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律师文集
涉外婚姻
离婚
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涉外
离婚
中涉及到财产分割的,也是要按照我国规定的原则来进行。那么您知道涉外婚姻
离婚
后财产分配的原则具体有哪些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而言,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
离婚
时男女双方有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共同的债务、负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受收入多少、不因男女性别而有差异。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跟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而言,因父母
离婚
必定对未成年子女今后的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使子女能健康的成长,有一个相对较好的生活环境,在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符合法律的规定。对于妇女,由于受经济、传统观念的影响,在我国其独立谋生能力和经济收入,与男子相比均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妇女一般在家中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其虽未创造太多的财产,但其为家庭所付出的精力要远远大于对方,因此分割夫妻财产时对其应给予一定的照顾。
三、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如对生产可以分给有经营知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补偿,对于生活必需品应当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给需要的一方等等。
四、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作为
离婚
原双方当事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将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同时在协议
离婚
分割财产时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逃避共同债务;也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逃避应承担的赡养、抚养义务等。需要注意上述
离婚
财产的分割原则,仅仅是适用于诉讼
离婚
。如果是夫妻协议
离婚
的话,那么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就财产分割怎么约定都是可以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国家赔偿两年时效中断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有无时间限制时效,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将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的制度。此项制度“利用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通过设定对权利或义务主体有利或不利的法律效果,鞭策、督促权利或义务主体尽快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一)时效有取得时效和消灭......
·
新婚姻法中子女抚养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中子女抚养的规定是什么在正常的婚姻关系当中,男女双方组成家庭以后,将来肯定还会生儿育女。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那么针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将是夫妻双方应该共同努力的一个问题。但是如果离婚以后对孩子的抚养权争夺问题就会具体应用到我国婚姻法当中的相关法条......
·
需要返还的彩礼有哪些,什么情况要返还彩礼
在实际生活中,一方收到彩礼之后,可能已经购置一些将来用于维持婚姻生活中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那么,当符合彩礼返还条件时,应该返还彩礼的数额是多少?也就是说,女方当事人需要返还的彩礼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
·
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么维权?
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么维权?家庭暴力这个词想必我们并不陌生,但大多数人对这个词的第一反映是男性向女性施暴,事实上,男性同样也可以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由于性格的关系,男性在被施暴后往往会选择沉默。无论男性或女性,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应积极维权,那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
·
虽然双方已经登记结婚,法院还是支持了岳阳仇伶律师代理的男方的请求,判决女方返还了彩礼。
女方起诉男方离婚,并要求男方支付5万元补偿金,男方同意离婚,但要求女方返还彩礼22.5万元及退还价值24918元的“三金”,女方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男方支付女方彩礼没有导致男方生活......
·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的管辖范围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电话:025-12368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南京设立首家环境资源法庭,对江苏全省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与此同时,江苏省.决定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设立长江流域(南、北片)、太湖流域、洪泽湖流域......
·
新北区律师
常州市新北区律师为您解答法律咨询,办理婚姻,经济,房产,债权,风险代理,刑事辩护,遗产继承,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等法律事务,积极参与调解民间纠纷,建立和谐新北区。★新北区律师新闻:实施“法律服务软实力提升工程”新北区.认真学.借鉴县域法律顾问......
·
合肥市看守所
安徽省合肥市看守所地址在合肥市北城世纪城梅冲湖路,包括合肥市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巢湖市看守所。友情提示:合肥市看守所不准家属会见,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需要会见、取保候审、申诉、确定......
·
河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是我国北方的大省,由于近年来我国首都的扩建,基本上北京很多地方已经覆盖了河北省,因此我国河北的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不少的人过上了有车有房的生活来,但是随着不断发生的交通事故,河北死于交通事故的人很多,......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就车、物损失而言,这是指事故直接损失的全部内容,而不包括事故的间接损失。2、对人身损害,赔偿由此引......
·
起诉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离婚时,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这在我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起诉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沈阳律师
大理律师
随州律师
定西律师
五家渠律师
惠州律师
拉萨律师
虹口区律师
乌海律师
金华律师
宁波律师
西安律师
宜宾律师
天门律师
房山区律师
保亭律师
鸡西律师
山东律师
哈密律师
推荐律师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律师咨询
·
你好,无证驾驶这种案子结吗
·
我是否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离婚
·
我会得到什么结该继续起诉吗
·
本人?018?0?3号去xx医院医治做包皮手术,手术
·
郁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个问题就是我买了一套房还没有房产
·
你好 跟老公离婚半年多了,当初离婚选择净身出户,小
·
高速公路占地补偿
·
是不是医院花两万多就可以全部报销
·
你好,我跟我老公已经离婚有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我有2
·
离婚财产分割,第一次开庭的时双方对大部分财产分割已经达成协议,请问会重新判
·
你好我是个人案例想咨询一下
·
我媳妇跟我闹离婚,已经向法院起诉了,29号开庭,我不