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文集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夫妻双方
离婚
后,除了要分割财产外,还要妥善的处理好孩子抚养问题。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协商,写到
离婚
协议书中。支付方式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月支付。那么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因此,律师应注意,在书写
离婚
协议中,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用单独列出,抚养费一般会被法院推定为包括教育、医疗费用在内的。但是,如果
离婚
后,孩子发生较大的医疗、教育费用,可以另行起诉要求非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
离婚
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三、增加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
离婚
协议或
离婚
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为此,《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综上所述,目前在大部分
离婚
案件中,抚养费都是按月支付的,这样对于一方来说压力小很多。当然,经过双方协商,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标准由双方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情况、经济收入等因素综合考虑。如果是按月支付的,则比较容易把握,在月工资的30%左右。
·
什么是无理由离婚,无理由离婚产生的原因有...
男女要想结束婚姻关系,既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不过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提出具体的离婚理由,在现实中还有有一种情况是无理由离婚。那到底什么是无理由离婚?产生原因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一、什么是无理由离婚无理由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和......
·
找律师写离婚协议书费用是多少
当双方协议离婚时,有时候可以找律师写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特别重要的,因此离婚协议书书写一定要认真对待。我们为什么需要找律师来书写离婚协议书呢?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一、为什么找律师写离婚协议书由于女方一般......
·
自愿离婚的程序怎么进行
自愿离婚也就是我国说的协议离婚,通过这种方式离婚的,也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那您知道自愿离婚的程序是怎样进行的吗?而要是发现配偶患有精神病的话,此时又该怎么离婚?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自愿离婚的程序怎么进行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
·
离婚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
·
平顶山离婚 律师朱品文律师
一、起诉离婚应去哪个.应到哪个.起诉离婚呢?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一)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领域内居住;被告下落不......
·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前行律师朱品文办债权债务案记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前行律师朱品文谈债权债务案记作者:朱品文律师【案件背景】2013年5月28日,信阳的郝新作为担保人,万良作为借款人,给高丽出具借款合同一份,表明借款20万元现金,用期45个月,每月还款8000元。如果违约,从借款之日......
·
常州讨债公司
常州讨债公司的存在合法吗? 律师提示:在法律上,我国一直对讨债公司令行禁止,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讨债公司。通知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已登记注册的经营讨债业务的公司企业进行清理,并通知其申请办......
·
南京工伤律师
南京工伤律师代理南京劳动工伤案件,南京工伤赔偿律师、南京工伤认定律师、南京工伤保险律师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劳动合同法律咨询,南京劳动工伤律师代理南京工伤认定、南京工伤赔偿、南京工伤保险赔偿等案件的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南京工伤律师解读工伤赔偿......
·
因工死亡的情形包括哪些
职工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有可能人身遭受损害,此时轻则构成一般的工伤,而要是严重的情况下,那么就有可能导致死亡。对于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形,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总结,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因工死亡的情形包括哪些工伤,又称为职业......
·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
管辖,是指权力所涉及的范围。人民法院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权力所涉及的范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要明确该诉讼应当由哪一地区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的管辖分:1、级别管辖;2、地域管辖;......
·
你的婚姻为什么被撤销了?
你的婚姻为什么被撤销了?那就要看看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
热门城市
临高律师
江津区律师
开州区律师
攀枝花律师
北京律师
安阳律师
万宁律师
河东区律师
通辽律师
信阳律师
嘉峪关律师
锦州律师
南京律师
南平律师
台州律师
长寿区律师
梧州律师
柳州律师
长宁区律师
许昌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律师咨询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最长多长时间
·
无证驾驶撞死6岁儿童怎么赔偿,赔偿金大约多少
·
我买的我姐的房子,因为关系很好,所以没有要证明手续,
·
我是消防公司与对方的对账函上面有本公司的公章和对方公
·
你好有法律质询关于欠款问题
·
你好,我想问下如果犯罪了被抓到看守所里,还要家里人给
·
合作医疗是全国统一一个价交的吗?这是中央文件呢还是地
·
我朋友的电动车用我的身份证办理上牌随后会有什么影响吗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
你好,情人给我买了套房,我怕以后他回追回,现在应该怎
·
陈律师,你好!年轻人一时冲动在一起发生了关系,并非恋
·
支付宝pp不在我手机上,在该怎么办呢??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