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律师
热门城市
四川律师 本溪律师 巫山律师 许昌律师 琼中律师 枣庄律师 海西律师 静海区律师 南岸区律师 铁岭律师 沧州律师 泸州律师 凉山律师 台州律师 邯郸律师 茂名律师
| |
防范未然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医疗纠纷患者怎么处理,医疗纠纷患者应如何举证 ·药品说明书的法律地位 ·患者的隐私权 ·医疗措施的告知义务 ·病人的知情权 ·实习医师有权写病历吗? ·医生兼职“走穴”的合法性 ·医院医疗纠纷预防 ·医疗纠纷私了继续治疗费用的赔偿
·医疗损害纠纷 医疗损害纠纷主要指医疗故意行为、无明确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侵害行为以及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确实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并且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依据民法通则承担
·医疗事故中的行政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
·医疗纠纷协议书 甲方:××××××××医院 乙方(患方):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住院号: 患者 于 年 月 日在甲方住
·误工费怎么赔偿,误工费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误工费的赔偿有一定的标准,即赔偿数额根据是否有固定的收入有所不同,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需要的材料包括收入
·医疗纠纷私了继续治疗费用的赔偿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该法的第一百三十七条又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上述案例尽管发生在9年前,但章
·医院医疗纠纷预防 一、医院方面 1医院可以设立医疗纠纷投诉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不能成为“意见箱”只是一种摆设。当患者对医疗质量不满时,可以到投诉办公室反映情况,投诉
·患者的隐私权 隐私权所保护的对象是隐私,隐私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私人领域,包括个人的隐秘部位,如身体的隐秘部位。很显然,隐私权是私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权利人对自己的隐私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可以利用、维护、隐瞒,准
·医疗纠纷案件的案由之争 根据合同纠纷的举证规则,原告负有举证证明协议显失公平的责任。但原告并未提供有关证据,因此应维持双方所达协议。案由的不同决定着举证责任的分配,也直接决定着案件的处理后果。本案的案由之争,无非是医疗损害
·病历的所有权分析 医院对病历具有保管权和著作权。病历是本院医生为病人诊治时留下的信息资料,医院对病历拥有绝对控制的权利。医生书写病历,是创造性智力劳动的成果,理应受到知识产权法中著作权法的保护。由于医生书写病历是履行医
·病人有哪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业医师法》明确规定了患者在就医的应享有的权利:一、生命权:即一个人在心跳、呼吸、脑电波暂停情况下的再生存权.患者的再生存权使医生在患者心跳、呼吸暂停的情况下,也不能放弃对患者的抢救
·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如何收集证据 患者一方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收集证据,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立即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复印、封存,最好能对封
·误诊要负法律责任吗? 很多人认为误诊是医生不负责任或技术水平低所致。而医生们对误诊常持敏感的回避态度,误诊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呢?误诊现象在临床上较为普遍。据资料显示,包括国外现代化的大医院在内,误诊率在30%左右。而且
·医疗措施的告知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方享有的权利有诊疗权、特殊干预权、医学研究权、人格尊严权等,这些权利的取得,是基于医疗行为而形成的医疗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具体到文章中医生对患者采取的紧急救治行为
·医生和药师的处方权 处方权包括开放和监督两方面内容。 依照《办法》的规定,处方权包括医生开具处方的权利和药学人员审核、调剂、调配处方的权利,两者缺一不可。其中,医生的开方权是第一位的,但药学人员调剂、调配处方的权利也
·漏诊构成医疗事故吗? 被告医院存在的漏诊过失行为,与患者的不良后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是合理的。因为,根据民法理论,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即损害事实、行为违反法律、违法行为与
·病人的知情权 医生的任何诊疗活动都必须让病人真正知情。医生的告知不应局限于是什么病,像什么叫“肺纹理增强”、什么是“占位性病变”等医学术语,都应该用通俗的语言解释清楚,必要时还要给予疏导,让患者树立起战胜疾病的信心
·病历所有权归谁? 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保管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有权保管和保存病历,患者可以复制病历。病历是特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特定的病人进行诊疗所形成的特定记录,因此病历是典型的特定物。病历还是一种不可
·医生兼职“走穴”的合法性 在2000年的时候,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曾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允许医生兼职。医生“走穴”可以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推广医疗技术,同时也能提高医生的待遇。医
·医疗纠纷达成协议已履行,能再起诉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周
·实习医师有权写病历吗?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份证据是否有效,应从三个方面予以界定,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在医疗侵权诉讼案件中,对于医方提交的重要证据——病历的合法性与关联性,一般较少出现争议,而对
·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
·医患纠纷“私了”合法吗?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即通常所说的“私了”,法律术语叫“和解”,是指医患双方通过谈判、协商与妥协就有关争议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其最终表现方式是“协议书”或“和解协议书”。在现实中,大部分医疗纠纷是通过这种
·药品说明书的法律地位 药品说明书就是属于由有关权力机关授权许可的公开的指导文件。“药品说明书,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印制并提供的,包含药理学、毒理学、药效学、医学等药品安全性、有效性重要科学数据和结论的,用以指导临床正确使用药品的技
·病历龙飞凤舞难以辨认?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很多医生书写的病历龙飞凤舞难以辨认,被人戏称为“病历体”。以下为卫生部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供维护医疗权益时参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
·临床应急用血行为的法律责任 临床应急输血是急救医疗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都对临床应急用血的特殊情况作出相应的规定。如何依法正确认定医疗机构临床应急用血行为的责任,是需要重视并认真解
·医疗纠纷协议的签订 律师参与或见证的医疗纠纷协议。这种办法是指在一方或者双方的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其好处是能够制作较为规范的协议书,欠缺的是律师见证行为,不能使协议书具有很强的效力。签订合法有效的协
·医院的医疗风险管理 1医疗护理业务工作方面。①促进院、科两级专业技术责任制度;②实施临床程序守则以减少不同单位临床做法上的差异;③实施急症分流制度;④制定药物使用安全手册,药物标签自动化,出版药物新知识,提高医务人员对药
·手术中的知情同意权 就术前医方的告知行为,由于施行手术是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人体而达到治疗效果,患者对手术的同意及对手术后果的接受,应当建立在对手术风险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否则不能视为真正意义上的同意。 本案中,被告医
·何为合法的电子病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根据这一法律,今后电子签名将与传统的手写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亦属于电子业务范畴,《电子签名法》和电子病历有什么关系——《电
·医生和药师的处方权 处方权包括开放和监督两方面内容。 依照《办法》的规定,处方权包括医生开具处方的权利和药学人员审核、调剂、调配处方的权利,两者缺一不可。其中,医生的开方权是第一位的,但药学人员调剂、调配处方的权利也
·医疗纠纷患者怎么处理,医疗纠纷患者应如何举证 医疗纠纷患者的处理可以通过与医院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医院与患者就医疗事故进行协商解决的,应当制作协议书,明确约定好协商内容并在上面签字盖章。医疗纠
·患者的隐私权 隐私权所保护的对象是隐私,隐私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私人领域,包括个人的隐秘部位,如身体的隐秘部位。很显然,隐私权是私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权利人对自己的隐私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可以利用、维护、隐瞒,准
·医生兼职“走穴”的合法性 在2000年的时候,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曾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允许医生兼职。医生“走穴”可以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推广医疗技术,同时也能提高医生的待遇。医
·医疗纠纷案件的案由之争 根据合同纠纷的举证规则,原告负有举证证明协议显失公平的责任。但原告并未提供有关证据,因此应维持双方所达协议。案由的不同决定着举证责任的分配,也直接决定着案件的处理后果。本案的案由之争,无非是医疗损害
·误诊要负法律责任吗? 很多人认为误诊是医生不负责任或技术水平低所致。而医生们对误诊常持敏感的回避态度,误诊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呢?误诊现象在临床上较为普遍。据资料显示,包括国外现代化的大医院在内,误诊率在30%左右。而且
·如何进行现场实物的封存 当怀疑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人身损害后果时,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应立即对输液器、注射器、残存的药液、血液、药物以及服药使用的器皿等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时应严格按照无菌
·临床应急用血行为的法律责任 临床应急输血是急救医疗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都对临床应急用血的特殊情况作出相应的规定。如何依法正确认定医疗机构临床应急用血行为的责任,是需要重视并认真解
·医疗纠纷协议书 甲方:××××××××医院 乙方(患方):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住院号: 患者 于 年 月 日在甲方住
·病历的所有权分析 医院对病历具有保管权和著作权。病历是本院医生为病人诊治时留下的信息资料,医院对病历拥有绝对控制的权利。医生书写病历,是创造性智力劳动的成果,理应受到知识产权法中著作权法的保护。由于医生书写病历是履行医
·何为合法的电子病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根据这一法律,今后电子签名将与传统的手写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亦属于电子业务范畴,《电子签名法》和电子病历有什么关系——《电
·医疗事故中的行政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
·实习医师有权写病历吗?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份证据是否有效,应从三个方面予以界定,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在医疗侵权诉讼案件中,对于医方提交的重要证据——病历的合法性与关联性,一般较少出现争议,而对
·病历龙飞凤舞难以辨认?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很多医生书写的病历龙飞凤舞难以辨认,被人戏称为“病历体”。以下为卫生部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供维护医疗权益时参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
·病人的知情权 医生的任何诊疗活动都必须让病人真正知情。医生的告知不应局限于是什么病,像什么叫“肺纹理增强”、什么是“占位性病变”等医学术语,都应该用通俗的语言解释清楚,必要时还要给予疏导,让患者树立起战胜疾病的信心
·漏诊构成医疗事故吗? 被告医院存在的漏诊过失行为,与患者的不良后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是合理的。因为,根据民法理论,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即损害事实、行为违反法律、违法行为与
·医患纠纷“私了”合法吗?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即通常所说的“私了”,法律术语叫“和解”,是指医患双方通过谈判、协商与妥协就有关争议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其最终表现方式是“协议书”或“和解协议书”。在现实中,大部分医疗纠纷是通过这种
相关法律咨询:
·我想问一下交通事故处理问题 ·你好,请问不申请版权,如何进行著作权保护 ·我是因家庭暴力离婚,想要回房子,我需要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有个朋友欠我八千块钱2年了,发信息一直 ·员工工资问题 ·我一个朋友因脸部过敏,在使用医院开的药无效后,经人介 ·三楼在公共水管上私子安装水阀控制四楼用水咋办 ·耕地被他人侵占村干部不管还包庇他人 ·我和苏州一家公司签的合作合同,但是合同没有到期,对方 ·您好,我这边?018初跟男方认的亲,当时男方一共拿的 ·自*和拿x要砍人算家庭暴力吗 ·合同签订后发现公司资质吊销,合同有效吗 ·我有借款纠纷!和经济纠纷!需要帮忙! ·包工头欠薪强制执行后查找老赖经济动态 ·男方死亡财产如何划分,男再婚有一子在上学女无业结婚不到2月男方死亡男方财产如何划 ·主动上交,监考老师让填写了通知单,还是发了通知说说全 ·一个朋友运输x品被抓了!怎么走程序 ·开发商延期交房 ·夏律师,我老公出借85万元给别人,写有久条,没写用途 ·租赁一个喂猪的厂子,还没开始喂,已经签了合同,交了钱 ·在单县受的工伤!鉴定为九级,想辞职!不知道一次性就业 ·三个人抢了一个手机,问最少判几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