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长沙县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及实施办法
律师文集
长沙县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及实施办法
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不一,导致各地的经济发展水水差异很大,故而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了解一个地方征地补偿标准就重要的办法就是熟知当地政府所颁发的文件,由于不少朋友反映不知道长沙的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所以我们整理了长沙县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及实施办法的相关信息。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依照《条例》第八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的规定,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征地办公室,负责下列具体工作:
(一)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二)发布征用土地公告;
(三)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四)协调征地补偿标准争议。
第三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范围内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并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三)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五)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六)责令限期
拆迁
腾地。
第四条耕地包括水田、旱地、专业菜地和专业鱼池。人平耕地面积按该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计征农业税的耕地面积除以农业人口数计算。
第五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1987年1月1日以后兴建的建筑物,一律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市辖区范围内,1982年4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兴建的建筑物,属原基改建和占用非耕地建房的,须经乡(镇、场)批准;属占用耕地建房的,须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按违法建筑处理。1982年3月31日以前兴建的建筑物,未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合法建筑对待。县(市)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其所辖区域范围内1987年1月1日以前兴建的建筑物,进行合法性认定。市行政区划调整划入市区的乡(镇),在未划入前兴建的建筑物,其合法性认定可参照原所在县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接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有柱走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有围护结构的阳台、挑走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阳台、挑走廊按其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经墙出檐、山墙出檐、悬挑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层高按室内地面至楼面或前后经墙(柱)的平均高度计算。层高不满2.2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第七条采取留用土地安置的,村民生活安置留地指标按每人55平方米(包括生活小区的道路、房屋间距及其它配套设施用地)核算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生产安置留地指标按被征地总面积6%—10%的比例核算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乡(镇)、村建设用地数量继续保留不变。第八条征用范围外的专业鱼池因施工需要降低蓄水深度的,按降低水位的比例乘以该专业鱼池的年产值标准予以补偿。养殖水深度降到不足50厘米时,按年产值标准予以补偿。
第九条林地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套种作物从其高类进行青苗补偿。
第十条补偿后的青苗、成鱼、苗木花卉、林木、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由被征地方在规定的腾地期限内处理;逾期未处理的,由征地方处理。
第十一条
拆迁
集体所有土地上的非农业户的合法建筑物,按保留房屋补偿标准作价收购,并另接合法建筑面积和建设用地补偿费最低标准补助宅基地费用。按上述规定补偿后,不再划地重建。
第十二条
拆迁
电力、电讯、给排水、燃气等设施需要补偿的,由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定后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规定的
拆迁
腾地期限内拆除房屋、腾让土地的,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和规定的标准予以奖励。
第十四条各类土地年产值标准、房屋补偿标准、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土地复垦费标准、生产和生活设施补偿标准、坟墓迁移补助标准、搬家补助费标准和过渡补助费标准等,由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并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价格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现行补偿安置标准附后)。
第十五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和使用国营农、林、牧、渔场的土地,适用本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标准。县(市)范围内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和使用国营农、林、牧、渔场的土地,按本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标准的70-80%执行。
第十六条1999年1月1日以前,办理了征地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其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按原规定办理。征地补偿安置已按原规定办理了的,不再变更;部分按原规定办理了的,继续按原规定办理;按原规定办理的,按《条例》和本实施办法办理。
第十七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从该条规我们可以看出,在征地之前必须拟定征地方案、安置被征地人们的方案,并对需要支付多少征地补偿费座椅导致的了解,在决定征用一定面积的土地后,需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有疑问的可以咨询当地政府。
·
上海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上海市作为国家中心城市,不断的扩大城市规模,在这一过程中,势必会导致一些农村土地被占用。对于涉及到的农民,上海市政府会支付一笔补偿款,这个补偿标准各个地方都不大一样,并且每年都有调整。那么上海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
·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提到买房在生活当中是令您比较头疼的一件事情,不过无论如何,衣食住行是您在生活当中每天必须要面对的一些事情,所以说买房这一问题肯定也是不可避免的。不管通过什么样的办法购买一套适合自己的房子都是您在生活当中要面对的事情。下面我们为......
·
土地使用权用益权出租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用益权出租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在国内是十分重要的,因为中国的土地国有制,所以我们并不能够直接购买土地,而是购买土地的所有权,本质上土地还是属于国家的,在拥有土地使用权后我们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或者是租出去给其他人使用,但是对于土地使用权用益权出租的概念还有......
·
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转让的方式有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转让的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就是其中的一种。在转让过程中出让方和转让方要注意相关事项,例如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规定的......
·
无锡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委员会)地址、电话、受理时间一览表
无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立案咨询电话:82411222 立案窗口服务时间:......
·
海安市看守所
南通市海安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县城的西南......
·
如何面对劳动仲裁?
一、先调后仲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
·
购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一、购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购房是工薪阶层人士的人生大事,一旦在购买商品房之后出现麻烦会极大牵扯消费者的时间与精力。媒体上时常有类似报道,有人买了房子却办不了产权证,有人已入住了却因该楼房手续不全或未验收而没......
·
发生车辆事故后应该怎么理赔
发生车辆事故后应该怎么理赔在发生车辆事故后,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都需要积极的处理事故,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害。而此时对于受害人而言,无论是人身遭受了损害还是财产受到了损失,此时都是可以依法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那具体发生车辆事故后应该怎么理赔呢?我......
·
二手房买卖常见纠纷
这里所谈的纠纷,仅指二手房买卖常见的纠纷,不包括商品房发生的纠纷。对于商品房纠纷,请参阅黄律师《商品房买卖常见纠纷》一文。一、房屋产权瑕疵房屋的权利分为两个部分:土地和房子。土地的性质有国家所有(城市的土地)、有集体所有(农村的土地)。所有......
·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流程事项及相关法律规定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总是一个双方争执不下的问题。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后,在实践中可能因为现实原因存在一个抚养权变更的问题。那么的我们今天整理了一些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流程事项及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夫......
·
买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您都知道,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这样才能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很多人对二手房过户的手续并不清楚,不知道过户的时候应该做些什么。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整理了二手房过户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买二手房过户需要......
·
17岁算是童工吗?
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企业不能雇佣童工为自己工作,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导致了童工的死亡和残疾、受伤等,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但究竟多少岁算童工许多人却并不了解,18周岁以下的都属于未成年人,但未成年人工作并......
·
对于离婚子女共同抚养权吗?
离婚无非两种情况,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婚姻关系破裂时,孩子需要交由一方抚养,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和抚养费支付问题就变成了头号难题。父母离婚后与子女的血缘关系并没有改变,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依然拥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对于离婚子女共同抚......
·
众所周知,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
众所周知,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是我们必须缴纳的。那么社保五险一金比例又有什么新的变化呢?我们马上告诉您。一、社保五险一金比例有什么变化?......
有问题要咨询?
长沙县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及实施办法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热门城市
衢州律师
伊犁律师
萍乡律师
万州区律师
上饶律师
佛山律师
朝阳区律师
欧洲律师
仙桃律师
张家口律师
云阳县律师
青岛律师
那曲律师
哈密律师
天门律师
常州律师
晋城律师
蚌埠律师
路环岛律师
铜川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律师咨询
·
协议问题,我签了一个协议现在发现这家公司是骗人的他
·
之前一起上班的同事,后来我不在那干了,我俩处对象,我
·
我妈弱智走丢两三天了老爷给做主.把官司怎么个说话
·
我有一个三周岁的男孩,他母亲应该支付多少钱的抚养费??
·
潘律师,你好,我想咨询离婚协议,方便加微信了解一下吗
·
我要离婚可法院需要我老公的身份信息问一下你能帮我查一
·
劳动争议的安装收费标?? "d
·
我打算向律师咨询的问题这样表述:培仁中学欠某开发商的
·
在网上被陌生人骗去对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炒伦敦金亏
·
以前的同事借钱不还,打电话催款总是拖欠,有欠条,该怎
·
企业破产一家开发区企业,面临破产,应该怎样操作?
·
生育津贴单位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