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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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

 ·恋爱期间的赠与能否撤销?
 ·经过公证的赠与可以撤销吗?
 ·赠与合同何时成立
 ·房屋赠与的程序及费用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赠与。

 ·赠与合同的撤销情形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会因为各种原因把原本允诺的赠

 ·赠与合同何时成立
        在合同法上,合同的成立时间因为是诺成性合同或者是实践性合同而有所不同。也就是说,如果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那么,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如果是实践性合同,赠与合同应当自赠与人交付标的物时成立。  

 ·发现配偶有了第三者,并向第三者进行了多笔转款,这笔钱可以追回吗?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第一项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第二项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赠与合同一般是赠与人单方履行将自己的合法财产送给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不承

 ·恋爱期间的赠与能否撤销?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恋爱期间或婚约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互赠未超过合理范围的财物应认定

 ·赠与合同的效力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物关给他人,转移财物所有权的单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因此,由此而产生的法律效力只对赠与人具有以下的约束力:    一、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

 ·恋爱期间的赠与能否撤销?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恋爱期间或婚约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互赠未超过合理范围的财物应认定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当其主张为借款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证
        最高人民法院在《的理解与适用》进一步明确“父母没有明确证据的不予支持借款关系。”1、对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如果双方对此款项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2、要注意父母与子女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如


 ·赠与合同的撤销情形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会因为各种原因把原本允诺的赠


 ·彩礼纠纷案件中能否将对方父母一并起诉
        对于婚前给付财物的性质问题,有学者称为附条件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一方给予对方财物,一般数额较大。附条件赠与行为,如果条件不成或条件消失,给付方可请求返还。在农村特别是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来说,结婚给


 ·赠与合同何时成立
        在合同法上,合同的成立时间因为是诺成性合同或者是实践性合同而有所不同。也就是说,如果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那么,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如果是实践性合同,赠与合同应当自赠与人交付标的物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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