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车辆刮蹭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律师文集
在道路上行使的车辆,难免不出现刮蹭的现象。虽然刮蹭现象不严重,但是处理的时候就经常出现许多问题,让小事变成大事,演变事件的升级,特别刮蹭到豪车,更不好解决。我们在下文解答车辆刮蹭如何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车辆刮蹭如何处理
应根据事故的轻重自行协商或报警处理,并拨打各自保险公司报案。
二、
交通事故
处理程序
(一)当事人自行对
交通事故
的处理
对下列
交通事故
,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2、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二)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对道路
交通事故
的处理
1、处理事故的人员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2、现场处置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
交通事故
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
交通事故
认定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
交通事故
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
交通事故
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
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
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4、赔偿调解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
交通事故
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
交通事故
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
交通事故
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道路
交通事故
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
交通事故
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三、
交通事故
处理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
处理: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
交通事故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
交通事故
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
交通事故
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
交通事故
,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
交通事故
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
,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
交通事故
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
交通事故
,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
交通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
交通事故
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
交通事故
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交通事故
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
交通事故
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
交通事故
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
交通事故
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
交通事故
认定书。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
交通事故
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
交通事故
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
交通事故
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
交通事故
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 对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第九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
交通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车辆、行人与火车发生的
交通事故
以及在渡口发生的
交通事故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平常开车时要尽量避免发生
交通事故
,车主可在手机上安装车轮查违章app,经常性地查询事故高发地区的提醒,在这些警示提醒的地区,要特别注意行车安全。
交通事故
的处理可以自行私下私了,程序简单快捷,但没有后续保障,也可以找交警处理,程序就相对麻烦很多,而且交警也会支持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没有出现重大问题。您还有其他疑问的,我们建议登陆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
·
交通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机动车在高速运转的时候要是发生了事故,造成的后果往往是比较惨重的,最严重的情况下会导致人员的死亡。此时除了要及时处理事故外,还要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那么交通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我们带来的内容。(一)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
·
交通肇事罪的赔偿范围包括精神方面...
交通肇事在达到一定的严重情节时才有可能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此时往往是给他人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害的,因此在肇事者承担了刑事责任之后,还需要作出相应的民事赔偿。那其中交通肇事罪的赔偿范围包括精神方面的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不支持赔偿精神抚慰金......
·
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
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一、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
·
交强险收费及赔付是由保险公司负责...
交强险收费及赔付是由保险公司负责的吗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辆车主必须购买交强险,当机动车辆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伤,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那么,交强险收费及赔付是由保险公司负责的吗?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交强险收费及赔付的相关......
·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管辖范围、地址、电话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跨区面向全省9市跨区划集中管辖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发生在南京、镇江、扬州、泰州、盐城、淮安、宿迁、徐州、连云港辖区内的重大知识产权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南京知识产权法庭按照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
·
商丘律师成功办理一起职务侵占罪辩护案
企业家一旦被刑事立案并被拘留,对个人、家庭、企业都将是毁灭性的打击,公司业务中断不说,家庭也面临巨大压力。这个时候聘请专业律师出面在立案、批捕、起诉、审判这四个关键点分别争取撤销案件、不批捕、不起诉和无罪判决,都是摆脱恶梦,恢复自由的关键点......
·
江宁遗产继承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遗产继承律师全程指导遗产纠纷案件的取证、代理立案、法院起诉开庭,兼顾情,理,法的结合,为当事人提供继承纠纷、遗产纠纷、房产继承、土地继承、遗产继承、遗嘱继承等相关法律服务。●江宁遗产继承律师业务范围:■遗产的调查、分割......
·
佛山市三水区看守所
佛山市三水区看守所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南边南封大道宝月路段,邮政编码:528135。看守所是不准家属探望的,除非属于该犯人是已决犯,一般来说,看守所关押的是未决犯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对已决犯来说,才可以探望。律师提示:佛山市三水区看......
·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证人证言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定证据之一,但是由于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对于它的效力问题一直都有争论。那么,证人证言的效力到底是怎样的了?请看下文我们介绍。一、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怎样的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
·
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
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一、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
·
收购公司的风险有哪些
收购公司的风险有哪些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可能因为扩展壮大,而需要对目标公司进行收购。那么您知道收购公司的风险有哪些吗?这是公司管理者应该事先了解清楚的,这样才能做好应对措施。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一、公司并购实施前的决策风险......
热门城市
黔东南律师
中卫律师
陵水律师
北海律师
新余律师
德州律师
吐鲁番律师
金昌律师
德宏律师
大兴安岭律师
巴南区律师
淮北律师
朔州律师
三亚律师
杭州律师
石河子律师
许昌律师
唐山律师
和田律师
吴忠律师
推荐律师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律师咨询
·
你好吕老师,我和我老公的共有房产,如果过户到我儿子的
·
去年玉米地被谁淹没了,水利部不赔钱?怎么办?
·
合同欺骗,无法再次转让店面,造成损失
·
离职,单位以丢东西为由,不给办离职
·
老家有人建了一个600多平方的活人墓,离国道只有30
·
你好,陈律师,员工10级伤残,工伤如何赔偿案件,企业未与员工
·
我要咨询保证书受法律保护吗?怎么写才受法律保护?
·
学校是否有权阻止教师参加招聘考试
·
我在建材市场的店面被市场物业私自给断电了,找他们工作
·
机动车和电动车由南往北同向行驶(绿灯),电动车在人行
·
你好,想问问做遗产公证要多少钱,
·
有一家人涉嫌保健品诈骗案现拘留在南京市第三看守所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