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
被告人、 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 判决、 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 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包括: 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 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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