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公司法股权转让后的分红规定是什么?
律师文集
公司法
股权转让
后的分红规定是什么?我们知道任何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资金的支持,而股东就是其中的一种资金支持方式,很多企业都有股东作为企业的资金所有者,公司的发展重要决策除了公司董事长之外,还需要股东的参与表决,来维护公司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的顺利经营,那
公司法
股权转让
后的分红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
股权转让
后要求分红公司股东按合法程序将所持
股权转让
给他人后,是否对公司盈余还有股利分配请求权呢,需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
股权转让
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另一种情况是
股权转让
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还没有经过股东会表决,或者股东会表决不通过。在前一种情况下转让股权的原股东对于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分配但还没有支付给自己的股利享有请求权,后一种情况下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无权请求公司分红。如果转让股东与受让股东已经对转让之前未分红利有约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约定。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利分配请求权分为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和具体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后者又称为股利金额给付请求权。在我国,公司股利分配方案的审批权专属于股东会。在股东会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前,公司股东只享有股利分配的期待权,不能具体请求公司分配股利,此即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从会计学的角度来讲,股权的价值一般是由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和公司资产的潜在增值(或减值),以及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所决定,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会减少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从而减少股权的价值。当股东对公司只享有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时,公司的盈余(或负债)的价值均体现在股权价值中,不能分离于股权而存在,当
股权转让
时,一并转移于股权受让人,由股权受让人享有抽象的公司股利分配请求权。在股东会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后,股东才开始享有股利金额给付分配请求权,这项请求权的性质为债权请求权,也即在股东会宣布股利之后,股东得以宣布的股利金额为标的额对公司享有债权,这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对于公司享有的一种既得权,孑然独立于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所以,股东转让了其持有的股权后,在与股权受让人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对于此前股东大会宣布的属于自己的股利,仍然对公司享有给付请求权,道理很简单,
股权转让
合同的客体是股权的给付,而不包括债权的给付。二、
股权转让
后要求分红公司股东按合法程序将所持
股权转让
给他人后,是否对公司盈余还有股利分配请求权呢,需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
股权转让
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另一种情况是
股权转让
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还没有经过股东会表决,或者股东会表决不通过。在前一种情况下转让股权的原股东对于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分配但还没有支付给自己的股利享有请求权,后一种情况下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无权请求公司分红。如果转让股东与受让股东已经对转让之前未分红利有约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约定。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利分配请求权分为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和具体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后者又称为股利金额给付请求权。在我国,公司股利分配方案的审批权专属于股东会。在股东会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前,公司股东只享有股利分配的期待权,不能具体请求公司分配股利,此即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从会计学的角度来讲,股权的价值一般是由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和公司资产的潜在增值(或减值),以及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所决定,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会减少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从而减少股权的价值。当股东对公司只享有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时,公司的盈余(或负债)的价值均体现在股权价值中,不能分离于股权而存在,当
股权转让
时,一并转移于股权受让人,由股权受让人享有抽象的公司股利分配请求权。在股东会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后,股东才开始享有股利金额给付分配请求权,这项请求权的性质为债权请求权,也即在股东会宣布股利之后,股东得以宣布的股利金额为标的额对公司享有债权,这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对于公司享有的一种既得权,孑然独立于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所以,股东转让了其持有的股权后,在与股权受让人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对于此前股东大会宣布的属于自己的股利,仍然对公司享有给付请求权,道理很简单,
股权转让
合同的客体是股权的给付,而不包括债权的给付。
股权转让
后要求分红等相关问题如上所述。通过上文的描述,我们可以从中得知股东是否可以就股份转让前的红利进行分配取决于公司在股东转让股份前是否通过了相关分配方案的表决。如果通过但是还没有支付红利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红利,如果没有通过有关决议则无法要求分配红利。《
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发展需要一个核心人物也就是公司的董事长的带领,以及一个优秀团队的努力奋斗才能让公司变得越来越强,而一个公司的股东也是这个公司的重要角色,在股权装让后可以要求分红,保证股东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失。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某某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国的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可以分为多人投资的有限公司和独资公司,即一人有限公司。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有哪些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呢?相信有不少人会对这个问题感到好奇,下面就让我......
·
外商独资企业成立流程是怎样的?
外商独资企业成立流程是怎样的?外商独资企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才逐渐出现的一种企业形式,其投资者全是外国境内的,且受窝沟公司法的制约。需要按照流程办理相关事宜。由于外国投资者不是很了解我国得一些政策规定,建议其咨询律师关于外商独资企业成立流程是的相关问题。一、......
·
股权质押后上市公司如何公告?股权...
股权质押后上市公司如何公告?股权质押公告范文是怎样的?公司可以进行股权质押获得融资,这也是进行融资的一种主要的方式,公司在进行股权质押之后可能会损害到股东的一些利益,那么这样的公司及股权质押上市公司需要公告么,应该如何公告?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
·
拆迁对小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拆迁对小企业的影响有哪些国家对于城市的建设需要对一些小企业进行拆迁处理,这会对我们产生许多的影响。不过政府为了国家能够更好地发展,也只有拆迁这一条路可以走了,不过您不用担心自己的生活会受到影响,国家会为您做出好的政策来保护您的利益的。现在我们来看一下拆迁对小企......
·
甘肃省关于抢劫罪是怎么量刑的?
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实施细则》(2017年)相关规定,抢劫罪的量刑标准......
·
南京死刑辩护律师
南京死刑辩护律师解读死刑案件的法律法规、提供死刑辩......
·
土地征收审批
《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当前的土地征收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权力的具体划分是:在征收基本农田、超过35公顷的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超过70公顷的其他土地时,由国务院审批;反之,征收35公顷以下的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70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时,......
·
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男女若想要解除夫妻关系的话,这也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的离婚手续之后,才能解除婚姻关系的。虽然此时有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可供选择,但在不同的情况下规定的离婚流程不一样,那其中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
·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一、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和,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定。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
·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一)协议解除的条件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是将原合同加以解除的协商一致,也就是在双方之间又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内容主要是把原来的合同废弃,使基......
·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数额较大的解释
我国历来对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受贿行为打击力度比较大,刑法修正案九更是对受贿现象零容忍。刑法修正案九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受贿的金额及相关规定有了不同程度的修改,量刑标准也随之修改了。那么关于刑法修正案九受贿数额较大的解释是什么呢?处分规定......
·
工伤事故处理的有效期?
工伤事故处理的有效期?工伤事故顾名思义就是工人们在工作时受伤所发生的事故,通常工伤事故都会根据事故的大小或伤情进行工伤认定及索赔,发生工伤事故时很多家庭对这方面法律了解的缺失,反而耽误了时间,故而无法进行有效索赔,那么工伤事故处理的有效期是......
·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要求赔偿
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往往有很多种,小三、家暴、遗弃也许是这些原因中最为残酷的。为了保护夫妻关系中弱势的一方,法律上规定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要求赔偿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一、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要求赔偿一般情况......
·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技巧有哪些
恋爱的时候如胶似漆,为什么结婚以后就判若两人呢?那是因为结婚后两个人每天生活在一起,一些很细微的细节都暴露在阳光下,如果没有足够的爱和包容,矛盾很快就会产生。恋爱虽易,婚姻不易,当两人无法且行且珍惜的时候,还是离婚吧。那么在一次诉讼离婚不成功......
·
养母临终前房产赠人,养女享有部分继承权
刘某某从小被收养,养父母有两间房产,且没有亲生子女。刘某某养父母去年相继去世,直到今年刘某某才得知,养母在临终前已将两间房产赠予了她的亲属。刘某某想知道,作为养女,她是否有私房继承权。律师认为,刘某某的养母只能把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
有问题要咨询?
公司法股权转让后的分红规定是什么?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澳门半岛律师
开封律师
双桥区律师
普洱律师
三沙律师
淮安律师
黄浦区律师
临沂律师
江北区律师
镇江律师
海外律师
氹仔岛律师
佳木斯律师
河北区律师
大庆律师
福州律师
梧州律师
河池律师
双鸭山律师
石河子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律师咨询
·
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分期手机紧急联系人填写的是我的
·
刘律师,您好!一辆网约车(新能源)与一辆小货车在没有
·
是有关婚姻方面的内容,
·
关于二奶的孩子
·
你好,本人前段时间喝了一瓶啤酒驾驶营运小货车去拉大葱
·
分下一?9平米宅基地,本人名下?018做好了4层楼房
·
朋友借钱,当时说是短时间还清,也没有欠条之类的!现在以各种理
·
农村建房自己割到手责任在哪方
·
在工程单位夜间工地休息期间突发疾病5天后导致死亡
·
想用我的公积金贷款,让我做担保人,我能贷款买房,并能
·
就是现在由于个人原因想辞职,但根据劳动法规定需要提前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装修押金未退理这事,原物业公司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