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临沂手指10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文集
对员工来说,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才是奋斗的本钱。即使我国有工伤鉴定机构来确保劳动者的利益,但是工伤是您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并且工伤的种类分为很多种,不同的工伤,需要鉴定的东西也是不一样的,参考标准自然也是不一样的。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临沂手指10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临沂手指10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1) 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6) 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 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 1 cm2 (注: 2 为平方)以上);
手背植皮面积> 50 cm2 (注: 2 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9) 手掌、足掌植皮面积> 30 %者;
10 )除拇指外,余 3 ~ 4 指末节缺失;
11) 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4)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 )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 II 度及 Ⅱ 度以上者;
二、十级
工伤赔偿
标准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六)其他规定
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
一般来说在做手指工伤鉴定的时候,如果鉴定的结果显示为十级,那么,鉴定机构参照的资料就是我们在上文当中为您整理的。一般来说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时候,都有自己专业的鉴定标准和鉴定技术,鉴定结果是比较准确的。
·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一、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工资施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岗位其他劳动者,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社保也是要办理缴纳的。只是不同的用......
·
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
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包括哪些内容“工程质保期”是工程建设领域中一个专有名词,相信很多人对它的概念都十分模糊。其实,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工程质保期指的就是我国的工程建设的最低保修期限。我国制定了很多关于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目的是促进工程质量的控制和保证,维护工程建......
·
工资贷款合同的范本
工资贷款合同的范本工资贷款合同贷款种类:合同编号:借款人: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帐号:传真:邮政编码:受托贷款人: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传真:邮政编码: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因...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意料之外的因素,导致工程的停工,因停工造成的纠纷损失,需要合同双方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来认定责任归属,那么,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要怎么来处理呢?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处理方法。一、建设工程......
·
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连云港市,滨海县、响水县,淮安市......
·
常州要债
常州要债律师处理常州债务纠纷,致力于常州市债权债务纠......
·
单位可以扣工资的条件有哪些
虽然在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扣员工工资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但我们不能完全否定单位扣工资的合法性,毕竟其中一些情况下,法律还是允许单位扣员工工资的。那具体来说,单位可以扣工资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位可以扣工资的条件有哪些......
·
离婚需要律师吗,哪些情况下要请律师?
离婚需要律师吗?不少打算离婚的夫妻都会有这样一个疑问,其实找律师有找律师的好处,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需要找律师。那夫妻离婚哪些情况下最好委托律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离婚需要律师吗哪些情况下要请律师1、复杂的离婚案件,建议......
·
发现老婆有外遇没有直接证据怎么离婚
发现老婆有外遇没有直接证据怎么离婚一、离婚的条件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
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条件
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条件一、合同履行期限变更的条件1、具有合同履行变更的客观事实。情事泛指作为法律行为成立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变更是指情事在客观上发生了异常变动。而合同履行变更不仅包括交易和经济情况的变化,也包括非经济事实的变化。2、合......
·
刑诉法法律援助条款是什么?
刑诉法法律援助条款是什么?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为了争取宽大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往往会聘请一位律师代理案件。而有时候,被告经济条件困难的,可能请不起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指派法律援助中心给予帮助,这一点,在刑法中有明文规定。那......
·
协议分居两年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签订分居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2年时间是协议分居判定离婚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对于这个时间,现实生活中也存在有不少的误区。有的朋友认为,协议分居2年之后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事实上,这种说法是不对的。那么协议分居两年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签订分居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就让......
·
什么时候可以实行强制拆迁?
(1)是申请强制拆迁必须提供7个方面要件。(2)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3)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1......
·
母亲遗弃重病孩子算遗弃罪吗?
在生活中,发生遗弃的现象非常多,比例遗弃重病的子女、遗弃患病的老人等等,遗弃从道德方面应该收到谴责,而从法律方面来看,遗弃是否一定就是遗弃罪,主要根据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和立案标准等方面看是否是遗弃罪,因此母亲遗弃重病孩子算遗弃罪吗?要从几个方面......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最低法定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最低法定限额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最低法定限额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设限的是公司的发起人。2、《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
有问题要咨询?
临沂手指10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宣城律师
宜宾律师
贺州律师
哈密律师
璧山区律师
广安律师
晋城律师
阳泉律师
渝中区律师
金华律师
银川律师
张家界律师
金昌律师
六安律师
大理律师
白沙律师
揭阳律师
锦州律师
玉林律师
惠州律师
推荐律师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律师咨询
·
我们是协议离婚抚养权共同拥有孩子跟随女方生活由于女方
·
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
我跟前夫离婚了,他没有给我孩子一分的抚养费,可是他始
·
发现对方现阶段精神出轨,微信上和别人聊天,叫人家老婆
·
你好,问下脱欠员工工资,告到劳动区,劳动区不管,咋办
·
总层32,29层,现在开发商只盖30层,也没有通知我,开发商违约吗?有什么处理办法?
·
离婚对方从2015年开始不支付抚养费,多次追问不给,
·
学校国庆不放假食堂食品安全有问题,加上xx期间违规办
·
贷款合同签好了,我没拿到贷款,合同还有效吗,算违约吗
·
买二手房的事情
·
我想问下离婚证有一个丢了可以离吗还有要不要双方村子里
·
长时间低头干活,脖子疼算是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