双方为企业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为个人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及以该个人为负责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份)。2、商......

    没签劳动合同不让辞职吗?1.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海淀办理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才行,转让程序是什么?(一)股权转让公司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涉毒案件办案流程包括哪些环节?近年来,我国吸毒人数逐年上升,涉毒案件也越来越多,控毒形势非常严峻。涉及到毒品犯罪,属于刑......
    民事中止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有哪些?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
    债务人借钱赌博如何处理债务人借钱赌博,贷款人知情的,该借贷合同无效,该借款合同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贷款人不知情的,债务人应......
    刑法中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刑法中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什么特征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立遗嘱武汉哪家律师所好?求推荐
·我在派出所民警工作30年,户籍,后勤等部门,没日没夜
·长达1年无沟通,最近因有第三者插足,发生大吵,暂无证
·门市租赁纠纷
·我无意压坏了别人家的坟怎么??
·我的案子是内部承包经营合同无效后引发的纠纷,需要见面
·何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我的货车凯福特2021年11.18日下雾天和一辆拉铁
·厂里面受了工伤,现在想咨询下每个月的工资跟生活补贴
·朋友欠我3800不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法律知识
中法网www.cnLa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