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首页 >>法律机构 >>法院 >>天津 >>空港经济区 >>空港经济区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含章路16号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174832259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滨海新区、东丽区、宁河区依法属于中级人民法院职责的司法审判工作。依法管辖天津市康宁监狱、天津市津西监狱及其分监狱、天津市长泰监狱、天津市滨海监狱的减刑、假释案件。2019年4月1日正式履职。

现有内设机构14个: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执行裁决审判庭)、天津知识产权法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警察支队、政治部〔含干部处(督察室)、宣教处〕,机关党委办公室。设有科技法庭32个,其中互联网法庭3个。。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遇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法律问题?
>>>问律师:13682026903(李律师) 13820186632(刘律师) 

相关知识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网购可否随时退货?1、消费者在七天内可要求退货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

老婆离婚了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吗
    在社会生活当中,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虽然我们常说,母子连心,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会遇到,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女方抛弃孩子并且不对孩子进行抚养的这种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其实也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进行解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老婆离婚了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
  收养关系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解除收养关系将会产生如下的法律效力:(一)拟制血亲关系的解销。我国《收养法》第29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二)自然血亲.
  一、根据《建筑法》、《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另外,根据《建筑法》第79条.
>>>更多法律知识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律师咨询电话:13682026903(李律师) 13820186632(刘律师) 

遇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要找哪里的律师?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咨询
·急急!前面的建筑严重挡光问题
    您好,我家住在今典小区21号楼,4楼,南北通透的房子。前面现在盖了一个三院的分院,之前处于施工状态,现在医院盖好后发现对我家挡光特别严重,以前一天基本都有阳光,现在是挡的一点阳光都看不见,只能看见点太阳的.

·提出离职后,领导各种理由克扣工资,无合同无保险
    您好  
     本人于2015年6月底加入马鞍山某公司参加工作,于2015年12月底提出离职,原因是与公司领导发生工作上的.

·怎么鉴定协议内容是后添加的
    2010年母亲(初中文化)签了一次字,后发现签字内容有添加,且确定日期是作弊的,怎么才能通过法律确认,签字内容有部分是后添加的?司法鉴定,能否鉴定出签字内容有添加啊?.

·上诉时间包括休息日吗,法院一审判决不请问律师二审上诉15天公休日夜包括在内吗1-
    法院一审判决不请问律师二审上诉15天公休日夜包括在内吗1-15这之间的公休日也算吗145号是星期天怎么.

·我犯法了没,我把自己种的树卖给了收树的
    我把自己种的树卖给了收树的,他伐的。他让我写了是我顾他伐的字句。我不知他没砍伐证。钱没给一分,又说我犯法了。我自己种的树卖了犯法了吗.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请教不定时工作制问题!在线等
    想问下不定时工作制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应该支付300%加班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哪条法律法规)。我咨询过劳动保障局是应该有的,但是没说具体的法律依据。.

·你好,我在茂名市中油石化有限公司工作两年了,老板没有
    你好,我在茂名市中油石化有限公司工作两年了,老板没有跟我们员工签劳动合同,没有买社保,现在老板准备解雇我们,应该怎么办?.

·做美容,脸过敏了,美容院不退,咋
    做美容,脸过敏了,美容院不退,咋.

·老婆走了半年电话没有打根娃,3个娃儿,小的才1岁
    老婆走了半年电话没有打根娃,3个娃儿,小的才1岁.

·打的他人轻伤........
    俩月前有几个男孩子一直在骚扰我妹  有天他们来我家门口打电话给我妹让我妹出去  我妹说你谁啊我不认识你就挂了刚挂又打来了  后来我老公出去看看&.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房东和他人有纠纷严重影响租户正常营业怎么办
    房东和他人有纠纷影响租户正常营业怎么办?09年9月A某向B某借款十几万,并在借条上注明逾期未还将以106平米门面抵押。可2010年五月A某将该门面卖给了C某并已经办好了产权过户手续(A某欠C某两百多万),.

·请问:这种行政官司胜算的把握大吗
    四川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局长石超再成被告文天静小斋在达州市举办“四川十运”之前,达州市生资公司部分职工向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依法举行示威游行活动,被该局以在十运期间举行示威游行会妨碍.

·我在单位受工伤,想自己辞职,能向单位申请一次性就业补
    我在单位受工伤,想自己辞职,能向单位申请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吗.

·我从沈阳发货到太原,对方为长期老客户,没有欠条、收货
    我从沈阳发货到太原,对方为长期老客户,没有欠条、收货凭证和订单,都是电话订货,货到后不付款,我该怎么办?.

·未满十八岁岁从犯网络诈骗不满3000元
    未满十八岁岁从犯网络诈骗不满3000元.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期限是多少天?是在施工地诉讼?还是在被告地诉讼?
    诉讼期限是多少天?是在施工地诉讼?还是在被告地诉讼?.

·别人货款,预留电话用的我的手机号码,现在打给我,我跟
    别人货款,预留电话用的我的手机号码,现在打给我,我跟.

·人民法院能否支持其抗辩?
    劳动争议仲裁期间用人单位未提出超申请仲裁期间,裁决书也未指出超申请仲裁期间,用人单位不服裁决结果,随后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提出超申请仲裁期间,人民法院能否支持其抗辩?.

·:20l0年到现在而且经法院判决的案子逆过五件还没有
    :20l0年到现在而且经法院判决的案子逆过五件还没有执行到一分钱的对方在法院有关系打了招呼的,反而拖到现在尾告反而变成了职业放货人,法院愿来电就一直不执行,现在更加有借口不执行了,这是哪个法律规定的欠债可.

·三岁和六岁小孩玩不慎将六岁孩子的眼角膜划伤,现在恢复中医药费
    三岁和六岁小孩玩不慎将六岁孩子的眼角膜划伤,现在恢复中医药费全是三岁小孩家长承担,要是以后恢复好了,请问还需要赔偿吗.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起因:因为我是被告,是工地上受伤一案,法院判定我付百
    起因:因为我是被告,是工地上受伤一案,法院判定我付百分之二十三的责任,有23700元,而我垫付医疗费87500元,而且在法院上原告认可的,法院说另案上诉原告退还,而且他是在莆田,我在贵阳,请问一下吧,上心.

·你好,我家是东北的,您能受理交通事故案件吗?因车主户
    你好,我家是东北的,您能受理交通事故案件吗?因车主户籍所在地是山东淄博的.

·我说怎么会显示存款超出呢?会被吞,现在不给我钱,这样
    我说怎么会显示存款超出呢?会被吞,现在不给我钱,这样.

·订亲、退亲、退彩礼
    你好,我是男方的姐姐,我弟是个聋哑人,今年19岁,去年4月在家跟自己的同学订亲了,在订亲之前本来双方父母都是说好,他俩是同学,赶快把亲订了,然后可以一起出去工作,可是后来亲订了,女方又不同意和男方一起出去.

·为公职人员担保贷款,债务人逾期不还,该怎么办?
    为公职人员担保贷款,债务人逾期不还,该怎么办?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我就是不小心点了一个网贷利息写着很便宜可以后天一?0
    我就是不小心点了一个网贷利息写着很便宜可以后天一?0.

·兰州市某公司欠我司借款数额巨大,一直拖着不还。
    兰州市某公司欠我司借款数额巨大,一直拖着不还。.

·我在村里帮我堂弟在经济社以我的名字借了5万块钱,言而
    我在村里帮我堂弟在经济社以我的名字借了5万块钱,言而应该有十年左右吧,每年都只是还给我利息,有两年还了我村里的分红,因为村里把我的分红也扣了。到了现在我催他把这个钱还上,可是他一天拖一天,到了现在他直接不.

·滥用未成并不发工资,被未成举??
    滥用未成并不发工资,被未成举?? met n.

法律机构导航
www.cnlaw.net
©Copyright,2000-2018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