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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诉讼我方称送货到我方后拖欠其货款近十万元,但其送货单上没有我方的公章,其送货是分很多批次送的,其对我方的地址详细情况,收货人是什么样都陈述不清,尤其是对合同订立过程是怎么样,具体怎么样恰谈的,与其送货单上具明的相矛盾,对我方的发问回答吞吞吐吐,不合常理,法院采信我方意见,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