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离婚财产分割无效的情形在我国包括哪些?
律师文集
在当今这个社会,结婚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在某些时候,
离婚
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对于一部分人来说,婚姻带给他们的只有痛苦,
离婚
是远离痛苦的唯一办法。在决定
离婚
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达成一致后会签订一个协议。那么,
离婚
财产分割无效的情形在我国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
离婚
(财产分割)协议的强制执行力
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
离婚
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
离婚
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
离婚
的一部分,与
离婚
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
离婚
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
离婚
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
离婚
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
离婚
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
离婚
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
离婚
之外,不能用于诉讼
离婚
中。
二、
离婚
(财产分割)协议的无效、变更和撤销
财产分割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发给
离婚
证时生效,产生法律效力。但如果其内容存在无效、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下,其效力就会受到相应影响。之所以会出现这些情形,是因为财产分割协议作为当事人之间处理财产问题的自由约定,会存在约定内容是否完全合法的问题。
1、
离婚
(财产分割)协议的无效
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的判断根据是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即如果财产分割协议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协议无效。一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就有关纠纷向法院起诉,主张协议无效。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协议符合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应确认其无效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裁判。需补充的是,当事人不得以财产分割协议已提交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为由,主张协议有效。道理同上,婚姻登记机关只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形式审查,不会也不应该对其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实质审查。所以,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不得作为财产分割协议合法与否的根据。
2、
离婚
(财产分割)协议的变更或撤销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
离婚
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要想撤销不公平的
离婚
协议必须满足一下两个条件:
1)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在分割财产时没有欺诈和胁迫的情形,法院就不能撤销双方所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所谓胁迫,指以当事人或其亲人的生命等相威胁等情形;所谓欺诈,是指在
离婚
时,以欺诈、欺骗的方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或以欺诈的方式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按民诉法规定予以制裁;在分割财产时,原则上照顾无过错一方。
2、在时间上也有规定,就是男女双方订立
离婚
协议后一年以内,如果超过一年,法院将不会受理。这是因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1年,从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可以看出,当事人如果认为
离婚
协议不公平,特别是有关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不公平时,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
离婚
协议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
离婚
协议。而在认定一方是否存在欺诈或者胁迫时,由于普通百姓对法律的不了解加上举证又比较困难,当事人如果碰到在
离婚
后,认为
离婚
协议财产分割不公平时,最好先咨询一下婚姻方面的律师,提供一个帮助和建议,以免当事人的权利等不到及时维护。
在这里必须首先提到的是,
离婚
财产的分割需要尊重一定的原则,其次,达成一致意见之后签订协议,并不是所有达成一致的协议都是有效的,如果一方存在着欺诈、胁迫的协议是无效的。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
再审减刑国家赔偿的程序有哪些
对认为审判结果有疑问的时候,可以进行再审的请求,如果再审减刑时,可以要求国家对此进行赔偿。国家赔偿有一定的程序,那么,再审减刑国家赔偿的程序有哪些呢?我们一定要按照再审减刑国家赔偿的程序的步骤,再进行申请。一、再审减刑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赔偿请......
·
退休人员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退休人员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退休标准而退出工作岗位休息养老的人员。但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退休人员退休以后就在家休息养老的,有的退休人员虽然已经达到退休标准但是依然在继续工作。那么问题来了,退休人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发生纠纷以后怎样保障退休人员的权益?为......
·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流程
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后,大部分的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将共同的财产与子女的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但如果双方就财产的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就会需要起诉离婚,由法院对财产进行分配。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离婚财产分割起诉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诉讼离婚......
·
未婚子女的抚育权如何确定?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思想的开放,现在未婚生育的情况越来越多,许多未婚妈妈相信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很好的照顾孩子,在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也可以给孩子两个人的爱,而不需要为了孩子将就自己的婚姻。但是孩子的抚养权却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未婚子女的抚育权如何确定?一、未婚子女......
·
曾莉律师为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罪的唐某成功取保候审
曾莉律师团队刚刚为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罪的T某成功取保。T某2018年10月17日被......
·
奉化市看守所
浙江省奉化市看守所地址在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市长汀西路......
·
漏诊构成医疗事故吗?
被告医院存在的漏诊过失行为,与患者的不良后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是合理的。因为,根据民法理论,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即损害事实、行为违反法律、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医疗行......
·
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由于自身原因辞退员工解除合同,是需要对
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由于自身原因辞退员工解除合同,是需要对员工做出赔偿的。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用人合同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种。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上限是多少呢?为您解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与固定期......
·
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主体如何认定?
《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我国生育保险的缴费主体只有用人单位。 其次在缴费率方面,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主体如何认定?1.要求享受生育社会保险待......
·
我国的撤销婚姻的办法是什么?
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但当婚姻关系本省就不合法时,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婚姻关系的。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撤销婚姻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我国的撤销婚姻的办法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
·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沁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沁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长治市沁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长治市沁县的土地共......
·
对方不同意离婚应该怎么做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结婚的自由,当然也有离婚的自由。但是如果夫妻中有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却不同意的情况下,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做了?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一、对方不同意离婚应该怎么做1、对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2、......
·
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年?
调查显示,我国的离婚率在近几年持续走高,尤其是城市离婚率,更是远高于过去,已经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而离婚之后带来的财产分割问题等等,其中最严重的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关于孩子的成长和抚养费的问题,也直接影响着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小孩抚养费......
·
商业车险刚订过了退保是否可以
商业车险刚订过了退保是否可以一、商业车险退保条件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但是需要条件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特殊形式与内容,使之在合同的性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上存在许多不同观点。......
·
刑诉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诉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进行刑事诉讼时,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或基本行为规范。确定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宪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
有问题要咨询?
离婚财产分割无效的情形在我国包括哪些?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连云港律师
黄冈律师
朝阳律师
綦江区律师
日照律师
凉山律师
晋城律师
周口律师
海南律师
喀什律师
石柱县律师
乐山律师
红桥区律师
北屯律师
绵阳律师
信阳律师
武威律师
遂宁律师
德宏律师
广西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律师咨询
·
12月24号下午3点57去新北区洛克公园打篮球,由于
·
3月18早上莫名被婆婆打了,晚上老公又打我,我们是二
·
我骑电瓶车给追尾了,我为了避让才追尾的,该怎么处理?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
请问不交新农合要办其它的证明村镇不打证明不盖章怎办
·
因工受伤,右手中指尖上指甲处,做了皮辨手术,现在不能弯动
·
有限公司倒闭了欠的钱能要回来了吗??
·
南京小产权房户口没有落进去,拆迁有赔偿吗?是不是和有户口的赔
·
我父亲退休工资是5千元,基本工资是多少
·
这个房子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
我车装上了电动车责任是主次,保险公司说只能报70%,如果我现在不牵扯对方给我修车
·
户口问题导致无法上学
·
股东是被执行?他占?%,但注册资金没有到位的。公司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