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债务人提存标的物的程序
律师文集
债务人提存的程序标的物分以下几步:
第一,提存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
3、存在提存原因的证明材料;
4、提存受领人的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5、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受理或不予受理。公证处收到申请后,通过询问申请人和初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决定受理:
1、申请人对提存受领人负有清偿或担保义务;
2、存在提存的原因;
3、申请事项属于该公证处
管辖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
做出受理决定的日期为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对欠缺上述条件之一的,公证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应告知申请人对不予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
第三,审查。公证员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审查下列内容:
1、《提存公证规则》第9条所列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属实;
2、提存人的行为能力的清偿依据;
3、申请提存之债的真实性、合法性;
4、请求提存的原因和事实是否属实;
5、提存标的物与债的标的是否相等,是否适宜提存;
6、提存标的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的处理或保管措施。
第四,提存或不予提存。在提存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提存之债真实、合法、具备提存的原因、条件以及标的符合法定要求,提存标的与债的标的相符时,公证处应当予以提存。提存标的与债的标的不符,或在提存时难以判明两者是否相符时,公证处应告知提存人。如提存受领人因此原因拒绝受领提存物,则不能产生提存的效力。提存人仍要求提存的,公证处可以办理提存公证,并记载上述条件。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公证处应当拒绝办理提存公证,并告知申请人对拒绝公证不服的复议程序。公证处应当验收提存标的物并登记存档。对不能提交公证处的提存物,公证处应当派公证员到现场实地验收。验收时,提存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场,公证员应制作验收笔录。验收笔录应当记录验收的时间、地点、方式、参加人员,物品的数量、种类、规格、价值以及存放地点、保管环境等内容。验收笔录应交提存人核对。公证员、提存人及其他参与人员应当在验收笔录上签名。对难以验收的提存标的物,公证处可以保全证据,并在公证笔录和公证书中注明。经验收的提存标的物,公证处应当采用封存、委托代管等必要的保管措施。对易腐烂易燃易爆等物品,公证处应当在保全证据后,由债务人拍卖或变卖,提存其价款。对提存的贵重物品、有价
证券
、不动产或其他物品的价值难以确定的,公证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评估。
第五,提存的公告及通知。
合同法
规定,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提存公证规则》规定,提存人应将提存事实及时通知提存受领人。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或提存人通知有困难的,公证处应自提存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存受领人,告知其领取提存物的时间、期限、地点、方法。提存受领人不清或下落不明、地址不详无法送达通知的,公证处应自提存之日起六十日内,以公告方式通知。公告应刊登在国家或债权人在国内住所地的法制报刊上,公告应在一个月内在同一报刊刊登三次。
第六,提存日期。《提存公证规则》规定,提存货币的,以现金、支票交付公证处的日期或提存款划入公证处提存账户的日期为提存日期。提存的物品需要验收的,以公证处验收合格的日期为提存日期。提存的有价
证券
、提单、权利证书或无需验收的物品,以实际交付公证处的日期为提存日期。
·
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
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法律规定解除的条件,实际上也是对在违约情况下的解除所作出的限制。在一方违约后,应当赋予受害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但这并不是说,一旦违约就可以导致合同的解除。一......
·
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
合同的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失。与合同解除相比,两者存在如下区别:1、从发生原因来看,合同撤销原因主要包括两类,即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而实际上,欺诈、胁迫等意思表示不真......
·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是有区别的,具体表现在:一、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二、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
·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主要有哪些
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主要有:第一,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二,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为了切实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
乐陵 律师田树森热心服务市综治维稳信访
2015年7月1日,乐陵律师田树森按照市.的统一部署,来到乐陵市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综合服务大厅值班。上班不久,一群人来到大厅,寻求得到法律服务。来访人按照服务人员的引领,走到法律服务窗口。田律师耐心的听取当事人的倾诉,得知这是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案......
·
武汉程某涉嫌制造毒品罪 律师成功改变罪名为非法持有
武汉程某涉嫌制造毒品罪律师成功改变罪名为非法持有 案情简介: 家住武昌区的李某某携带外形类似冰毒的晶体若干,来找吸毒人员柯某某,称自己带来的是冰毒,并请柯某某品尝。......
·
上海市虹口区看守所
上海市虹口区看守所地址在上海市虹口区粤秀路355号,是上海市虹口区...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律师提示:上海市虹口区看守所不准家属会见,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去上海市虹口区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申诉、刑事辩护、保外就医、减刑......
·
南京协同合同诈骗罪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办理协同合同诈骗罪案件,解答在合同诈骗案件中如何认定协同作案,协同合同诈骗罪主体、罪名如何适用、如何量刑?协同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协同合同诈骗罪刑标准、立案标准?南京刑事律师提供协同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协同合同诈骗罪判......
·
山东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是怎样的?
为了使人口增长的速度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国家立法机关规定,对于那些在计划范围外出生的子女,其父母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故而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也是存在着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得是山东征收社会抚养......
·
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
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与行政拘留相比,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因此即使被采取此措施,也不一定会留下案底。那么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相信很多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人都想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刑事拘......
·
女方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对于有孩子的父母来说,如果选择离婚,则应该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毕竟,对双方来说,孩子都是心头肉,谁都想亲手抚养。如果双方只有一个孩子的话,通常在抚养权方面引发争议。那么,女方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
热门城市
上海律师
珠海律师
秀山县律师
黄山律师
阜新律师
奉贤区律师
怒江律师
石景山区律师
平谷区律师
伊犁律师
通化律师
鞍山律师
梧州律师
长宁区律师
潼南区律师
云浮律师
密云区律师
陇南律师
临夏律师
海口律师
推荐律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律师咨询
·
您好!请问一下不同区域的可以申请上诉离婚吗?
·
法院罚金能不能分期缴?? met nme"d
·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问,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的身份证002丢失(以挂失并办理新的身份
·
我从小跟外婆外公长大,今年十七岁了,我十岁得了重病,
·
工伤赔偿。小腿骨折,跟老板协商不和。
·
我贷款买的房没见到贷款合同一直在还贷款,还有我办房产
·
村干部进家收老人意外保险费,未在保险单位给老人投保,老人意外摔伤花费巨大,得不到报销,我该怎么办?
·
有一多交有五险一金,现在辞职不干了,今的农村医疗还能补交不,还可以补交新农合不,
·
女方坚决不要二胎,男方以死相比,而且男方经常在家里醺
·
我有一个亲戚,三个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涉嫌诈骗50万
·
争夺孩子抚养权
·
换手机屏幕,两个摄像头变成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