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律师文集
 首页 >>山东 >>潍坊 >>潍坊市 >>王思军律师文集

潍坊经济纠纷律师:借条未注明利息,还款视为归还本金


王思军律师 山东•潍坊 阅读:25 次

王思军律师  在平时的民间借贷活动中,有些单纯是朋友间的帮忙,不要求利息,有些却是为了赚取利息。因此在书写借条时,有的没有注明利息,有的注明利息[中法网]。现实中没有注明利息的借条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不要求利息,纯属帮忙;另一种是约定了利息,但没有落实到纸面上。后一种情况一旦发生纠纷,对出借人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因为法律规定:借款凭证中没有关于利息的约定,视为未约定利息,在此期间的借款人的还款一般视为归还本金。以我办理的一个案件为例:
2011年9月,周某向徐某出具借条,借款50万元,徐某当日向周某转账47万元,此后至2013年12月周某分多次共归还徐某约17万元。从2014年1月开始周某开始陆续向徐某出具利息条直至2014年12月共计15万元。之后周某停止还款,徐某诉至.要求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利息15万元及此后利息。
我代理的是被告徐某,庭审中原告徐某主张借款时双方约定利息为月息3分,周某归还的17万元为利息。我方主张双方未约定利息,归还的17万为归还本金,其他争议焦点不再赘述。最终.判决被告周某向原告徐某的借款数额为47万;因借条中未约定利息,期间归还的17万视为归还本金,剩余借款本金为30万;被告向原告出具的2014年利息条计15万,因超过法定最高年利率百分之24(以剩余30万本金计算),只支持7万余元;之后的利息按银行贷款利率百分之6计算。
在此,我们不对双方间是否约定了月息3分做评判,因为双方各执一词,无从探究,主要是从该则案例中得出警示:出借款项,书写借条时一定要书面约定利息,不能仅做口头约定,否则,一旦发生纠纷,.裁判时只能按照无息借款处理。另外,可能有些人担心约定的利息过高,是不是涉嫌高利贷违法?这种担心完全是没有必要的,即使利息约定的再高,最多.只支持法定允许的最高利息,而不涉及违法的问题。另外非常重要的一点,出借大额款项,一定要通过银行转账,保留交易记录,慎用现金交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欢迎访问王思军律师网站

拨打手机 联系王思军律师:手机-电话-地址-来访导航

联系时,请说明是在中法网上看到我的,谢谢!

标 签:债权债务
网上搜:潍坊经济纠纷律师:借条未注明利息,还款视为归还本金



事发地:*<--详细地址?要找哪里的律师?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周边律师文集:
·潍坊刑事辩护律师: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辩护,获得缓刑处理
·潍坊刑事辩护律师:诈骗案辩护词
·潍坊刑事辩护律师:故意x人案辩护词
·潍坊律师:李某抢劫案辩护词

相关法律问答:
·克扣员工年终奖
    公司其他员工都发放年终奖,我可以在公司系统中查询到年终奖但是给我个人没有打卡,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房产继承,我姐姐结婚时没有房屋
    我姐姐结婚时没有房子,一直和公婆住一起,1995年我外甥女5岁时,姐夫过世,姐姐一直没有改嫁,去年她的公婆先后去世,

·老公出事故死了妻子要把孩子带走还要老公的父母盖
    父母盖的房子属于谁?还有地属于谁?妻子非把孩子带走,还要房子和地,父母还有一个儿子,请问房子地属于谁?

·我被打打了,我是客车司机
    我是客车司机,我为了给她车送人,我给她打电话让她等我,她没等我,我就打电话骂了她,她就开车回来了,给我打电话说

·我有个店转让了,转让的人没有把余款打给我,可以起诉吗
    我有个店转让了,转让的人没有把余款打给我,可以起诉吗

·【房产买卖】背着妻子卖房 房屋买卖无效
    【基本案情】1985L先生从单位分到一套公有住房,1987L先生与C女士登记结婚,1998L先生按房改政策买下诉争

·开了一家浴室,我只是股东,合伙时候和法人签了店里我只
    开了一家浴室,我只是股东,合伙时候和法人签了店里我只

·疾控中心会不会隐瞒结果呢
    我到县疾控中心检测艾滋结果医生说正常请问他们会不会隐瞒结果呢比如检测出阳性

律师文集
中法网www.cnLaw.net
2021/8/15 12: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