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律师文集
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在某些情况下,合同是会无效的。如果当事人发现合同无效,则需要对合同无效进行确认,那么在确认合同无效时,应该怎么计算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我国仅指法律对时效期间的长短另有规定,而不是对是否受时效限制另有规定。按本条,任何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都应受时效限制,只不过不同情况下时效期间的长短不同、开始计算的时间不同、是否应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况不同。无效合同中一方向人民法院要求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属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应当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至于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应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
合同法
第61条、第62条、第66条、第161条等条规定确定,从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民法通则第137条第1项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合同法
对此无另外规定。因此,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仍应遵循此规定,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合同是否有效由人民法院通过判决或仲裁机构通过裁决确认,一方在起诉时合同效力并不确定,一方或双方也无权自行确定。因此当事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主张权利,时效期间应从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虽然无效,但时效的起算只能以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为准,不能以银行款项借出之次日开始计算,也不能以出借人主张权利被借款人拒绝之次日开始计算,更不能以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之次日开始计算。实践中不乏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之前不知道合同无效,因此仍期待合同履行而没有及时提出返还或赔偿的请求,此时权利人不知也不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时效期间不应开始计算。
二、如何诉讼确认合同无效?
1、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有权认定(确认合)同无效。2、在合同纠纷诉讼中既使诉讼当事人均认为合同有效,法院也有权依职权认定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9]19号会议纪要若干问题的请示之答复》([2009]民二他字第21号)答复:债务人未对不良转让合同的效力提出异议,但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情况能够引发人民法院对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效力产生合理怀疑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审查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合同效力问题是个法律问题而非事实问题,是法院依职权认定的内容,尽管在诉讼中双方均认为合同有效,法院亦可认定合同无效,这并不违反法定程序。3、一般情况下,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只限于合同当事人。但是,恶意串通签订合同损害第三人利益的,第三人有权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4、确认合同无效(绝对无效)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观点认为,无论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性质(实体法上的形成权)还是从无效合同的立法目的进行分析,抑或从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角度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都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是,相对无效合同的撤销权,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要受
合同法
第55条规定的1年除斥期间的限制。经过上述内容的解答,我们清楚的知道法律规定的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如果你觉得我们整理的还不能够解决你的疑惑,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解除合同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解除合同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合同一般是在约定的履行期限或事务处理完了之后才会解除,但现实中也会出现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通常提前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可能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那具体来讲,提前解除合同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
·
合同未到期离职是否要给违约金
生活中经常会听见某明星与其所在的经纪公司合约未到期就解约,而被起诉要求支付巨额违约金的新闻,而在劳动关系中,如果劳动者的合同未到期离职是否要给违约金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合同未到期离职是否要给违约金绝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是不......
·
签合同违约金一般多少
签合同违约金一般多少?一、合同违约金标准(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
·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如何计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债务利息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
·
德州律师—仲裁不支持双倍工资、加费班,法院判决支付双倍工资、加班费。
当事人因为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找到我申请劳动仲裁的一个劳动争议案件,在x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当事人夫妻分别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数额不同的情况下,仲裁委竟然做出一份仲裁裁决;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转变成承包..,从而判......
·
东莞市看守所会见手续、时间、委托律师会见费用
东莞市看守所会见东莞市看守所会见,东莞市共有三个看守所,用于关押待判决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判刑后余刑在一年以下的罪犯。三个看守所分别为东莞市看守所、东莞市第二看守所、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分所,其中东莞市看守所为东莞市最早的看守所,位于东莞市东......
·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孩子抚养
南京离婚律师教您如何取得南京离婚孩子抚养权,提供南京离婚子女抚养协议、南京离婚孩子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告诉您南京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孩子抚养纠纷案例:本院认为:因吴某某、王某某双方同......
·
南京律师在线
南京律师在线提供免费律师咨询服务,南京律师电话和南京律师QQ,在线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咨询范围涵盖婚姻家庭、劳动、财产、遗产、房产、交通事故等民事,取保候审、刑事辩护等刑事,行政诉讼,诉讼仲裁,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经济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务、......
·
厂房拆迁承租方的赔偿有哪些项目
厂房拆迁承租方的赔偿有哪些项目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形势前景良好,越来越多的人不满足于给别人打工,很多人开始兴起自己当老板的念头。生产产品就要有厂房,但是很多人并没有能力自己建造厂房,那么就有很多人租赁厂房。但是如果遇到拆迁,厂房拆迁承......
·
假离婚的法律分析
常见的假离婚有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为了子女的户口而假离婚。城市男性与农村女性结婚或者两个不同地方的人结婚的家庭中往往存在这种现象。按照现有的政策,子女的户口一般随母亲,因此,为了给孩子落城市户口,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协......
·
交通事故处理单拒签怎么办?
在生活中,路上发生小事故,在所难免。当发生事故时需要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双方需要签订交通事故处理单,那么如果对方在交通事故处理单拒签该怎么办?处理交通事故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一、交通事故处理单拒签该......
热门城市
鹤壁律师
潮州律师
梧州律师
佛山律师
海南律师
徐汇区律师
吉安律师
平谷区律师
彭水县律师
湘西律师
承德律师
延安律师
长宁区律师
高雄律师
湛江律师
石河子律师
淮安律师
北屯律师
台中律师
东丽区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刘武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5905132222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律师咨询
·
中国法网上看见你 请问交通亊故请律师费用是签委托书
·
请问农村回迁房只给房子,村里才给房屋钥匙。到我们这一
·
李阿姨我这是交通事故,我想咨询一下
·
石律师,您好。你有一个案件需要向您咨询。由于案情比较
·
故意破坏经济财务罪可以拒保候审吗?
·
刚成一两天套现能套一万么,还有能同时套现和手机分期么
·
在工厂工作焊工有焊工证工厂保底工?5OO工伤中指压伤
·
我是农民工在工地上干活,在顶棚上工作,顶棚整体挎踏,
·
房屋重建,十多年前按照国家规定报建了两层的房屋
·
没有结婚证,现在分开了。咨询一下孩子的扶养权问题
·
我该怎么做?,律师你好:我和她(前妻
·
江西医保在上海做心脏冷冻消融手术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