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男方出轨了孩子判给谁,怎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律师文集
在现实生活中,当男方出轨后,如果女方起诉
离婚
孩子归谁呢?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出于对孩子身心健康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都是权衡问题。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解答男方出轨了孩子判给谁的问题。
一、男方出轨了孩子判给谁
1、从法律层面讲,男方出轨和孩子判决给谁抚养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2、法律方面,分析孩子判给谁,一般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孩子的年龄,两岁以下,原则上归女方抚养,二是双方的收入,两岁以上的孩子一般随经济收入较高的一方生活,三是看双方的老人,哪一方帮助抚养孩子更为有利更为方便。
二、
离婚
时确定子女抚养的具体办法
1.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离婚
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
离婚
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
离婚
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还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
离婚
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父母
离婚
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
离婚
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三、其他规定
应当注意的是:
离婚
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
离婚
案件的
离婚
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
离婚
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
离婚
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
离婚
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夫妻
离婚
时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并不会考虑男方是否有出轨行为,因此生活中即使男方出轨了,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影响也不大。
·
起诉离婚什么时候下判决书
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如果经过调解夫妻没有和好也没有离婚的话,此时法官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那通常起诉离婚什么时候下判决书呢?这是当事人比较关心的问题,早点判决离婚那么才能追求自己的幸福。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
怀孕期间协议离婚是否有效
在女方怀孕期间,出于对女方的保护,此时法律中明确规定原则上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当然这主要是不允许起诉离婚。那要是在女方怀孕期间,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的话。那么怀孕期间协议离婚是否有效?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怀孕期间协议离婚是否有效怀孕期间一般是不......
·
离婚赔偿需要公证吗,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婚姻法》中规定,离婚的时候一方存在法律规定情形是需要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离婚赔偿的数额则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那么离婚赔偿需要公证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婚赔偿需要公证吗?离婚赔偿协议书是双方就离婚赔偿的数额、......
·
“净身出户”的婚内协议是否有效?
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在婚姻关系开始或存续期间,夫妻以对配偶恪守忠实为基础,协商签订的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协议。常见的忠诚协议一般表现为一方违背忠实义务,则引发一定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变动。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不忠方净身出户的约定,其实,无论......
·
江苏省各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一览表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北京西路16-1号苏兴大厦3楼21000883276031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21001786590914无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锡市南苑新村16号1楼21402685019676徐州市劳......
·
贩卖毒品5克要判多少年?
贩卖毒品5克,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
青田县看守所
浙江省青田县看守所位于丽水市青田县鹤城镇湖口村,在明月小区附近,是青田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律师提示:青田县看守所不准家属会见,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刑事律师去青田县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申诉、保外就医、减刑等法律帮......
·
无锡市第一看守所
江苏省无锡市第一看守所地址位于无锡市惠山区钱桥镇钱胡路564-1.(钱桥殡仪馆往西3公里处)邮编:2141512020年9月,无锡市第一看守所更名为无锡市看守所。律师提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需要会见、取保候审、申诉减刑、保......
·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一方在外面有债务纠纷,除了特殊的情况下,往往会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认定,这在我国司法解释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司法解释,供你做一个了解。《婚......
·
什么是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防卫过当具有两方面的特征:一、在客观上表现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二、防卫行为必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中国刑......
·
车辆不买交强险会有什么后果
车辆不买交强险会有什么后果1、什么是交强险?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
热门城市
德宏律师
钦州律师
长沙律师
大洋洲律师
新疆律师
昆明律师
遂宁律师
嘉义律师
益阳律师
山东律师
海北律师
淮安律师
沈阳律师
北京律师
江北区律师
攀枝花律师
衡水律师
忻州律师
哈尔滨律师
南平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律师咨询
·
离婚受理后的判决,诉讼请求:请依法判决原
·
加班工资是否合理,我与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
·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可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吗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舟山租房是否有人员上的限定,,我
·
离婚离不掉,一方不签字怎么办
·
我这里有一段别人闹事视频。我可不可以告他
·
购买青年鸡场60天的青年鸡回来十几天全部死亡,要求赔
·
,狗在楼道小便,天台大便怎么办。有具体法律约束吗?都是邻居也不好闹太僵
·
商品房契税怎样收取?,现在我在尉氏买了房屋开发商让办房产证
·
您好,我是一名大三学生,老家在安徽省蒙城县。我家人把
·
这算不算寻衅滋事?寻衅滋事被打伤了,该负什么责任。
·
离职后公司不给上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