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首页 >>法律机构 >>法院 >>安徽 >>合肥 >>包河区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电话:0551-65352505
传真:0551-65352511
邮政编码:230051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656084778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原名郊区人民法院,1973年4月建院,2002年因合肥市行政区域调整更名为包河区人民法院。现有11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法庭。

  包河区位于安徽省合肥市主城区东南,居八百里巢湖之滨,因风景秀丽的包河而得名、因历史名人包公而闻名、因滨湖新区建设而扬名[找律师网]。辖9街、2镇、2个街道级大社区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区域面积296.7平方公里(巢湖水域面积7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26.5万。

  区位优越的“中心城区”。是安徽政治、经济、文化、地理版图中心,滨湖科学城的核心区。合肥高铁南站、合肥港综合码头、全省最大汽车客运站坐落区内,航运、高铁、高速、高架、地铁一体贯通,高铁“两小时通勤圈”覆盖长三角主要城市,地铁1、4、5号线穿境而过、运营里程占全市近40%。集聚省行政中心、滨湖要素大市场等核心资源,坐拥安徽名人馆、渡江战役纪念馆等“全省十大场馆”,拥有包公园、罍街、贡街、庐州坊、合柴·1972等历史与现代文化名片,为合肥乃至安徽对外的窗口和门户。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遇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相关法律问题?
>>>问律师:15955028395(史律师) 13770831974(姜律师) 

相关知识
  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也听习惯了各种各样的民事基本权利,但是如果不是因为需要抵押借钱的事情很多人可能这一辈子都不会有接触到他项权的。可是我们相信随着我国他项权登记制度的逐步完善,在将来人们肯定都会对在我国办理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意思的这个问题逐步的了解通透了的。一、在我国办理他项权证需要什.

两个人离婚要共同承担是什么债务
    两个人离婚要共同承担是什么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或者该借贷财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具体来.

上班中因病死亡属不属于工伤
    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为了保障劳动者尤其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设立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应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所有.
  一、犯罪的嫌疑人在批捕单没签会怎么样?犯罪的嫌疑人在批捕单没签不仅不会影响到正常的判决,还将会因为不配合工作而从重处理。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
  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一)一级资质:(1)注册的资本不能低于5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营要5年以上;(3)近3年的房屋建筑的面积累计竣工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是累计完成了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的额。(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的合格率达到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
>>>更多法律知识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律师咨询电话:15955028395(史律师) 13770831974(姜律师) 

遇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相关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要找哪里的律师?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咨询
·我弟32岁在工作期间左腿骨颈骨折并伴有血栓,医生说以
    我弟32岁在工作期间左腿骨颈骨折并伴有血栓,医生说以后要钢钉伴随,恢复不到原来状态。公司没给交社保,只有商业保险可能很少,公司属于私人承包性质。理赔要走劳动仲裁吗?.

·责任划分,我和女朋友吵架
    我和女朋友吵架,她三叔一家来打我,她妹妹被我推到,她三婶吓的的心脏病发作,她三等婶和妹妹,现在住院不出院我没动手打她们,她们也没伤,现在让我出所有医药费,请问我有责任吗?如果有我该承担多少合理?.

·大人无源无故打我在一边玩的小孩
    你好!我的3岁儿子在家无源无故的被人家给打了现如今我从外地赶回家我去找他让他带我孩子去医院做个检查可是他找在就!说没证据他不承认我该怎么办呢,你们说我该怎么办???.

·交了钱不办事怎么办,杭州律勤(原名天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我在2010年8月24
    杭州律勤(原名天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我在2010年8月24日签订了一份委托合同书:我交了6800元钱作为费用,但是他们拿了钱后并没有办事,一直敷衍道现在,我打了好多电话,都没有着落。该怎么办?帮帮我吧!.

·你好,我姐姐离婚了,她自己和他老公签署的离婚协议是她
    你好,我姐姐离婚了,她自己和他老公签署的离婚协议是她什么都不要,但她是聋哑人,在5月23日办的证,我们最近才知道,我想咨询下,民政局不了解情况就发离婚证对不对?她们那边拆迁的,她还能拿回财产么?.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现二次手术(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现二次手术(拆钢板)已做完,请问伤残能评到几级?之前康复期间都是住旅馆的,请问住宿费可以报销吗?农村户口,在杭州工作,没有收入证明,请问赔偿金怎么计算?谢谢!.

·拆迁问题,我想问一下我家从老家般出来十几年了在
    我想问一下,我家从老家般出来十几年了,在农村买的房子,但没把户口迁过来,现在这里修铁路占了我家房子,我们能的到安置房吗以前老家的房子已经踏了了,也回不去啊买房子的时候办理过户了.

·开了很多精二类的处方药,请问她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可
    开了很多精二类的处方药,请问她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可.

·在网上借款。网?500元?天还?000。黑网。很多网
    在网上借款。网?500元?天还?000。黑网。很多网.

·应诉通知书,人名错误,有什么影
    应诉通知书,人名错误,有什么影.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被我娃不小心撞到了受伤住院了,在医院的费用是不是都是
    被我娃不小心撞到了受伤住院了,在医院的费用是不是都是.

·我儿子实际龄十七岁被他朋友骗出去给家里人玩失踪两个多
    我儿子实际龄十七岁被他朋友骗出去给家里人玩失踪两个多.

·在考研期间考试期间,无意识的把手机带进了考场,然后自
    在考研期间考试期间,无意识的把手机带进了考场,然后自.

·烦问下您的律师事务所是在福清吗?有个投资方面的诉讼想
    烦问下您的律师事务所是在福清吗?有个投资方面的诉讼想诉讼.

·当时去的时候我们问他详细的借款利息和还款方式他们一直都在规避,能不能批下来,然后批下来后我们觉得利
    我跟我我媳妇在XX贷款,当时去的时候我们问他详细的借款利息和还款方式他们一直都在规避,而且拿着我们的手机一会下载AAP一会又删掉一会下载一会删掉,一直说的放款后不贷也可以,说先看能不能批下来,我们就稀里糊.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你好00852给我发信息说能帮我开通微粒贷是真的吗
    你好00852给我发信息说能帮我开通微粒贷是真的吗 .

·经济协议纠纷,我是搞水路运输的
    我是搞水路运输的。货物已损。对方厂已上诉到人民法院,传票上所写要赔的吨数与我的运输单吨数不对,增值税分两个月开加起来吨数也不对。我的船是元月27日出事。有一张增值税是21号开的。另一张是2月25日开的。请.

·孩子头部缺少的头皮哪去了?
    2011年12月30号。孕妇颜雪莲在华北石油总医院进行分娩生育,当时因院方诊断孕颜雪莲处于重度子癫前期不适宜自行分娩生育。院方要求患者家属签字,于2011年12月30号上午10点43分进行剖腹产手术,由于.

·你好,我想问一下别人欠我钱,有借条可是就是不给我钱,
    你好,我想问一下别人欠我钱,有借条可是就是不给我钱,我要怎么办.

·开设x场,一级代理需律师辨护
    开设x场,一级代理需律师辨护.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逸花软件怎么解绑银行卡?
    安逸花软件怎么解绑银行卡? .

·农用三轮车把我爸撞了,住院花了不万他们就出了1万多
    农用三轮车把我爸撞了,住院花了不?万他们就出了1万多.

·重伤二级判处有期徒刑三缓期三,是否已经结案,这是适用法律错误还是认定事实错误
    重伤二级判处有期徒刑三缓期三,是否已经结案,这是适用法律错误还是认定事实错误 .

·税务局不知道怎么就给注销了税务还能找回来吗?地税是定
    税务局不知道怎么就给注销了税务还能找回来吗?地税是定.

·我妈妈在工厂上班时突然晕倒,在医院查出是脑出血开颅了
    我妈妈在工厂上班时突然晕倒,在医院查出是脑出血开颅了.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别人跟我借了一万块钱,现在找不到人。怎么能查到他的详细地址
    .

·高速公路停车,没有设立警示桩。造成交通事故。是哪方责
    高速公路停车,没有设立警示桩。造成交通事故。是哪方责.

·上班期间两只脚骨折了,这个程序怎么走?
    上班期间两只脚骨折了, 这个程序怎么走?.

·未签合同,拖欠工资,劳动纠纷
    我在会东县一个矿山上班四年了,工资2800每月,一直没签合同。现在公司裁员,请问怎么处理才符合劳动法?而且还有十个月的工资没有付。.

法律机构导航
www.cnlaw.net
©Copyright,2000-2018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