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死刑缓期的适用条件有哪些,考验期如何计算?
律师文集
死缓的全称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其实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但是适用死缓的必须要满足相应的适用条件。那么您知道死刑缓期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死刑缓期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1、 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2、
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
二、死缓有哪些后果?
死缓本身并非一成不变,宣告死缓之后,尤其是当缓期二年期满之后,就面临着如何执行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50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有三种后果,现归纳如下:1、 减为无期徒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 减为25年有期徒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3、 执行死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三、死缓的考验期如何计算?
死缓有一定的考验期。死缓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决或者核准死缓的判决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此外,如果死缓满足上述条件后被减为有期徒刑,则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缓考验期满之日起计算。
四、死刑与死缓的区别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蓄意杀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主要有:
(一)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二)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三)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四)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综上可知,死刑缓期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两个,即罪当处死,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对死缓犯,一般的处理结果有两种,要么核准执行死刑,要么减刑。但这还是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判断。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死刑复核程序怎么进行
在我国,想要对犯罪分子处死刑的,除了要依法由法官判处死刑外,还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这样也是为了防止法官滥用死刑,损害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那具体说来死刑复核程序怎么进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死刑复核程序怎么进行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
·
刑诉法中证人作证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各种证据分析案情,并最终做出判决。而刑事证据包括物证、书证及证人证言等,每种证据的效力不同,证人证言可以说是最主要的一种证据类型,基本上所有刑事案件会涉及到。那么刑诉法中证人作证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
·
入户盗窃多少判刑,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盗窃他人的财物,可以在公共场所进行盗窃,也可以潜入他人家中进行盗窃,曾经有人问过我们,如果潜入他人家中进行盗窃,盗窃多少财物会被判刑了?关于入户盗窃多少判刑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讲解。一、入户盗窃多少会被判刑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只要入户盗窃就已构成盗窃罪,......
·
罗某元故意伤害案无罪不起诉
罗某元故意伤害案无罪不起诉案:犯罪嫌疑人罗某元被控因纠纷致使宁某受伤经鉴定伤情为轻伤一级,十级伤残。罗某元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案件侦查终结后已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周律师接受委托后会见嫌疑人,认真钻研案卷材料,与检察院联系沟通案情,出具律师意见,最终检察机......
·
非实质性变更的意义-大连 合同法律师
案例:甲方向乙方发出一个要约,让乙方用三辆加长的卡车把西瓜从火车北站运到南站,不久乙方回信表示完全同意,但是乙方在回信中加了一句话,说用10辆普通的卡车运。甲方收到乙方的回信以后没有回信,过了很长时间,乙方看没动静,就了解情况,发现甲方已经找......
·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律师会见手续、时间、取保申请步骤
南京市秦淮看守所地址:秦淮区罗家场66号。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犯罪嫌疑人在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依法行使其会见通信权。当嫌疑人被拘留在看守所的时候,其他人是不能进行会见的,只有律师可......
·
南京律师事务所咨询
南京律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离婚、房产、债务、劳动、合同、婚姻、知识产权等在线律师咨询服务。南京律师咨询费用一般比较合理,电话咨询一般都是免费的,如果准备委托律师,可以先进行电话或者当面咨询,在委托前一般都不收费。当面咨询时间短的话,南京律......
·
扬州债务纠纷律师
扬州债务纠纷律师受理债务追讨事务,提供债权债务处理、贷款纠纷、企业债务、个人债务等债务纠纷案件的诉讼和仲裁。扬州债务纠纷律师业务:债权债务、合同欠款、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侵权及人身损害赔偿、抵押担保、工程建筑、医疗纠纷及婚姻家......
·
离婚要走什么程序
当夫妻感情走到了尽头时,往往都会选择离婚,这个时候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不是想离就可以离的,如果要想离婚就必须遵守相关的程序才行。那么您知道离婚要走什么程序吗?我们下文做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协议离婚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
·
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的行政程序的种类
发现侵犯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请求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处理。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依受害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可以对侵权人予以行政处罚。侵害人和受害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端,即可以申请行政......
·
借条上的利息该怎么约定
借条上的利息该怎么约定一、借条上的利息该怎么约定1、要看清借款人的身份如果借款人为公民个人,应要求借款人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下同)原件,看清后复印一份由出借人保留,并要求借款人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签时间。如果借款人是未成年人(......
热门城市
大兴区律师
邢台律师
滨州律师
湖州律师
杭州律师
江门律师
锦州律师
嘉兴律师
辽宁律师
台州律师
南平律师
贵港律师
铜梁区律师
孝感律师
綦江区律师
攀枝花律师
澳门半岛律师
汉中律师
奉贤区律师
琼海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律师咨询
·
保险公司的赔偿金给谁,被对方车辆撞伤后
·
移动公司说免费领手机,我爸不知道就把手机拿回来了,拿
·
一个网友以处对象的形式先后想我索要?000块钱,我在
·
您好!我妹妹1992年结婚但没有办理登记,像这种情况
·
您好:我是怀集县下面镇上的户籍,请问能在肇庆市区法院起诉离婚
·
一学徒在上班途中因为喝酒出车祸身亡属于什么案件
·
出去开车为公司办事 出现交通事故责任承担公司占多少
·
请问帮忙查机读档案如何收费??
·
我*人同村的朋友是做销售的,也做公租房,我们想申请公
·
出租车停运损失能起诉吗?代立案吗
·
长韶娄高速公路为何补偿标准不一样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陕西省咸阳?018平均工资和最低生活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