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首页 >>法律机构 >>法院 >>江苏 >>南京 >>江宁区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58号
公交信息:乘坐768、800、812、819、815、812、802路到金箔路.竹山路东站下车步行30米[www.cnlaw.net]。
立案投诉电话:025-83523800
举报电话:025-83523887
执行110联系电话:18951990944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814066391

江宁区人民法院前身系成立于1950年10月的江宁县人民法庭,1950年12月江宁县人民法院成立,2000年12月因江宁撤县设区,江宁区人民法院成立。
  目前设有刑庭、民一庭(少年及家事庭)、民二庭(清算与破产庭)、房地产庭(行政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庭、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审管办(审监庭、研究室)、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法警大队、行装科13个机关部门和东山、汤山、淳化、横溪、滨江开发区5个派出人民法庭。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遇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相关法律问题?
>>>问律师:13057670467(王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相关知识
  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约定利息,私人借款利息的计算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益权。但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既然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

可不可以离婚5年后再争抚养权?
    可不可以离婚5年后再争抚养权?抚养权。那么,可不可以离婚5年后再争抚养权?一、可不可以离婚5年后再争抚养权?不能争夺,但是可以变更。但要满足相关的法定条件。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对于寻衅滋事罪共犯认定的问题,因为寻衅滋事罪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累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安全,属于《刑法》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随着《刑法修正案(八)》对于寻衅滋事罪的修改,有必要对弄清寻衅滋事案共同犯罪人在责任划分上的适用问题。一、寻衅滋事罪共同犯罪的组织形式我国刑法中.
  偷税10万要坐牢的,还要承担其他责任。偷税漏税,补缴税款要缴纳滞纳金,并处偷税额5倍以下罚款。同时,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
  技术培训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合同的运用在生活中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了。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合同,都和签订合同的各方是密不可分的。合同签订需要是公平、自愿的,同时也必须是合法的,才属于正规的合同,合同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平时有什么技术培训的话,也避免不了合同的订立。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更多法律知识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律师咨询电话:13057670467(王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遇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相关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要找哪里的律师?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咨询
·我的钱如何要回来。
    我和浙江慧丰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了份制造经营合同书交款125000.00现在公司电话打不通,它们公司老板跑了,我的钱如何要回来。.

·刘律师你好,我的房子是12年买的,到现在,房本,办不
    刘律师你好,我的房子是12年买的,到现在,房本,办不下来,而且大修基金,契税,还有买房的发票都没有,现在只有一份合同和,收据,想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维权.

·商业档口不能按时营业怎么办
    商业档口不能按时营业怎么办.

·婚姻家庭。两个女儿。如何争取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目前
    婚姻家庭。两个女儿。如何争取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目前准备离婚.

·没有欠条的钱能否追回,前段时间我爸爸借给他朋友一笔现金后来由于不幸老爸得了疾病病
    前段时间我爸爸借给他朋友一笔现金后来由于不幸老爸得了疾病病故了,但是老爸处于关系的原因当时没有让借钱的人写欠条,不过在老爸的明细帐目中记载的很清楚,可是现在我找到借钱的当事人他却不肯承认,我想请问我爸的这.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前两天我被别人发出了裸照,请问现想报警会受理吗?
    前两天我被别人发出了裸照,请问现想报警会受理吗? .

·解聘通知书没有领导签名,但是有盖公章是否有效??
    解聘通知书没有领导签名,但是有盖公章是否有效?? .

·离婚后孩子抚养的问题怎样解决
    现在就是离婚后,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处理.

·我的是二手车,已经过户给了一个临时车牌,但是已经到期
    我的是二手车,已经过户给了一个临时车牌,但是已经到期.

·请还她一个健康自由旳人生。
    这是我昨天晚上逛百度论坛碰到旳。我想帮帮这个女孩子。下面是她的叙述。有点乱我稍微整理了下,大概还是能看懂的。分手旳时候我怀孕了,回家过年我跟妈妈说了这事,然后妈妈打电话问他,结果他竟然说分手。我妈很要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由于没时间去学所以想去退报名费,我在想这不对啊!我想请教一下各位律师我的这个情况去起诉能拿回多少钱
    由于没时间去学所以想去退报名费,我在想这不对啊!我想请教一下各位律师我的这个情况去起诉能拿回多少钱.

·怎么回避房屋营业,各位律师:我一个朋友现在差钱想卖一房子
    各位律师:我一个朋友现在差钱想卖一房子,她的房子是去月份拿到证的.40多个平方.现在想卖给我,但是她那个房子是按揭买的.所以房产证什么的都在银行.还是就是没满二就要收营业税1千元.我们商量以后想这我们现在.

·你好!我婚前买的房子!是全款!现在要离婚!这个还要分
    你好!我婚前买的房子!是全款!现在要离婚!这个还要分.

·联通合同违约怎么办
    我是联通手机用户之前办理的是286缴费赠机业务于2015年10份到期,我于2015年12月份在联通网上营业厅办理了4G136套餐,但是后来发现话费和实际产生的费用不符,我在2016年2月份咨询10010,.

·“花盆案”涉嫌谋*,警察不查是否违法?
    张先生有数十万钱财和价值千万专利,比张9岁的徐女士与张同居并称怀孕要与张结婚,张母生疑,徐答:“*慕张的才华。”,992与张结婚,次生张女。婚后不久,邻楼有人从楼上抛带土花盆砸张,砸偏,把张的小棚砸了个大.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您好,上半年我给织里一家服装厂代加工,至今还欠加工款
    您好,上半年我给织里一家服装厂代加工,至今还欠加工款11万元未结清,该如何处理.

·单位能给我补偿吗?
    我在一个 银行单位 干了8年了 是临时工 现在不想干了 请问单位能给我补偿吗 怎么补偿 我们签了合同但是我那份没给我。。122.156.214.154.

·网贷被起诉的金额有限制吗
    网贷被起诉的金额有限制吗 .

·农村宅基地最多可以审批多少平方
    农村宅基地最多可以审批多少平方.

·您好,我3天没去上班,厂里算我自离合理吗
    您好,我3天没去上班,厂里算我自离合理吗.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你好。我想问一下 ,小车与三轮车相撞 ,责任谁大,并且小车有保险,而且小车车主要求三轮车车主赔偿,
    你好。我想问一下 ,小车与三轮车相撞 ,责任谁大,并且小车有保险,而且小车车主要求三轮车车主赔偿,.

·准备离婚,男方单位分配的经济适用房,没有房产证,这种
    准备离婚,男方单位分配的经济适用房,没有房产证,这种情况该如何分割房产?.

·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协议,律师您好有关劳动协议合法性向你们请教
    律师您好有关劳动合同合法性向你们咨询,我2008年4月1日被公司招聘进入xx公司,试用期一个月,2008年5月1号正式合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时和老板谈好工资年薪5万元,奖金不低入两个月工资(关于.

·在厂区被别人电瓶车撞了责任划分应该找谁,在厂区被别人电瓶车撞了责任划分应该找谁
    朋友在上班时,刚进厂区门口就被同厂区一女孩骑电瓶车撞了,当时报案交警就说厂区不归他们认定责任,不出认定结果,厂区保安又说他们也不管,请问向这种情况,应该找谁给他出这份责任认定书?谢谢!.

·买房送阁楼的问题
    买房送阁楼,交了订房定金后发现:阁楼只有一个小窗,前后不通风,隔开房间的话,除了有小窗的房间,其它房间都是密封的,要求开发商开个窗被告知没门,还催促签合同交房款,这种情况下我能要求退还订房定金吗?
·开发商延期13个月还没交房,业主想讨违约金?
    按合同要求,房产商要在2012年6月30日前把检验合格的房产交到业主手中,否则赔违约金。现在已经2013年8月了,工程还没完工,业主想讨违约金。我们要怎样做?.

·因故障我将自卸货车(空车)停在路边,被同行行驶的小箱
    因故障我将自卸货车(空车)停在路边,被同行行驶的小箱.

·我婆?018?2?0日住的急诊?019??日出急诊,
    我婆?018?2?0日住的急诊?019??日出急诊,.

·苏律师您好!今年八月的时候我买了套房需要改水电,物业
    苏律师您好!今年八月的时候我买了套房需要改水电,物业推荐了两人我嫌贵就又找了别人。第二天上午我找的干活的人说别人不让干,十点左右我到了,物业推荐的一人在,我找的干活的人就出去了,物业推荐的人说为什么不用我.

法律机构导航
www.cnlaw.net
©Copyright,2000-2018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