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老年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文集
婚姻经营的越久,矛盾就会逐渐积累甚至可能会爆发。而如今,随着社会的放开,许多人的婚姻在老年时期宣告破裂。但是,老年人
离婚
案件涉及的问题与普通的
离婚
有相同点和不同点,其中,就有人问,老年人
离婚
财产如何分割?这里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财产分割范围
首先要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关于夫妻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
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
知识产权
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同时,还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在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往往容易混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0条的规定,
离婚
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
离婚
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
离婚
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
离婚
诉讼。
二、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对
离婚
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物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补偿。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三、财产分割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离婚
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
离婚
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
离婚
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8)
离婚
时一方所有的
知识产权
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9)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
离婚
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0)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
离婚
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送处理。
总体而言,老年人
离婚
财产分割的原则,方法和普通的
离婚
案件差不多,但是在财产分割范围和共同财产确定方面有值得注意的地方。因此,在处理老年人的
离婚
案件,应特别关注财产是如何划分的,分清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
解答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三者介入两人婚姻中,通常就是您所说的小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是必然结果,法律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不忠诚方精神损失赔偿。那么如果当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呢?我们就这问题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
·
怎样起诉抚养费,相关规定有哪些?
父母即使离婚,双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不会消失的。在现实中,因夫妻离婚之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双方没有处理好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后续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那怎样起诉抚养费?相关规定有哪些?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怎样起诉抚养费?可以通过诉讼主......
·
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
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对于男女未婚生的子女,法律上称为是非婚生子女。但即使其父母的关系是不合法的,但我国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也是进行了保护的。因此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也是负有抚养义务的,那么实践中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未婚生的子......
·
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有何规定
婚前财产是指男女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通常是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来认定的。因此,要是夫妻日后不幸离婚的话,那么这部分财产也不能进行分割。那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有何规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有何规定新婚姻法规定婚......
·
舟山市区县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舟山律师总结的舟山市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看守所的地址、电话、......
·
江宁债权债务律师
江宁债权债务律师专业解决经济债务纠纷,追收欠款,胜......
·
没有工作抚养费判多少怎么判
一、没有工作抚养费判多少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
·
婚内侵权行为有哪些 婚内侵权如何处理
婚姻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两个异性民事主体组成的一个具有特定身份和财产关系的共同体。婚姻关系中,对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而言,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的情况并不鲜见。那常见的婚内侵权行为有哪些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商品房的预售主要出卖的是期房,此时由于商品房尚未修建好,如果当事人贸然购买的话,那么很可能会产生较多的纠纷。在遇到相关纠纷的时候,建议最好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这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该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
·
土地出让税费怎么缴纳
土地出让税费怎么缴纳交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土地是近几年来比较热门的一种资源,土地出让是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所以针对土地出让,也是要上缴税费的。那么土地出让税费是怎么回事?应该如何缴纳呢?下面我们为您一......
·
交通事故赔偿找交警能处理吗
交通事故是指在驾驶车辆时意外造成了事故,使受害人或受害人的私有财产受到损坏。肇事者应当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故为交通事故赔偿。但是遇到交通事故赔偿找交警能够处理吗?相信很多人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下面为您做出解答。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
·
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涉及到每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劳动合同的终止需要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双方均不可以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希望可以对您了解劳动合同终止有所帮助。一、劳动合同法终止条......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2009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高法审委[2009]47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了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保障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融资租赁合同的终止
融资租赁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一、合同在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履行完毕。这种情形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承租人支付了租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了租赁物或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了租赁物,合同失去法律效力,自然......
·
分居两年一次判离婚吗
分居两年一次判离婚吗?其实是指夫妻分居满两年,诉讼离婚,法院会直接判决离婚吗?在家庭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时,夫妻双方一般会选择分居来缓和家庭的矛盾。当分居满两年,双方的矛盾依然无法缓解,感情破裂,则可能出现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下......
有问题要咨询?
老年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松原律师
九龙坡区律师
新余律师
黔东南律师
云阳县律师
长沙律师
曲靖律师
铜仁律师
嘉义律师
濮阳律师
白银律师
自贡律师
定西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江津区律师
新星律师
洛阳律师
苏州律师
和平区律师
秦皇岛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律师咨询
·
断绝父女关系,该准备哪些材料出公正?
·
我是咨询婚姻家庭一些事可以见面说吗
·
民事纠纷,后邻居长年不在家今天突然在微信群里说我砍了
·
今天在周六福用梦金园黄金戒指换了一个足金合成立方氧化
·
经不住美容会所的推销先后充值了会员卡6800元和项目
·
公司就让签辞职报告,公司也不给办失业金领取所需材料,
·
我是属于医疗责任纠纷一案我想请问一下我如果申请做鉴定
·
我欠了几十家网贷平台的贷款,大部分都?天的小额贷,现
·
工厂以订单不足为由,安排本人放长假停薪留职,并且停缴
·
12?4号在平坝违停被开黄单?5天去处理,可到现在网
·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12月交的社保然?2月又停保了请问这个月还能用吗?
·
驾驶证找不到了,可能是丢了。我本人在外地,可以在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