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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取得原则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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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权取得原则包括哪些
商标
权之所以受到法律的保护,是因为其所有人办理了相应的
商标
注册登记,而没有办理登记的就属于一般
商标
,此时是不想有相关权利的。那么实践中,
商标
权取得原则有哪些,条件又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
商标
权取得原则包括哪些
(1)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原则(2)先申请原则
二、
商标
权取得的条件是什么?
(1)
商标
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2)
商标
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3)与他人已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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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同或不相近似。(4)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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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范围。(5)应依法向
商标
局申请注册,未经注册,其使用人不得取得
商标
权。
三、
商标
权取得方式是什么
按照
商标
是否由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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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人创设,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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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取得方式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一)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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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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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取得人创设的,其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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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是最初直接取得的,而不是基于他人已存在的权利。在国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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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原始取得大体采取以下三种方法:
1、注册原则
注册原则是指按申请注册的先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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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归属。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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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经过注册后才能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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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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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是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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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必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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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于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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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首先注册人所有。采取注册原则的国家又可以分为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原则。
2、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是指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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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先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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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归属。根据这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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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于首先使用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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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通常是谁先使用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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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首先使用的事实,该当事人即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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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有些实行使用原则的国家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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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手续,但它在法律上只起声明作用,而不能确定
商标
权的归属。采取使用原则确定
商标
权的归属,不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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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管理工作和争议的处理,所以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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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采取使用原则。
3、混合原则
混合原则是上述二原则的折衷适用原则。依这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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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需经申请注册才能取得。但是在核准注册后的一定时间内,给先使用人以使用在先为由提出撤销与自己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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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或近似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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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机会。只有经过一定期限后,无先使用人主张权利,核准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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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取得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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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我国立法确定以注册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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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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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3条规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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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核准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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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注册人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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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二)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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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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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是基于他人已存在的权利而产生的,而非最初直接取得。继受取得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转让合同,出让人向受让人有偿或无偿地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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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二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继承程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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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依据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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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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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原始取得,应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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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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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继受取得也须依照转让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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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序办理,方能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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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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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取得原则,主要有两个,即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原则和先申请援助,而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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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方式也是有两种,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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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取得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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