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判
律师文集
您可能从网络新闻中听说偷越国境,偷越国境是犯法的,要受到法律制裁。如果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那么也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且处罚力度也是非常大的,但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判,您可能不是特别清楚,并不了解其中的细节,接下来我们就具体的内容给您仔细的说说,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第318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2)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6)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7)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认定
1、本罪与走私罪的界限
这两罪有着本罪的区别,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走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其走私的对象是指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任何物品,二是客观方面有所不同。前者是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而后者则是非法携带、运输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物品进出国(边)境。二者相同点是都是非法进出国(边)境,两罪从构成特征上看不难区分,但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以走私为目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对此如何处理,我们认为,走私是目的行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是为达到走私目的的手段行为,根据本法关于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应以其所犯罪行中的重罪论处。
2、本罪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界限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通过拉拢、串连、诱使、煽动等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步行的方式陪伴偷渡者或者用车辆、船只、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将偷渡者带出或者运送出入国(边)境的行为。因而,如果行为人组织了一批人偷越国(边)境后,又运送另一批人偷越国(边)境的,则具备了两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应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两个罪名,实行数罪并罚;但如果行为人既组织、又运送同一批人偷越国(边)境的,则属刑法理论中的牵连行为,根据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论处;对于直接参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而分工负责运送的,亦应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量刑。
对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判,您可以通过本文的内容进行了解,偷越国境和组织偷越国境都是违法的行为,都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根据事情情况,将对当事人进行量刑,让当事人受到应有的惩罚,确保国家的利益不受损,确保国家边境的安全稳定,如果您对于本文的内容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
缓刑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缓刑通常是在法官对案件量刑处罚的时候同时宣告的,而只有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缓刑条件的,那么才有可能被宣告缓刑。但对于罪犯来讲,被宣告缓刑后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缓刑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缓刑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根据刑法典第......
·
刑事诉讼法中新的证据如何界定?
证据是刑事诉讼活动中法院认清犯罪事实、做出公正判决的基础。刑事诉讼包括的证据有很多,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在法官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新的证据,对这些新证据进行认证是法官要做的事情。那么刑事诉讼法中新的证据如何界定?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
·
刑事诉讼法刑拘有哪些规定?
在公安机关办案的工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法定的紧急情况,这个时候便会对当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强制性的拘留来限制当事人的自由,以防对社会造成伤害或者给办案过程造成阻碍,但是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对嫌疑人进行随意的刑事拘留的,那么刑事诉讼法刑拘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我们一起......
·
招摇撞骗与诈骗罪的法条竞合吗?
招摇撞骗与诈骗罪的法条竞合吗?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是属于想象竞合,不属于法条竞合,因为两者之间此罪与彼罪界限清晰,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关系,仅因行为人的行为起到了媒介的作用,致使原本无交叉或重合关系的条款间出现的个案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在行为人冒充国家......
·
江苏省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江苏省看守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电话:025-866730721......
·
南京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律师
南京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律师为引......
·
解除劳动合同要什么条件?
劳动合同自成立生效之后,在履行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被解除的情况。当然,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要遵循一定的条件,那么究竟解除劳动合同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可以通过哪些证据证明?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
一、“新农村建设”怎么给农民安排住房吗?土地是什么性质的 进行新农村建设的时候,怎样对农民安排住房由征收补偿方案进行确定......
个人可不可以申请专利?可以申请,具体程序有:1、国家知识产权局窗口缴费并递交材料(地址在北京)。2、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在当地......
受害人没住院有误工费吗?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
工程质量问题分类一般有哪几种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听到建筑工程质量出问题的新闻,所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是我们大众常关心的......
骗取贷款200万已经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其中贷款诈骗数额达到200万的,依据《刑法》的规定,是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十年......
寻衅滋事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寻衅滋事是我们很常见的一种违法行为,在喝醉酒的人当中,有的人会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会随意的殴......
夫妻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如果要想顺利离婚或者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才行。在涉及到证件提......
有问题要咨询?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判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鄂州律师
巴彦淖尔律师
九龙坡区律师
香港律师
河源律师
虹口区律师
鹤壁律师
开封律师
昭通律师
广元律师
朝阳律师
铁岭律师
南开区律师
江西律师
甘南律师
海北律师
渭南律师
新乡律师
湘西律师
张家界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律师咨询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离婚要办哪些手续,要用到哪些
·
网贷逾期、电话老是骚扰亲戚怎么解决
·
和我前妻离婚两年了,现在她想以当时我胁迫威胁暴力为由
·
求助期房没有及时交工,我该怎么办?
·
户主不签字,可以划走自己的承包责任地吗?
·
我们上个月在一个小厂做临时?进去厂牌也没办考勤记录也
·
你好律师。我想帮帮我朋友,她和她老公分开有一年了 。当时因为她老公有
·
未成网上骗?0000块钱会怎么样?
·
我们是在新疆打工的农民工,因为工资问题老板儿子拿x伤
·
请问老公写给老婆的保证书,内容说:老公再也不会打老婆,就净身出户,手机里有照片,
·
咨询您一下,叔叔留给侄子的房产并写有遗嘱,可以吗?
·
请假不批又没来上班管理说要扣我们3天工资这样合理吗?
中法网
www.cnLaw.net
©Copyright © 1997-2015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律师专区
|
联系我们
学法律,找律师,上中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