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医患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律师文集
医患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医患纠纷是自古就存在的,随着医疗水平的发展,发生
医疗纠纷
的缘由也开始变得多样化。为了缓解医患之间的紧张关系,医疗单位以及政府机关、司法机关都采取了一些方式预防
医疗纠纷
的出现,在发生纠纷后,也应当按照医患纠纷的处理办法及时进行处理。
一、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
发生
医疗纠纷
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以此种方式解决
医疗纠纷
,通常称之为“私了”。由于医患双方
医疗纠纷
本质上是平等的医患主体双方的民事争议,依据民法自治原则,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同时,和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达成的协议将归于无效。据调查显示,85%以上的医患纠纷都是通过此种方式解决的。在
医疗纠纷
激增的今天,
医疗纠纷
的协商解决方式仍然为有效,也是便捷地解决
医疗纠纷
的好方法。
优点:首先,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是以妥协而不是对抗方式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其次,当事人有更多机会自行参与纠纷的解决,不具有强制性;第三: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第四,经当事人理性的协商和解决,能达到双赢的结果。因此,总的来说,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具有省时、省心、经济的特点,它因能快捷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从而成为解决医患纠纷最好的方式之一。
缺点:尽管和解可以消除纠纷,但是由于此种方式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运作中的随意性使得人们对和解的公平性、合法性信心不足,医患双方的和解有可能排斥了本应介入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检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从而使责任人逃避法律制裁。同时,所达成的协议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有可能发生反悔,容易导致更大的风险和重复成本。
二、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
我国卫生行政部门是政府的一级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贯彻实施政府的卫生方针政策,保障人民的健康,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参与处理解决
医疗纠纷
是由其职责所决定的,当医疗机构和患者单独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协商解决。2002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医患事故处理条例》,把卫生行政部门调解作为解决
医疗纠纷
的必经程序,即发生
医疗纠纷
后,必须先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调解,否则不得提起诉讼,使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节成为
医疗纠纷
诉讼的前置程序。
优点:通过卫生部门调解解决
医疗纠纷
的优点主要是:其一,快速方便。作为行业主管机关,卫生行政部门所具有的专业认知能力是其他纠纷解决机制所不具有的;其二,节约费用。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医疗纠纷
是职权行为,费用较低甚至不产生费用;其三,效力较强。行政裁决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性。其四,对行政裁决的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再次进行解决。
缺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机关调解
医疗纠纷
是以医学会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依据,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主要来自医疗机构,医疗事故鉴定因所谓医医相护“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而导致患方对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难免产生质疑,因为卫生主管部门与医疗机构的特殊关系,在处理该类纠纷中无论是机构或过程都难以使病人满意。因此,卫生行政机关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提出的调解意见有时难以得到患方的信服,难以成功解决
医疗纠纷
。
三、民事诉讼方式解决
当卫生行政部门也不能成功调解时,
医疗纠纷
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即发生民事诉讼。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在审理
医疗纠纷
前,都要劝双方进行调解,并以法官身份提供第三者的帮助,称之为司法调解。医患纠纷经司法调解仍不能解决纠纷,法官不得不进行司法裁决,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解决纠纷,这是医患纠纷解决的最后方式。
优点:通过诉讼解决
医疗纠纷
,是以国家强制力手段解决,其程序应是最公正的,最具有严肃性和约束力,民事诉讼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不能被推翻的最后的解决方式。
缺点:诉讼成本高、程序复杂、效率低,消耗大量的国家司法资源及医患双方的经济和精神资源。更重要的是,医疗行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决定了
医疗纠纷
不宜以诉讼为主要解决方式。由于医生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职业,非经专业训练难以对专业问题得出客观科学的评价,而绝大多数法官医学知识缺乏,对有关证据的效力和诉讼进程难以把握,使
医疗纠纷
的定性和处理困难,相对于其他类型案件的审理显得苍白无力,而其裁决的结果未必令双方均满意,所以其社会效益和社会价值并非最佳。
四、其他解决途径
除了以上三种较为传统的解决方式,
医疗纠纷
还有其他解决途径,如第三方支持下协商解决、仲裁等。由于仲裁员选任的特殊性,即可以有法律专家又可以有医疗专家共同组成仲裁庭处理纠纷,两个专业的结合使纠纷解决更具效率,但是目前我国
医疗纠纷
仲裁的案例并不是很多,所以并不着重讨论。
不同的方式都有着自己的优缺点,且处理的结果都是有法律效力的,采取行政裁决的方式进行调解的,若对调解的结果不服,可以书写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遗弃婴儿到医院是否构成遗弃罪?
我国每年发生大量的遗弃婴儿的事情,其中有些父母将婴儿遗弃到医院,不管其死活。对于这样的行为,人民群众是给予强烈谴责的。并且,如果情节严重,当事人还会构成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遗弃婴儿到医院是否构成遗弃罪?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遗弃婴儿到......
·
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哪些人...
根据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犯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这里的自然人并不是一般主体,即不是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而是特殊主体。那究竟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谁医疗事故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
·
应该怎样办理保外就医手续?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罪犯及其家属应该怎样办理保外就医手续?罪犯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防止罪犯变相逃避刑罚,保外就医的期限是多久?这些......
·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是...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是什么?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而后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2)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
·
大竹刑事律师凌灿伟发表的刁某某故意毁坏财物一案
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法律规定,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接受......
·
上海市金山区看守所
上海市金山区看守所位于金山区金山卫镇南阳湾路,来访......
字体的著作权保护申请程序怎么规定?一、字体的著作权保护申请程序怎么规定?从申请之日到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标准服务需......
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哪些登记程序?一、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哪些登记程序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各种潜在的历......
·
无息贷款买车划算吗
无息贷款买车划算吗一、贷款买车一般贷款购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向银行申请车贷,一种是向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前一种因为审核严格和手续繁琐,往往不被消费者采用。后面一种,因操作流程简便,与经销商捆绑销售,成为现行贷款购车的主要形式,大众汽车金融公司......
现在商标转让的整个过程当中,很多人其实都非常的注重于最后对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进行公证,公证当然是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商标......
轻伤二级赔偿标准2023所产生的项目有哪些?一、轻伤二级赔偿标准所产生的项目有哪些?(一)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
·
缓刑转外地被拒绝了怎么办?
缓刑转外地被拒绝了怎么办?缓刑转外地被拒绝了可以通过规范书面申请的方式,再次的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
·
男方要抚养权吗?怎么取得抚养权?
在众多离婚案件中,抚养权归属问题是出现频率最多的问题之一。有时候男方女方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孩子和母亲接触较多,因而感情较好。但是,在我国传统思想——传宗接代思想的影响下,男方为了传承香火也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男方......
一、广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方式有哪些?1、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这种方式便捷......
在交警部门接手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作出了相应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能会问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处理。但在一些情况下,法律明......
有问题要咨询?
医患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新疆律师
德州律师
宿迁律师
淮北律师
文山律师
永州律师
中卫律师
宝山区律师
永川区律师
阜新律师
上海律师
绍兴律师
昌江律师
朝阳律师
成都律师
玉林律师
宁德律师
密云区律师
石柱县律师
海西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律师咨询
·
请问农村土地承包期限三十是什么意??
·
本人,9月1o号下午调机中左食指被机器压伤为骨折,粹
·
曹县古营集镇打架事件。被打人是我母亲,胳膊肘青了。
·
青贵文化艺术品收藏中心诈骗
·
银行期骗客户,08年3月12日我在邮政储蓄存入9万元人民币
·
种地直补应该给种地的还是卖地??
·
有案子找你辩护,需要联系你
·
拆迁房屋补助有我们的吗,我家处在城中村需要改造
·
有一次手突然涨水痘还痒肿,过了上班时间给老板请假他算
·
欠钱不还,没人,我的一位客户进了我5万元的货
·
今年6月9号晚7点35在德清县诺贝尔大道发生交通事故
·
男女领了结婚证是否等于双方财产都共同化?
中法网
www.cnLaw.net
©Copyright © 1997-2015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律师专区
|
联系我们
学法律,找律师,上中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