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
律师文集
我们常见的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在夫妻
离婚
的时候,此时一般是在夫妻之间均等的进行分割,但需要适当的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那么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婚内,是否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
《该制度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中所有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根据该规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允许分割共同财产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夫妻双方在不
离婚
的情况下,只有存在以下两种情形夫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第一:《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三:《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以上五种情形基本上归纳了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但是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变的,不可能全部归纳在上述五种情形,具体的情形还需要仔细的分析归类。
三、哪些情形下属于个人财产
第一:《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三:《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上文的解答我们知道,夫妻在婚内也是可以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只不过此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具体的内容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详细了解。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到我们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以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何谓“感情确已......
·
怎么确定涉外离婚抚养权归属
涉外离婚当中同样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此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是先由父母作出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则再由法院进行判决。那么涉外离婚抚养权归属实怎么确定的?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涉外诉讼离婚纠纷案件以及咨询离婚案件中,涉及孩子抚养权......
·
想离婚,怎么离?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夫妻在结婚后可能因为生活中的小事争吵,长此以往就容易让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进而离婚。那么要是夫妻想离婚的话该怎么离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生活中有很多人认为还有一种方式就是......
·
上门女婿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如今法律上已经没有什么上门女婿的说法,女方可以到男方家居住,而男方亦是可以到女方家生活居住。而日后要是离婚的话,对财产的分割也是按照普通婚姻的财产分割原则进行。下面我们就告诉您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一、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
·
警惕:以恋爱为诱饵的传销式抢劫
遇到一个特殊案例。心情特别沉重。女孩子网上骗男孩子恋爱,勾引其到一个房间,刚进门,女孩子的同伙就立马制服这个男孩子,搜走现金银行卡,逼出密码,从银行取出存款。男孩子被抢后,被限制自由,被强制加入这个团伙,再参与骗人、抢钱。公安打掉的这......
·
C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指控金额高达1050万,曾莉律师介入后成功改判 成都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C某,某建筑工程企业总经理,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16年3月1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3月25日被逮捕。C某犯合同诈骗罪一审被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判处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C某本人及家属对一审判决均不服,提出上诉。几经辗转,C某......
·
南京再审律师
南京再审律师担任申请再审程序的代理人,提起申诉再审,专业代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其巡回法庭再审、申诉、二审、上诉案件。业务范围包括: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死刑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土地房地产、公司金融证券等。专注公司企业纠纷......
·
南京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律师
南京侵犯著作权罪律师解答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侵权行为、立案标准、诉讼时效、认定、量刑标准、侵权赔偿标准、最新侵犯著作权罪司法解释、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等。解读数侵犯著作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和情节严重、特别严重等......
·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因此辞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司法解释第15条虽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但是,该解释的核心点是“拒不支付”。起草者认为“拒不支付”系“对于仅有拖欠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行为,劳动者不能据此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
您都知道的是,我国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有着严格的限制的,当然了,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解决的,法院不会干预的,但是如果是法院进行判决,是有原则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
·
派驻人员的劳动关系如何确定?
劳动者与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之后,被调整到另一个公司上班,这就是您口中所说的派人员。派驻人员,是一个非常常见的用工行为,很多公司,特别是工程类的公司,经常会派驻员工监督下级单位的工作。那么,派驻人员的劳动关系如何确定?详情参考......
热门城市
衡水律师
普陀区律师
安康律师
新疆律师
广东律师
赤峰律师
温州律师
济源律师
开州区律师
贵港律师
宿迁律师
酒泉律师
津南区律师
青岛律师
玉溪律师
广西律师
图木舒克律师
白银律师
欧洲律师
绥化律师
推荐律师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刘武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5905132222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律师咨询
·
律师你好!我上个星期发生交通事故,后续开具事故责任划
·
你好,律师,我的商铺正常出租,租客办营业执照了,但是
·
俩家吵架,一方把对方的墙扒了,被扒墙的一方请律师的多少费用,如何告
·
我跟对象有一个孩子他家给了16万彩礼5万拿出来
·
你好。我与丈夫2002年拿结婚证。但没生活在一起。2
·
我老公就在工厂上班,他死了了,有照顾家属安排上班
·
二手房首付款已交2个月,卖方拖延怎么办
·
盗窃柴油被抓现在已经快开庭了
·
怎么办?,我现在有位朋友通过相亲的方式认识了位女朋友
·
离婚协议中房产问题,老师
·
辞职未及时审批,你好
·
我老公生病了他医保是安徽的在常州能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