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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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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
专利
权的侵权行为
国家鼓励发明创造,建立创新型社会。这就需要加大力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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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保护,这样能更好地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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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专利
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
保护的对象是:
专利
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护的客体如下:
1、发明
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不能构成
专利
法意义上的发明。
2、实用新型
专利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
专利
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
专利
的保护客体。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例如,一种齿轮的制造方法、工作间的除尘方法、数据处理方法、自然存在的雨花石等不能获得实用新型
专利
保护。
3、外观设计
专利
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二、
专利
权的侵权行为
专利
侵权行为是指在
专利
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
专利
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
专利
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
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
专利
。
专利
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
专利
为前提,实施
专利
授权以前的技术、已经被宣告无效、被
专利
权人放弃的
专利
或者
专利
权期限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侵权行为。
专利
法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发明
专利
申请公布后至
专利
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的应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对于在发明
专利
申请公布后至
专利
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专利
权人应当在
专利
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
专利
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
专利
的行为。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4、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
专利
的行为未经
专利
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
(二)根据
专利
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专利
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
直接侵权行为。主要是指未经
专利
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发明、实用新型
专利
产品或利用
专利
方法获得的
专利
产品,以及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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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其表现形式包括:
(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专利
产品的行为;
(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
专利
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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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
专利
产品的行为;
(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专利
产品的行为;
(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专利
产品的行为;
(6)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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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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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7)假冒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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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为。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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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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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或者依照
专利
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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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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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 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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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 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
专利
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
专利
技术;
(3) 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
专利
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
专利
技术;
(4) 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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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专利
文件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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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件。
冒充
专利
的行为
冒充
专利
的行为是指以非
专利
产品冒充
专利
产品、以非
专利
方法冒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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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 制造或者销售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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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记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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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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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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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记;
(3) 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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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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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4) 在合同中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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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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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5) 伪造或者变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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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专利
文件或者
专利
申请文件。
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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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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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行为。例如,行为人知道有关产品系只能用于实施特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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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零部件、设备等,仍然将其提供给第三人以实施侵犯
专利
权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该行为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第三人的实施不是为生产经营目的,权利人主张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间接侵犯行为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 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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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授权或者委托,擅自转让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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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的行为。此时受让人若利用了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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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制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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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那么受让人和转让人构成共同侵权,要承担连带责任。
② 其他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权的行为,行为人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所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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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是极其重要的,保护对象不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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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还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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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在实践中,侵权行为非常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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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应该及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权。如遇到问题,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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