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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树森律师说法】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田树森律师 山东•德州 阅读:178 次

田树森律师  2020年鼠年春节不寻常,一场牵动人心的新型冠状病x肺炎疫情自爆发后迅速蔓延开来,被称为2019 nCoV的病x举世瞩目,这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让每个人都难以置身事外,病情发展超乎世人想象,甚至世界卫生组织将我国疫情升级定性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国家卫健委于 2020 年1 月 20 日发布 2020 年 1 号公告,正式将新型冠状病x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纳入《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国家卫健委于 2020 年 月 20 日发布 2020 年 1 号公告,正式将新型冠状病x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纳入《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x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问题的通知》,要求“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其他国家部委及省市也相继出台了各种与该次疫情相关的政策、规章等,初衷就是迅速制止疫情的发展,同时保障社会各个行业的正常运转。但是持续的停产停工势必会造成一系列的社会矛盾,一些实体公司的订单因不能正常生产造成违约,工人因为疫情不能参加工作等等,这些问题的背后都与这次疫情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那么这次疫情是否构成法律上的不可抗力?这次疫情的法律后果怎样?作为法律人不得不深入考虑[www.cnLaw.net]。对此,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呢?
我国《民法总则》第 条及《合同法》第117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中法网]。某一情况是否属不可抗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加以认定:
(1)不可预见性。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
(2)不可避免性。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尽管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但客观上并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这就是不可避免性。如果一个事件的发生完全可以通过当事人及时合理的作为而避免,则该事件就不能认为是不可抗力。
(3)不可克服性。不可克服性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对于意外发生的某一个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不能克服。如果某一事件造成的后果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努力而得到克服,那么这个事件就不是不可抗力事件。
(4)履行期间性。对某一个具体合同而言,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在合同签订之后、终止以前,即合同的履行期间内发生的。如果一项事件发生在合同订立之前或履行之后,或在一方履行迟延而又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时,则不能构成这个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www.cnLaw.net]。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及理解,这次疫情作为突发异常事件,不仅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甚至政府机构、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也无法预见,截止目前尚无直接药物及治疗方法治愈,也没有直接方法阻断病x的传播,就此而言,这次爆发的新型冠状病x肺炎疫情属于人类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笔者认为属于不可抗力。
既然这次疫情可以视为不可抗力,那么其法律后果又是怎样的呢?这种情况之下,当事人又该如何应对呢?
《民法总则》 条及《合同法》第117条对法律后果具有明确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合同法》第118条则对当事人的通知义务以及可能产生的损失情况提供了法律依据,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该条文是法定免除责任法律依据,当然,是否能够全面免除,或者部分免除,也要区别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www.cnLaw.net]。
如在一则案例中,甲企业在签订供应合同后,积极的备足了产品的原材料,并就该订单全面准备了各种工艺流程,但是因为春节假期没有投入生产,恰恰在春节假期到来之前,新冠疫情突发,各级政府反复强调为防止病情蔓延,企业不能组织开工生产,违者甚至给予相应处罚,对此,该企业搜集了准备生产的全部证据,将只是因为疫情而不能生产的事由书面告知了需方的乙企业,这种情况之下,甲企业因为疫情而能投入生产,确属违约,但是因为该疫情的爆发不能生产则属于不可抗力,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主张免除甲方违约责任,以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企业也不能进一步主张。上述案例中,如果甲方企业没有及时搜集证据,或者没有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则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或者甲企业在签订合同后,没有及时准备原材料或其他不具备生产条件,而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主张免除民事责任,则是不成立的。
新冠疫情不可怕,相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配合下,众志成城,团结一心,很快将其消灭,到时候普天之下一定会歌舞升平,恢复如初,期待这一天早日到来。
在此,乐衡律师也提醒大家,不信谣、不传谣,群策群力防控疫情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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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5 12: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