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借钱利息怎么算?
律师文集
借钱利息怎么算?
现在借钱的人都是亲朋好友类的熟人,一般情况不会索要利息,不排除例外情况,也可能借给陌生人且收取利息的情况,那么借钱利息怎么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借钱利息怎么算?
我国法律对利息的计算有如下规定: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二)个人借款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四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息。
(三)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
(四)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五)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所以,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借款人应该在约定偿还借款时将利息与本金一并还给出借人。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利率,但是最高不能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按照银行的利率折算就可以。借款天数乘以约定利率。如果没有约定利息,不计算利息。但是可以从应该还款日计算逾期还款利息,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借钱不还的处理技巧
1、回忆借钱前后发生的所有细节,每一个细节都用纸和笔详细的记录下来,每回忆起来一点,就记录一点。
2、根据上面的回忆记录,收集借钱相关的所有凭据资料,包括:借条、通话单、短信记录、第三人见证情况、影像资料(借钱时场所有摄像头) 。
3、提前沟通,开始的时候可以用暗示的方式,例如平常的言谈间有意无意的提及,给对方心理暗示;如果对方置若罔闻,而且当初承诺的还款日期已经到了,那么不妨直接挑明(选择一个合适的场所,带上录音设备记录证据) ,挑明的时候态度要中肯,要求对方给予明确答复,最好是让对方能写个承诺还款的条子,或者引导对方说出具体还款日期和金额(录音很重要,以防今后反悔)。
4、约定的还款日期到了,拿出准备好的凭据,进行跟催,态度要不卑不亢,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要让对方看到你的耐心和恒心。但是考虑到对方是你的亲戚朋友,态度要不卑不亢,可以让对方觉得烦,但不要让对方恨你。
5、通过委婉的方式以口头或者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其家人、亲属、朋友、单位领导,通过第三方施压,让你考虑不还款的代价,为了不还钱,一个人的信誉尽毁,他自己心里会掂量的,这个压力是很大的。
6、如果以上的办法还不奏效,证明对方的心理已经准备和你死耗,你要做好鏖战的准备,但有一点切忌:我永远不先翻脸,一旦翻脸你就正中对方下怀。我就陪你死缠烂打,我要让周围的人都知道你欠我钱。这个要在短期内,频繁的和对方接触,给对方造成压力。
7、以上在两个月内,仍然不奏效,就必须趁热打铁(但这个你要考虑清楚是不是确定要为了钱而彻底牺牲双方的关系和感情),直接报警,以诈骗罪要求立案,立案要求可以咨询律师,通常情况警方会以处理经济纠纷来处理,如果必要再请律师和法院介入,对方在此压力下,乖乖还钱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借钱约定利息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在还钱日期之前不能索要利息的,超过还钱日期可以参照贷款利息计算。所以,处理借钱不还的一定要约定利息,掌握好解决问题的技巧。还可以登录平台找专业的律师服务。
·
《民法典》内容修改了哪些条款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内容修改了哪些条款一、赌债、吸毒等违法借债不受法律保护。实践中,不少夫妻一方因为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而欠下巨额的债务,债主也常常找配偶的麻烦,催其还债。这次,新规明确规定了,这些债务都不受法律保护。遭受非法借贷的债主恐吓、......
·
债权人建议债务人诈骗第三人的钱是否构成诈...
债权人建议债务人诈骗第三人的钱是否构成诈骗罪一、债权人建议债务人诈骗第三人的钱是否构成诈骗罪若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是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
·
债权人怎么打债务官司
债权人怎么打债务官司一、债权人怎么打债务官司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目的在......
·
可转换债券的期限有多长?
可转换债券的期限有多长?一、基本定义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Bond)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
大连姜冰律师解读 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的材料
大连姜冰律师解读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的材料: (一)书面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劳动..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就医资料或住院病案复印件(加盖医务科或病案室章),属职业病的需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
丹阳市人民法院为“老赖”们量身定制“失信彩铃”
日前,一种独特的“彩铃”被采用到失信被执行人的电话中。只要拨打“老赖”电话,就能听到其专属的彩铃声音,提醒拨打者,被呼叫者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真面目”。为了解决执行难,如今已有更多的手段督促老赖履行偿债义务,令其无所遁形。丹阳市人民法院......
·
扬州债务纠纷律师
扬州债务纠纷律师受理债务追讨事务,提供债权债务处理、贷款纠纷、企业债务、个人债务等债务纠纷案件的诉讼和仲裁。扬州债务纠纷律师业务:债权债务、合同欠款、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侵权及人身损害赔偿、抵押担保、工程建筑、医疗纠纷及婚姻家......
·
南京律师胜诉收费
风险代理、胜诉收费——南京律师胜诉收费业务属于风险代理服务,为您提供专业的风险代理法律服务,胜诉后再收费。★南京律师胜诉收费背景无论是个人民间借贷,还是企业在多年的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逐渐形成了大量应收账款,致使企业流动资......
·
试用期合同自动解除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主动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主动和劳动者解除合同。但是,除了那两种方式,合同还可以自动解除。那你知道在试用期合同自动解除是怎样的?我们将为你讲解相关内容。一、合同自动解除是怎样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
公司法成立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成立日期是怎么规定的?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自新的公司法颁之后,公司的设立流程也大大简化,设立公司的门槛也有了进一步的降低,因此许多公司纷纷成立。但许多人并不了解公司的成立日期是以哪个节点为标准,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公......
·
股权转让办理地方是在哪里?
股权转让办理地方是在哪里?很多公司因为特殊原因,比如经营不善或者持股人死亡等需要后期股权转让,但是不知道股权转让时怎么一回事,法律上市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股权转让办理地方是在哪里?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有关股权转让的相关知识,来为您解答一......
热门城市
玉树律师
遵义律师
淮南律师
三沙律师
临沧律师
江北区律师
临高律师
乌兰察布律师
南阳律师
镇江律师
江门律师
沈阳律师
济宁律师
哈密律师
德州律师
韶关律师
大同律师
河北律师
巴音郭楞律师
南昌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律师咨询
·
摩托车七没审被交警扣了,要怎么处理
·
工伤纠纷
·
我房子现在推迟了几个月没交房,房子外面墙壁没粉刷,开发商迟迟
·
我要离婚请问律师
·
在工厂上班被铲车撞到,在工厂上班被铲车撞到
·
我开车没注意到发生交通事故了,后来交警来电话我马上过去的,当时陪受伤的人去了医院
·
身份证到期异地更
·
行驶证丢了该验车了,公司缺补不了行驶证怎么办??
·
两人同居五并有一小孩?刨妇?女方曾为男方流产一次,因
·
你好我想咨询医疗事故
·
你好!我和朋友在一起让警察看到,以前在一起过,警察罚
·
网贷的授权金额是一百万是什么意?? m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