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律师文集
?
无效婚姻就是指这段婚姻在法律上是不承认的不具有法律效应的婚姻关系,无效婚姻在结束之后也是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30号)
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五条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婚姻法》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五条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共同共有,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个人合伙和企业之间的联营,也会出现共同共有财产的形式。共同共有的特点是几个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全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就不能划分各有多少份额,或者哪个部分属于哪个共有人所有。各共有人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例如:夫妻结婚后,共同购买的电视机是共有财产。即使夫妻中一方没有工作,完全是另一方购买的。夫妻双方对这个电视机也享有同等的所有权。这种权利只有在
离婚
才可以分割。另外在共有人之间也平等地承担义务,对外共同负连带责任。例如个人合伙,各合伙人都可以对义务人行使全部权利,同样,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每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偿还全部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有偿还能力的合伙人追偿。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的数额时,该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二、在分割共同共有财产时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①
在处理家庭共有财产时,首先要区分哪些财产是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劳动、共同创造的财产。这些财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性质。哪些财产是父母多年积蓄和购置而由全家共同使用的财产,这些财产不是与家庭其他成员共有的财产。只能由父母自愿分割赠与给其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不能作为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哪些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个人财产。这些财产不能算作家庭共有财产。只有在严格分出哪些财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后,才可以对这些财产处分。对其他家庭成员所有的人个财产不能处分。如果出卖、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家庭共有财产,除了要先区别财产是否属于共有财产,还要在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处理,没有协商一致的处分行为无效。②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事先应当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行处分,但并不是说对方共有的每一件财物都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处理,主要对价值较大的财物或家庭生活中的重要财物才必须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处分。否则一方的处分行为无效。如果夫妻一方处分共有财产时,另一方明知而未提出异议的应视为同意,事后不能以自己未曾参与处分而否认处分的法律后果。③财产共有人对共有性质有争议,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而无法查清的,一般情况下都按共同共有认定处理,另外对财产为共同共有还是个人所有有争议,又难以查清的,一般也按共同共有财产认定处理。)希望网站我们的编辑能够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若是您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不妨到我们网站上找寻专业的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
·
环境是我们共同生存的家园,没有良好的生活...
环境是我们共同生存的家园,没有良好的生活环境,生命安全也就难以保证,所以对于环境保护必须予以重视,然而环境并没有按照我们预想的方向发展,所以对于一些身负责任,却没有做到本职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们不能任其逍遥自在,所以当我们发现环境监管失职的事情时,要通过......
·
重婚有哪些形式,重婚的法定形式包括什么
众所周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必须负有忠贞义务。如果一方有重婚行为的话,那么因此而离婚的另一方不仅可以要求进行赔偿,同时要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在此之前要先了解重婚有哪些形式。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一、重婚有哪些形式事实上,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
·
没离婚换锁算遗弃罪吗?
没离婚换锁算遗弃罪吗?现在,我国的离婚率呈逐年上涨的趋势,很多的年轻人闪婚闪离,竟把婚姻当儿戏;一方面是个人任性的原因导致,另一方面更是反映出了很多人法律意识观念不强。所以,当前需要加强普法宣传,提升人们的法律意识。那么,没离婚换锁算遗弃罪吗?详情见下文我们为......
·
云南省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有何规定?
我国是人口大国,计划生育政策是为了控制我国人口非正常增长所推出的一项国家政策。尤其是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超生现象更为严重,因此我国对超生家庭会征收一定的社会抚养费。以云南省为例,云南省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一、云南省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相关规定第一条根......
·
徐晨光律师特邀为法治评议专家参加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评议会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了解和掌握各镇(街)工作进展情况,8月2日,台儿庄..依法治区办召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评议会。徐晨光律师特邀为法治评议..参加会议。会上,各镇(街)依次汇报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部分区人大代表、政......
·
大竹县债权债务律师原创: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起诉状
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起诉状原告:xxx,男,汉族,xxxx出生,身份证号:xxxx,地址:xxxxx。被告:xxx,女,汉族,xxxxx出生,身份证号:xxxxxx,地址:xxxxx,:xxxx。案由:民间借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共计人民币80000元;2、本......
·
南京聚众斗殴罪律师
南京聚众斗殴罪律师解答聚众斗殴罪要承担什么责任、聚众斗殴罪怎么判刑、江苏省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立案标准、是否解释和判决依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聚众斗殴罪》量刑指导意见、南京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聚众斗殴罪立案标准,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
·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熟悉南京市及各区法院的离婚诉讼程序,倡导理性解决各类离婚纠纷问题。专注于婚姻房产领域的研究,在办理婚姻房产纠纷案件过程中,分析和研究案件事实证据,全面理解和运用涉及的法律法规。■南京离婚律师谈离婚案件一方的几大认识错误.......
·
什么情况下需要作医疗鉴定
什么情况下需要作医疗鉴定一、什么情况下需要作医疗鉴定医患纠纷中的鉴定,一般可分为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哪种性质的鉴定,一般要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具体案情来决定。就本案而言,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纠......
·
《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编者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7年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4次会议通过,于2月27日公布,自2月28日起施行。该《规定》......
·
公司法人财产权包括哪些内涵?
公司法人财产权包括哪些内涵?公司法人财产权是公司法人对于其所拥有的财产所享有的权利。正是因为公司法人具有财产权利才可以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处分财产,使得财产的价值得到保值增值。那么,公司法人财产权包括哪些内涵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
热门城市
五指山律师
内江律师
静安区律师
武隆区律师
朝阳律师
澄迈律师
亳州律师
石柱县律师
广元律师
顺义区律师
永州律师
大连律师
三门峡律师
十堰律师
石景山区律师
绵阳律师
通州区律师
海南律师
长沙律师
海北律师
推荐律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律师咨询
·
请问如果债务人同时也是该债权人另外债权的连带保证人,
·
你好我想询问下残疾军人优抚政策门诊或者住院有什么优惠
·
家里人拿走公公的货单算什么性质
·
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问,各位律师您好:我和我老公婚后
·
我想成立个公司,你们那边可以办理吗
·
债务,有字据,求援助
·
法院不立案我该如何办,但是法院不接收立案
·
中国只有样子官没有酱子官
·
李律师你好!我想想你咨询下我现在遇到的情况,我在石桥
·
十级伤残,法律赔款多少
·
在舟山农村买了一套房子,土地使用权证,我应该怎样签合
·
你好,起诉离婚因为财产扯起的,难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